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pc总承包协议文件
【篇一: epc总承包协议范本】
工程总承包协议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标准, 协议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 关键技术起源
三、 关键日期
协议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 完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 协议价格和付款货币
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依据协议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款项外, 协议价格不作调整。
六、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协议通用条款中给予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 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满足以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通常要求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 指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 协议当事人在推行工程总承包协议过程中所遵守通常性条款, 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 指依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实际, 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 修改和完善, 并同意共同遵守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 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 根据协议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 施工(含完工试验)、 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或设计与其她阶段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 指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 被称为发包人当事人, 包含其正当继承人和经许可受让人。
1.1.5 承包人, 指在协议协议书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收含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当事人, 包含其正当继承人。
1.1.6 分包人, 指接收承包人依据协议约定对外分包部分工程或服务, 并含有对应资格法人或其她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 指发包人指定推行本协议代表。
1.1.8 监理人, 指发包人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 指由监理人授权、 负责推行监理协议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根据协议约定任命负责推行协议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 指承包人依据协议约定, 进行设计、 施工、 完工试验、 完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评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工程。
1.1.12 单项工程, 指专用条件中列明含有某项独立功效工程单元, 是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
1.1.13 临时性工程, 指为实施、 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点, 在现场所需搭建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 不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工程。
1.1.14 现场或场地, 指协议约定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 居住、 设备材料部件存放、 施工机具、 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任何地点。
1.1.15 项目基础资料, 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经相关部门对项目同意或核准文件、 汇报(选厂汇报、 资源汇报、 勘察汇报)、 资料(气象、 水文、 地质)、 协议(燃料、 水、 电、 气、 运输)和相关数据等, 设计所须基础资料。
1.1.16 现场障碍资料, 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 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地上和地下已经有建筑物、 构筑物、 须受保护古建筑、 古树木等坐标方位、 数据和其她情况资料。
1.1.17 设计阶段, 指计划设计、 总体设计、 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 工程物资, 设计文件要求并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设备、 材料和部件, 及完工后试验所需材料等。
1.1.19 施工, 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过程, 包含土建、 安装和完工试验等作业。
1.1.20 完工试验, 指工程土建、 安装完工后, 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试验。
1.1.21 施工完工, 指工程已按协议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 安装, 并经过完工试验。
