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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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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租赁协议书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福州市房屋租赁条例》等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所 1、 甲方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033号, 由A楼、 B楼及二栋楼之间裙房组成, 房屋建筑面积34741.62 平方米, 甲方现已取得沪房地长字()第013115号房地产权证, 土地用途为工业, 房屋结构为钢筋混泥土, 已经含有出租条件, 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系本协议附件一。 2、 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位于A楼(B楼) 层 室。依据测绘部门实测,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平面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二)。前述租赁房屋部位、 租赁面积和本协议约定租金, 非经双方一致认可不得变更。 3、 甲方房屋现已委托上海申通物业管理有限企业(下称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并提供物业服务工作, 乙方对此给予确定, 并自愿接收其物业管理。乙方同意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书面交接书之日, 与物业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关系, 并承诺遵守《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相关要求(甲方应在签定本协议时向乙方一并提供前述所述《手册》, 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第二条: 房屋装修、 设施情况 1、 甲方房屋为钢混结构,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乙方出示相关文件, 乙方对此给予认可。 2、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已对租赁房屋现场进行查验并予确定, 符合了出租和安全使用房屋基础条件(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配置及装修完成情况, 房屋公用或适用部位装修标准、 房屋隶属设施、 设备情况、 使用范围、 条件在本协议附件四中加以约定)。该附件为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以及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向甲方归还房屋时验收依据。 3、 甲方按房屋装修、 设施现实状况将房屋出租给乙方, 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途仅作 及 之用, 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要求报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前, 不得私自改变前述约定用途。 2、 本协议签定后,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 转让、 交由她人使用或与她人共同使用。 3、 若乙方在租赁房屋中登记注册企业、 经营情况发生变更, 则乙方应在上述变更发生之日14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书面认可。乙方逾期不通知或乙方前述变更损害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正当权益,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 房屋租赁期为 年(包含装修期及房屋恢复原状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协议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 则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 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署租赁协议。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 第五条: 租赁确保金、 房屋交付 1、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后5天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租赁确保金, 租赁确保金是乙方向甲方设置质物, 作为乙方推行本协议全部义务担保。 2、 乙方应将租赁确保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或支票交付形式)。乙方支付租赁确保金如系外币, 则在支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与外币中间价格计算。 3、 甲方收取乙方租赁确保金后应向出具收款凭证(财务收据)。乙方支付租赁确保金在协议终止并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换房屋具体细则详见本协议第十条), 由甲方在1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结欠甲方租金、 物业企业物业管理费、 电费或因乙方及相关人员过失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担逾期付款利息、 违约金、 滞纳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有权从乙方支付租赁确保金中抵扣。甲方抵扣乙方租赁确保金后, 乙方需在抵扣后10天内补足租赁确保金, 不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 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第六条: 装修期、 租金 1、 甲方为支持乙方对房屋进行内部装修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等审批手续, 同意给予乙方 天装修期, 装修期自本租赁协议约定终止日前 天起算, 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因乙方违约解除协议,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装修期间租金。 2、 租金自 年 月 日起算, 每日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租金为: B号楼标准层人民币 元, 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自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 %, 依次类推至本协议期满。 