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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发展的几点思索
(摘自湖南林业2001年第6期)
由于体制的转换,国有林场普遍存在效益低的问题。能否在短期内走出低谷,本文以怀化市国有林场为例,就其困境背景及解困途径作肤浅的探讨。
一、国有林场现阶段格局形成的主要因子
我市国有林场大都建于五、六十年代,经历了创业—发展—兴旺—衰落4个阶段。形成这种格局的主要因子是:
(一)以山为本的思想淡薄,坐失发展良机。国有林场建场后大都是“大跃进”和“四清”期间造的林。到80年代中期进入主伐期,随着生产和生活的发展需要,国有林场的采伐量也逐年 加大,木材价高畅销,林场的经济也逐步活跃起来了,许多林场从山上走进城市修住宅、建工厂、开商店,考虑林场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少。其结果,山上空了,工厂倒了,商店关了,导致林场的资金无法回收,形成了恶性循环的格局。
(二)林种、树种结构严重失调。长期以来唱杉木独脚戏,费力不赚钱。近几年来,杉材价格一跌再跌,现在每立方米仅400元左右,松材平均价每立方米只200元左右。林场拥有杉松一片片,就是不赚钱。
(三)经营体制僵化。从80年代开始,国有林场实行自收自支体制,但并没有打破林场内部职工的“铁饭碗”。“三项制度”改革,调动了积极性,由于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许多职工还是耐着性子坐着、等着分吃每年采伐的木材,不愿做事,更不思再创业 。
(四)人员总体素质低,人才奇缺。国有林场大都 远离城市,交通不畅,信息闭塞,工作学习环境较差,大多数干部职工文化偏低,难以适应变化莫测的市场经济。有专业知识的科技人员大都不愿去林场工作。
(五)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市国营林场大都经历过从省管到地管,从地管到县管,到现在实际上形成了都不管的态势,国有林场的资产、资金流转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资产流失,资金使用不当和浪费较为严重,营林投入严重削减。
二、振兴国有林场的对策
(一)加快林场体制改革步伐。林场三项制度改革可以理顺林场内部用人、用工、劳动工资的关系,并不能解决国有林场整体发展的问题,股份制或租赁经营体制才能彻底打破大锅饭,促进林场的总体推进。国家应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全封或半封,进一步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对商品林实行股份或租赁经营。在实行这一制度前,国家应组织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林场的现有资源资产和资金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估和折价,按有关政策分成国有股、职工股,在明确国家和林场所占股份后实行定标公开招聘经营法人,由林场内部组建经营班子,林场班子将林场所占股份分解到职工,按股份经营,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管理机制运作。
(二)积极调整林种结构,优化树种配制。国有林场应以培育用材林为主体,但不排除适度发展果木和药材林为主的经济林,同时在调整林种结构中要特别注重树种(品种)的优化选择和长短结合的优化组合。在用材林中,不能单纯造杉、松,要更多地考虑一些市场适销的速生阔叶林树种的造林。对过去采用萌芽更新的杉木林要以阔叶树种逐步以补植方式进行改造成杉阔混交林。加快疏残林的改造速度。发展经济林要考虑市场、立地条件、贮运等因素。
(三)大力推进家庭式的林地承包。若林场职工每人承包一片山地造林或一片林子,再加上林粮间作,基本上可以养活自己,再搞点养殖业,还可以致富。如果有60—80%的职工承包林地,自我发展,那么林场可以集中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和林场内部的基本建设,逐步形成林场公园化,经营庄园化的格局。
(四)当地政府要制订专业科技人才优惠政策,吸引科技人才向国有林场流动,提高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
同时,以林场为根据地,营林为基础,发展林产加工业、森林旅游业、筹集资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林场的未来还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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