1.1.22 工程接收, 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经过完工试验后, 为使发包人操作人员、 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完工后试验、 试运行准备, 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 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过程。
1.1.23 完工后试验, 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 按协议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试验、 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功效试验。
1.1.24 试运行考评, 指依据协议约定, 在工程完成完工试验后, 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包含协议目标考评验收在内全部试验。
1.1.25 考评验收证书, 指试运行考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 由发包人签发验收证书。
1.1.26 工程完工验收, 指承包人接到考评验收证书、 完成扫尾工程和缺点修复, 并按协议约定提交完工验收汇报、 完工资料、 完工结算资料, 由发包人组织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 项目进度计划, 指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按协议约定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含: 设计、 采购、 施工、 完工试验、 工程接收、 完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评各阶段)或协议约定若干实施阶段时间计划安排。
1.1.28 施工开工日期, 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 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 完工日期, 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 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完工试验)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包含按协议约定任何延长日期。
1.1.30 变更, 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同意, 对工程所作任何更改。
1.1.31 协议价格, 指协议协议书中约定、 承包人进行设计、 采购、 施工、 完工试验、 完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价款。
【篇二: epc总承包协议关键点】
篇一: epc总承包协议审查注意事项
至于议标项目, 承包商与业主谈判修改协议文件余地较大。不管哪一个情况, 经过风险审核, 最少能够对相关条件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在编写投标书时尽可能防范或填补这些风险, 而且在商务澄清、 技术澄清和协议文件谈判时给予落实。 在一份epc 协议中, 承包商风险其实贯穿了整个协议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份附件。在审核协议正文条款以及相关附件时, 应该从头到尾仔细审核, 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风险。对于档案式协议文件, 在招标文件(含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 投标文件、 技术澄清、 商务澄清、 协议协议书等文件之间, 还有一个协议文件组成和协议文件优先次序问题, 通常要求在含有最高协议文件效力协议协议书中, 应该尤其注意对优先次序要求是否合理。
我们能够关键从以下十个方面审核这些风险。
一、 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技术性比较强, 必需首先审核协议文件是否要求了明确工程范围, 注意承包商责任范围与业主责任范围之间明确界限划分。有业主将一个完整项目分段招标, 此时应该尤其注意中国企业工程范围与其她承包商工程范围之间界限划分和接口。 比如: 水力发电站项目, 业主往往将土建、 机电设备和输变电分开招标, 甚至土建标本身还划分土建一标段(cw1)、 土建二标段(cw2) 等, 这个时候就必需注意相关各标段之间接口划分问题。 又如: 火力发电站承包商和业主责任划分接口通常是在开关场并网点, 超越并网点以外输变电工程接人系统就属于业主责任范围。此时应该注意审核业主方面技术风险: 一是业主能否在开工日将施工用电输送到工地;二是业主能否在预定工期内将输变电工程建成并经过接入系统在电站开关场并网点与发电机组并网;三是业主能否让电网当局按期确保电站试运行期间反送电并接收全部上网电量。
二、 协议价款
三、 支付方法
首先, 假如是现汇付款项目(由业主自筹资金加上业主自行处理银行贷款), 应该关键审核业主资金起源是否可靠, 自筹资金和贷款百分比是多少, 是政府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比如世界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 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总而言之, 必需审核业主付款能力, 因为业主付款能力问题将成为承包商最大风险。
其次, 假如是延期付款项目(大部分付款是在项目建成后还本付息故需要承包商方面处理卖
方信贷), 应该关键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确保, 是否有所在国政府主权担保、 商业银行担保、 银行备用信用证或者银行远期信用证, 并注意审核这些文件草案具体条款。上述列举付款确保能够是并用(即同时采取其中两个), 也能够是选择(即只采取其中一个)。当然, 对承包商最有利是并用方法, 比如, 现有政府担保又有银行远期信用证。对于业主付款担保审核, 应该注意是否为无条件、 独立、 见索即付担保。对于业主信用证审核, 应该注意开证行是否负担不可撤销付款义务, 而且信用证是否含有不合理单据要求或者限制付款条款。此时还应该审核提供担保或者开立远期信用证银行本身资信是否可靠。比如, 某中国企业曾经试图做一个非洲某国电站项目, 业主提出由非洲进出口银行提供延期付款担保, 不过经作者调查非洲进出口银行年报, 发觉该银行净资产额不足以开立该项目所需巨额银行担保。
