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ⅩⅩ县人民医院职工福利管理的暂行规定
(试行)
为了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让广大职工感受到医院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增强职工的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广大职工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共同构建和谐医院。医院本着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和福利待遇上的问题的工作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ⅩⅩ县人民医院职工福利管理的暂行规定”,已提交“ⅩⅩ县人民医院第十二届二次职代会”讨论通过,规定如下:
一、 福利费的适用范围
1、 慰问因伤或病住院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开支;
2、 职工及退休职工本人死亡对家属的慰问费用;
3、 职工及退休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对职工的慰问费用;
4、 春节对全院职工发放慰问品;“三八”妇女节对女职工的慰问及“5.12”国际护士节对护士的慰问支出。
5、 其他的职工福利开支
6、 在职职工每两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退休职工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由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安排。
二、 补贴的标准
1、 职工因病或伤住院,医院工会按照一件牛奶及慰问金200元标准安排探视慰问。
2、 患有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的职工,可申请ⅩⅩ县人民医院“爱心基金”。
3、 医院职工去世,医院工会代表医院送2000元慰问金。
4、 医院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医院工会代表医院送1000元慰问金.
三、 福利费的管理 由医院工会负责
四、 补助程序
1、 职工住院、职工及直系亲属病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向工会通知,工会负责准备慰问品及慰问金,由院领导、工会主席及相关职能部门主任一同前往慰问。
2、 职工去世或直系亲属去世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医院工会办公室。
五、 说明
1、 本规定中的职工,系指在职的在编和聘用期满一年以上的医务工作人员。
2、 本规定中的职工直系亲属,系指职工本人的父母、配偶。
3、 慰问金领取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住院证明,死亡证明的复印件等。
4、 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实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主。
(本规定已提交“ⅩⅩ县人民医院第十二届二次职代会”讨论通过并试行 ) ⅩⅩ县人民医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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