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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关于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58032 上传时间:2025-03-2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87.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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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制订2011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深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培养质量,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做到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培养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学术型和应用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一)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结合我校学科特色和优势,突出各专业的最新进展,并与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社会各级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二)学术型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可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进行制定,合理规划所属研究方向,注重基础课程教学,加强应用型课程设置。应用型专业学位点的培养方案按照学科领域进行制定。 (三)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四)培养方案必须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考核方式、学位论文工作等内容。各项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五)优化课程体系,规范课程教学,课程设置要注意专业性与交叉性、稳定性与前瞻性的统一,要体现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应有的知识结构,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均要求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二、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求 (一) 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应以国家对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为依据,除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外,各学科专业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阐明对研究生在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在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达到的水平,充分体现以研究生为本、的教育培养理念。 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应以国家对专业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为依据,除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外,各学科专业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培养具有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基础理论较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学习年限 学术型和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基本年限为3年。优秀研究生最多可提前一年毕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 (三) 研究方向 硕士点的研究方向设置应不少于2个,研究方向不宜太窄,既要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又要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并能够体现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培养特点。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 2、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成果; 3、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主要课程和相关课程; 4、有培养研究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及其它物质条件。 (四)学分与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分为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实践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学科竞赛、学术活动等。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数由各学科自定,但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实践学分不少于4学分。课程学分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中本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4学分,公共选修课或跨专业课程至少修2学分。 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数由各学科自定,但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2学分,实践学分不少于8学分。课程学分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6学分,非学位课程中本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4学分,公共选修课或跨专业课程至少修2学分。 课程学分设置: 1、学位课 (1)公共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必修) 2学分,36个学时 第一外国语 (必修) 4学分,128学时 以下两门课程中选择一门作为选修课程: 《自然辩证法概论》 1学分,18个学时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学分,18个学时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各专业必须开设本专业的专业外语,专业外语为2学分)应修学分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基础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原则上每门课不超过2学分。 2、选修课 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促进文理渗透而开设的选修课程,面向全校研究生选修;专业选修课主要供本学科或跨学科研究生选修。专业选修课至少修满4学分,公共选修课或跨专业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 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要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开设新兴、学科交叉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原则上由申报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可以多名教师共同上课,每门课1-2学分。 3、补修课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未修过而必须补修的本专业本科生必修课,原则上不少于2门。补修本科生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实践学分设置: 1、学术活动:必须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10次以上,其中本人作学术报告1次及以上,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认定1个学分。学术活动学分不累加。该类学分属必修学分。 2、专业实践:参与导师科研课题研究累计达半年以上或到企事业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进行实践锻炼达1个月,由导师、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企事业单位共同认定,计1个学分。参加专业实践时间超过上述标准的按相应比例四舍五入取整计算学分。专业实践学分可以累加。该类学分属必修学分。 3、社会实践:参加各种社会实践调查,提交完整的调查报告,由导师、组织者、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共同认定,一次活动计1个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可以累加。 4、科技竞赛:完整的参加各种校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竞赛者,由竞赛组织者出具相应的证明,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认定,一次活动计1个学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可以计1个学分。学科竞赛实践学分可以累加。 5、助教和助管实践:助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如专业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学生实习、实验,以及指导或协助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助管岗位由研究生处设立,研究生申请上岗。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实践工作量由导师、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处联合认定。助教一学期以上,助管半年以上者计1个学分,助教和助管实践学分不累加。 课程设置说明: 1、公共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由学校统一安排。 2、第一外国语,由学校统一安排。我校的第一外国语以英语为主要语种,其他语种视招生情况而定。专业英语一般应与专业课学习或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相结合,授课时间可集中也可分散,一般不少于32学时。属于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内的学科专业,要参考第一外国语的要求开设第二外国语。 3、课程教学可以视课程性质采用讲授、讨论、实践等多种方式。 4、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建议列出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重点阅读的主要经典著作、专业文献和专业学术期刊(不少于25种[类])。 (五)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 研究生课程学分的计算,要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学生所需要的平均学时数合理计算,专业学位课、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每学分对应16学时。实验类课程32学时为1学分。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依据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分、科研和实践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第四学期内完成。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难度。能体现出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将来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学术研究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来源于应用型研究课题或工程实际问题,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内容和形式可以是:应用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实际管理课题等形式,应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必须于第四学期初完成。   3、论文中期检查: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导师组要根据硕士生论文开题情况,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检查需在论文作者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科学研究:为保证硕士学位的授予质量,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后方具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之前,要求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并以三峡大学名义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通过制订本学科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要期刊目录的方式,在学校基础上对研究生科研成果提出更高要求;也可对申请提前答辩的优秀研究生提出更高要求。 5、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且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导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到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 三、培养方案的审批、执行 (一)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在充分发动教师讨论的基础上以授权专业为单位制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先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经研究生处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二)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必须履行与制订培养方案相同的手续。 课程 类型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 位 课 公共学位课 Y201105001A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必修 Y07009001A 第一外国语 128 4 1,2 考试 Y201105002A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考试 至少必选1门 Y201105003A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考试 基础学位课 专业学位课    专业外语 32 2 考试 实践环节 学术活动 必修 专业实践 社会实践 科技竞赛 助教助管 选 修 课 公共选修课 Y201108001E 数学建模 32 2 2 考试 Y201109002E 英语演讲 32 2 2 考试 专业选修课 补修课 /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需补修且不计学分 / / 附件: 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框架 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注:1、此表格为示意表,请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课程栏目可增加,本页不够可加页;2、请在备注栏中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学分说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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