第三, 审核协议价款分段支付是否合理。通常, 预付款应该不低于10%, 质保金(或称“尾款”) 应该为5% 或者不高于10%, 里程碑付款(即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分期划分及支付时间应该确保工程按进度用款, 以免承包商垫资过多, 既增加风险又增加利息负担。要预防业主将里程碑付款过分押后延付倾向。还要注意, 协议生效, 或者开工令生效, 必需以承包商收到业主全部预付款为前提, 不然承包商负担风险极大。
第四, 应该审核业主项目可行性。除了其本身经济实力外, 业主付款能力关键取决于能否取得融资, 如银行贷款、 卖方信贷、 股东贷款、 企业债券等。融资前提除了技术可行性之外, 还有财务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关键则是项目内部收益率能否确保投资回收和合适利润。在电站建设投资额(关键包含折旧) 确定前提下, 影响电站收入和运行成本关键原因包含燃煤电站上网电量、 上网电价和燃煤成本, 燃气电站上网电量、 上网电价和燃气成本。水电站即使没有燃料成本, 但需注意它上网电量可能会受到枯水季节制约。 第五, 尽可能不要放弃承包商对项目或已完成工程优先受偿权。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承包商对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受“优先受偿权”。在英国、 美国和实施英美法律体系国家和地域, 承包商这种“优先受偿权”被称为“承包商留置权”。有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 承包商必需放弃对项目或已经完成工程(包含已经交付到工地机械设备) “承包商留置权”。对此, 应该提升警惕。因为这往往意味着, 业主准备将项目或已经完成工程(包含已经交付到工地机械设备) 抵押给贷款银行以取得贷款。假如承包商放弃了“承包商留置权”, 势必面临一旦业主破产, 货款两空风险。
四、 承包商三个银行保函
其次是履约保函。审核履约保函关键有三: 一是履约保函生效尽可能争取以承包商收到业主全额预付款为前提。二是履约保函担保金额应该不超出协议价款一定百分比, 如10%。此时应注意, 通常现汇项目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供较高履约保函百分比, 如20%或30%。不过, 对延期付款项目, 鉴于承包商已经负担了业主延期付款风险, 应该严格将履约保函百分比限制在10% 以下。三是履约保函失效期应争取在完工日、 可靠性试运行完成日或者商业运行日失效之前, 并避免与质保金保函发生重合, 不然会增加承包商风险。也就是说, 在质保金保函生效之前, 履约保函必需失效。不然, 等于在质保期内业主既拿着质保金保函, 又拿着履约保函, 两个保函金额相加, 会增加承包商被扣保函额度风险。
五、 误期罚款
对误期罚款, 应关键审核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期和罚款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比如, 燃煤电站项目应尽可能争取从开工日到可靠性试运行最终一天为工期, 逾期则罚款。有项目要求除了上述工期罚款之外, 还另行要求了同期并网误期罚款。此时应注意: 假如有一台以上机组, 应将每台机组罚款工期分别计算, 并争取性能测试不计入工期考评。假如是燃气电站, 因为是联合循环, 往往是将整个电站全部机组合并考评工期和性能指标。也有业主比较苛刻, 要求从开工令发出之日到商业运行日为工期, 并对商业运行设定了很多条件, 甚至将承包商付清违约罚款(包含误期罚款) 作为达成商业运行先决条件之一。应该尽可能避免这种苛刻要求。 二是罚款费率是否合理, 是否过高, 是否反复计算。 三是罚款是否要求了累计最高限额。为了限制承包商风险, 应争取要求累计最高限额, 比如,“本协议项下对承包商每台机组累计误期罚款最高限额不得超出协议价款5% 或者该台机组价款10%”。
六、 性能指标罚款
七、 承包商违约总计最高罚款金额和总计最高责任限额
很多epc 协议并不要求对承包商违约总计最高罚款金额。这个总计最高罚款金额包含上述误期罚款限额、 性能指标罚款限额在内, 通常应该低于上述各个分项罚款限额累计数额。如有可能, 应尽可能争取要求一个总计最高罚款金额, 比如不超出协议价款
20%, 以免万一出现严重工期延误、 性能指标缺点情况, 使得承包商负担过分赔偿风险。 总计最高责任限额与上述总计最高罚款金额不一样。它通常除了上述协议约定误期罚款、 性
能指标罚款之外, 还包含缺点责任期内责任以及承包商在协议项下任何其她违约责任。所以, 总计最高责任限额要大于总计最高罚款金额。通常, 承包商总计最高责任限额不应超出协议价款100%。 也有epc 协议并不区分上述两个不一样概念。在约定各个分项误期罚款限额、 性能指标罚款限额以后, 不再约定总计最高罚款金额, 而是直接要求一个总计最高责任限额, 比如协议价款35%。 总而言之, 要求一个或数个最高限额以限制承包商赔偿责任对承包商是有利, 关键是具体限额定得是否合理可行。
八、 税收条款和保险条款
对税收条款审核应明确划分承包商负担项目所在国哪些税收, 业主负担项目所在国哪些税收。如有免税项目, 则应明确免税项目细节, 并明确要求万一这些免税项目最终无法免税, 承包商有权从业主那里得到等额赔偿。 对保险条款审核应该注意相关承包商必需投保险别、 保险责任范围、 受益人、 重置价值、 保险赔款使用等要求是否合理。另外, 还应注意避免在保险企业选择上受制于人。比如: 孟加拉国为了保护本国保险业, 要求通常政府投资项目, 其工程险必需向本国国营保险企业投保, 而该国国营保险企业只有一家。一旦受此限制, 在保险费谈判上就会处于非常被动地位。也有国家要求本国境内项目工程险必需向本国保险企业投保。所以, 在协议保险条款内应尽可能争取排除这种限制性条款。 假如受所在国法律限制, 工程险必需向所在国保险企业投保, 则退一步, 还能够争取在协议中要求, 作为投保人承包商有权自行选择第一层保险企业背后再保险企业。因为大多数亚非国家保险企业往往对重大项目承保能力有限, 通常是向国际上含有一定实力再保险企业(比如慕尼黑再保险企业、 瑞士再篇二: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协议管理工作关键点及方法探究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协议管理工作关键点及方法探究
作者: 陈靖 李家锐
起源: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第34期