3、 租金为先付后用, 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5天内向甲方先行支付三个月首期租金, 从第二期起下期租金, 乙方应在每期租金第三月未10天前向甲方支付。 4、 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内(或支票交付形式)。乙方支付租金如系外币, 则在支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与外币中间价格计算。 5、 甲方收取乙方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财务要求发票。 第七条: 物业管理费、 装修管理费及车位费 1、 甲方房屋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个月20元(大写: 贰拾元人民币)。乙方同意按前述收费标准向物业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协议推行期间物业管理费调整收费标准, 则按调整后标准实施。 2、 物业管理费先付后用, 乙方应在甲方交房日先支付三个月物业管理费, 从第四月起每个月在1日前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 乙方应依据物业企业收费通知明细, 在收到物业企业发出收费通知后10天内支付物业管理费。 3、 乙方在甲方装修期间应向物业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4、 甲方物业配有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位, 车位租赁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车位租赁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五)。 第八条: 其她费用 1、 乙方如需在甲方房屋中安装通讯设施, 应自行以自己名义向电信部门申请并自行交纳通讯费用。 2、 乙方使用租赁单元水费已经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不再另行收取。 3、 乙方使用租赁单元所发生室内电费由物业企业依据当月抄表数按实收取, 租赁房屋内使用空调电费依据大金空调智能管理器所反应用电量作为计算收费依据, 双方同意电费单价为 1.25 元/度(租赁期间供电单位调整电价, 则按调价后单价实施)。乙方还应自行负担因添加、 撤消房屋设备设施而发生安装和使用费用(包含电费、 额外空调设备等费用)。 4、 乙方应在收到物业企业收费明细通知后10天内支付上述费用。 第九条: 房屋装修及维修 1、 乙方可对租赁单元自行进行内部装修(B楼精装标准层除外, 仅限于房屋隔断、 墙面粉刷、 铺设简易地板、 室内地面布线等)。甲方要求乙方装修时应以不破坏房屋基础格局和功效为前提, 乙方装修活动必需严格遵守《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要求和要求, 并接收物业企业监督管理, 不然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装修, 并消除影响、 进行修复、 赔偿损失。因乙方违反相关装修要求和要求, 经甲方或物业企业通知后7天不予纠正,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使甲方商誉受到不利影响,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追究违约和赔偿。 2、 乙方装修方案需取得物业企业书面同意, 乙方在取得物业企业同意后方可对租赁单元进行装修施工。 3、 在租赁期限内, 甲方应推行对房屋及房屋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责任并负担发生费用, 确保房屋、 房屋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乙方发觉甲方房屋及设备设施自然损坏或发生故障时, 应立刻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 乙方可代为进行维修, 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租赁期限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珍惜房屋及设备设施。因使用不妥或不合理使用, 致使房屋及设备房设施损坏发生故障, 乙方应负责维修并负担发生费用。乙方拒绝进行维修, 甲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乙方负担。 5、 租赁期间, 甲方需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检验、 养护, 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检验养护时, 应尽可能降低因检验、 养护对乙方影响。当甲方需对其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紧急维修, 乙方应给予配合。 6、 乙方在房屋装修时不得在房屋中另行增设各类设备设施, 包含在房屋外立面、 房屋过道、 房屋大门、 室外平台及广场等区域以及房屋内临窗玻璃悬挂广告标牌或企业招牌等。如需在房屋内临窗玻璃悬挂窗帘, 应根据甲方统一标准进行。 7、 乙方应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物业管理条例要求, 搞好门前环境卫生、 确保经营安全, 自觉服从物业企业对于房屋装修等统一管理。 8、 甲方或物业企业因对房屋进行保养、 维护、 或因卫生、 防盗、 消防、 救护或其她管理上需要, 有权进入乙方使用房屋进行检验、 维护, 但需事先通知乙方。如碰到危及人身或大厦使用紧急情况时, 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即可立刻采取紧急方法, 但甲方或物业企业应于事后向乙方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实材料。 第十条: 房屋返还 1、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终止)后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应准期归还。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租期届满或本协议终止后当日根据本协议约定标准向甲方归还房屋。 3、 乙方在归还甲方房屋时, 应向甲方和物业企业交还由甲方和物业提供一切物品, 交还物品应该完好无损, 且应将租赁单元中内非由甲方和物业企业提供一切物品(包含房屋内装修)全部搬走(拆除), 并将租赁房屋恢复成入驻前原状, 经甲方验收认可后视为归还, 不然乙方应该负担赔偿责任。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赔偿。 4、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约定内容归还甲方房屋,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必需方法, 自行对房屋进行恢复原状,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甲方恢复原状期间, 乙方应按归还房屋时二倍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其她相关费用。 5、 在乙方向甲方归还房屋后, 房屋中一切存放物品(包含乙方在房屋中内装修)视为乙方遗弃物品, 乙方同意由甲方以任何方法进行处理, 不再向甲方或物业企业主张任何权利。若甲方处理物品包含她人财产, 则由乙方自行向她人负担赔偿责任。 6、 乙方拖延向甲方归还房屋,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按占用期间二倍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费。甲方同时还有权停止向乙方占用房屋供给水、 电、 提供空调等服务。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或解除 1、 协议推行期间,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 甲乙双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 本协议自动解除, 主张解除协议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2.1、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交付房屋因存在缺点危及乙方安全, 乙方有证据证实租赁单元不能实现租赁目。 2.2、 乙方未取得甲方或物业企业书面同意私自进行装修或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或私自转租给第三方。 2.3、 乙方在装修(或使用房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 2.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 物业管理费、 电费时间达二十天。 3、 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因违反中国法律、 法规及上海市相关要求被政府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或因严重违反《上海文洋大厦用户手册》、 或因造成甲方/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失,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因乙方过失解除本协议, 甲方或物业企业有权采取切断房屋水电供给, 空调服务或其她一切服务, 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确保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协议一方私自解除本协议, 应按解除本协议时六个月租金标准作为违约金, 如造成对方经济损失, 还应据实进行赔偿。 2、 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乙方在房屋中装修价值进行评定, 在减扣已经推行合租赁同期限折旧后, 由甲方对乙方在房屋内装修残值给予赔偿。 3、 租赁期间, 因甲方不立刻推行本协议约定维修、 养护责任, 致使房屋损坏并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甲方应向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自逾期日起按天天万分之五百分比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 电费等, 应按逾期额以每日0.3%百分比负担逾期付款滞纳金。 5、 因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在房屋中增设设备设施, 甲方能够要求乙方对房屋恢复成入驻前原貌及赔偿损失。 6、 因乙方违约解除协议, 甲方除有权向乙方主张结欠租金、 物业管理费、 电费等外, 还有权同时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违约金、 滞纳金、 赔偿损失。 7、 协议推行期间因乙方有意或过失损坏甲方房屋或房屋设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 8、 当乙方负担逾期付款利息、 违约金、 滞纳金、 赔偿损失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 因下列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推行, 本协议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1、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因出现不可抗力或非协议双方任何过失及责任。 2、 甲方对房屋进行正常维修、 养护或因抢修故障而引发甲方大厦内水、 电、 空调等暂停使用、 供给不足所造成影响或损失。 3、 因政府公布禁令、 法令、 紧急状态、 管制、 戒严或因政府计划原因、 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 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列入拆迁范围动迁、 因政府相关机构对房屋区域行政区划、 道路名称、 大厦门牌编号进行变更、 或因不属甲方原因出现其她等情况。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应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成, 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所涉其她条款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确保金后即生效。 2、 如乙方在房屋中登记注册企业, 在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解除后15天内将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迁移。乙方不注销或不迁移该企业登记注册地点, 应按其租赁单元面积及租金标准负担3倍违约金。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经济损失。 3、 租赁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包含乙方用户停放车辆, 应服从物业企业统一安排及管理, 并支付停车车位费和管理费。 4、 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5、 本协议注明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铅印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6、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 对各自权利、 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 并同意全方面推行协议义务。 7、 本协议约定双方法定住址即为双方联络地址, 如该地址发生变更, 应在变更前10天内通知对方, 不然对方有权仍按本协议注明法定地址为有效发出。对方一经发出即为送达, 但发出方应提供相关发出凭证。 8、 如乙方需向上海市、 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 甲方应协同完成。因本租赁协议而发生印花税、 登记费等, 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要求各自负担。 9、 本协议连同本协议约定附件一式四份, 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住址: 授权代表(署名): 电话和邮编: 签约日期: 乙方: 法定住址: 授权代表(署名): 电话和邮编: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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