【摘要】总承包商与项目业主签署epc总承包协议、 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签署专业分包协议, 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基础依据。本文结合实践经验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协议管理关键点及方法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协议; 专业分包协议; 协议管理关键点; 方法
优异协议管理工作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效益提升起着非常关键作用, 是总承包企业成长壮大, 走出国门承接国际工程基础保障。
一、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协议概述
epc工程总承包是指有资格从事总承包工程业务企业, 接收项目业主委托, 根据双方约定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 施工以及完工验收等工程建设活动实施全过程承包一个工程承包协议方法。工程总承包商根据协议约定对工程项目质量、 工期、 及投资等向业主负责。通常情况下, 协议约定由总承包商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进度、 投资、 建设质量、 安全及协调等方面管理工作。
在工程总承包协议实施过程中, epc工程总承包商有权将所承包工程项目按专业进行分解后, 分包给含有对应资质专业单位实施。与epc总承包商签署协议, 负担项目勘测设计、 设备材料供给、 工程施工等工作专业单位, 作为分包商参与总承包项目建设工作; 分包商根据所签署分包协议约定, 对epc总承包商负责。
综上所诉, 作为epc工程总承包商, 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当中包含到协议合可分成两大类: 即总承包商与项目业主签署epc总承包协议、 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签署专业分包协议。这些协议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基础依据, 含有数量众多、 包含范围广泛特点。一个中等规模市政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项目, 总承包商需要管理协议总数就达成20个左右。
二、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协议管理关键点及方法
epc工程总承包商经过开展工程协议管理工作, 将“多、 快、 好、 省” (即“多产生效益、 不因本身原因拖延工期、 确保工程质量、 节省建设成本”)项目承建工作目标贯穿于项目实施过程一直。总承包商对两类协议前置干预力度有显著区分, 其协议管理侧关键和管理方法有较大差异。在此将作为epc总承包商, 对两类协议管理关键点及方法做以下探讨:
1、 对epc总承包协议管理
因为epc总承包商以被委托人身份与业主签署epc总承包协议, 相对处于被动地位, 对协议前置干预力度大大小于项目业主方, 所以作为工程总承来说, 对epc工程总承包协议最根本协议管理工作目标是确保本身在不违反协议约定前提下获取项目最大利益。鉴于此, 对epc工程总承包协议管理工作关键需侧重于协议范围、 协议变更及协议索赔等方面管理。
1)协议范围管理
epc工程总承包协议中通常都有工程分解项目清单, 但清单中子项目因受项目设计深度不足影响, 往往都是框架性项目, 未能往下进行继续细化分解, 极有可能存在漏项情况, 造成协议双方对项目范围了解偏差。伴随总承包商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深入和细化, 尤其是勘测设计工作深入, 总承包商假如发觉协议约定范围外项目存在, 并需由总承包商给予实施, 要选择合适时机向项目业主汇报, 并做好交流与沟通工作, 在协议项目范围方面进行明确界定, 同时包含其实施费用, 并立刻形成双方认可书面纪要, 确保本身利益不受损害。
2)变更管理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 对于业主提出相关调整或增加工程内容要求, 要在与业主进行充足沟通前提下, 立刻界定是协议约定范围外新增项目或是协议范围内变更项目, 并形成书面形式文字统计, 在要求时间内请业主书面确定。对于协议约定范围外新增加工程投资额较大工作, 应与业主签署协议补充协议, 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后实施。
3)索赔管理
因业主方面原因或符合协议约定其她原因, 造成工程工期、 经济效益受到损失, 应在损失情况发生早期, 搜集相关证据并形成书面文件向业主汇报, 明确表示受损原因和进行赔偿索求意向, 以后应坚持连续搜集相关证据, 进行整理后定时向业主进行滚动汇报, 直至受损事件结束。如此做目是为正当获取业主方赔偿提供充足依据, 立刻汇报能使业主知会总承包商索赔索求并同时搜集索赔处理依据, 为索赔事件顺利处理提供方便。
2、 分包协议履约管理
1)主动开展协调管理作为组织各分包商开展项目建设活动epc总承包商, 应主动对各分包商推行协议时在时间、 空间、 技术、 工序等方面产生矛盾进行协调, 确保提供协议约定履约条件, 并促进各相关分包商之间对上述矛盾处理方案达成共识。总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时或不定时组织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 做到掌握工程建设现实状况、 估计可能发生问题, 提前采取协调方法给予避免或处理。建设协调会取得结果应该留下正式书面文件, 立刻发各相关分包商实施, 这类文件根据协议约定应作为协议组成部分。
2)分包协议结算管理工作
总包商应按分包协议约定, 按时进行分包协议费用结算, 并给予立刻支付兑现。工程资金按时到位, 对确保工程正常推进起着关键保障作用, 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往往造成协议纠纷产生并形成恶性循环, 造成协议双方两败俱伤后果。为做好分包协议结算工作, 总包商应要求分包商按月定时上报工程资金滚动需求计划, 便于总包商开展工程资金筹措工作。从本身利益出发, 总承包商应避免工程资金超付现象, 在每一次对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 对工程进展面貌及完成工作量进行认真核实, 按协议约定规则进行支付。
【篇三: epc总承包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协议
发包方: 兰州新区中霖农林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企业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发包方: 兰州新区中霖农林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企业
承包方:
根据《中国协议法》和《建筑法》要求,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 双方达成
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兰州新区中川镇
承包范围: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设计、 采购、 施工总承包 。
建设内容: a区道路绿化、 山体绿化、 山体绿化上水工程, 各路段中水利用浇灌管
道工程。
1.3 协议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第2条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次序以下:
1.协议条款; 2.协议条件; 3.洽商、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 协议; 4.招
标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 规范和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技术要求。
当协议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情况下, 由双方协商处理
(实施社会监理, 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 按约定方法处理。
第3条 协议文件使用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协议语言: 汉语。
3.2 适用标准、 规范: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使用方法律、 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及省、 市相关要求。
第4条 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工程开工日期前7天由承包人提供三套施工
图及设计方案, 由发包人组织会审。发包人最迟于开工以后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下发承包人, 承包人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出正式施工图, 报发包人、 监理人签发实施。
4.2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无特殊保密要求
第5条 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 遵守《通用条款》。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5.2 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施监理, 工程师职权:
第6条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第7条 发包人工作
7.1 提供含有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施工现场全部障碍清理完成,
并含有施工条件, 四通一平。
7.2 需要与相关部门联络和协调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
7.4 办理证件、 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后30天内
7.5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后15天内
第8条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 完成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两天
8.2 提供计划、 报表名称、 时间:每个月25日向发包人、 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
表》及下月计划报表。
8.3 施工保护工作要求: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照明、 看管、 围
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推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 财产和人身伤害, 由乙方负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要求: 遵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
音等管理要求, 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甲方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因乙方责任造成罚款除外。
8.5 施工场地整齐卫生要求: 根据甘肃省及当地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乙方不推行上述各项义务, 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 应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
8.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对应管线和设备方法: 由乙方保护
8.7 建筑成品保护方法: 由乙方保护
8.8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要求: 50㎡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开工前15日提供 , 每
月25日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9.2 甲方代表同意进度计划时间: 收到后7日, 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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