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乐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德育评分条例
一、扣分标准
(一)、考勤考纪
1、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并有班主任和值日行政签字才生效。代写、补写的假条无效。请事假每人每节次扣0.5分(含上课、自习、两操、集会),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周,病假有医院证明者不扣分。无证明者以事假扣分为标准。
2、晨跑、课间操、上课缺席每人次扣2分,迟到、早退或找借口出教室每人次扣1分。
3、晨跑、课间操队列不整齐,整队发令后,仍有说话声,该班扣2分;学校集会时没有排队有序进退会场或会风不好班级各扣2分。
4、上课、集会、做操等教学时间内说闲话、睡觉、玩手机等与学业无关的事每人次扣1分。
5、晚自习、午休纪律差,每项每次扣该班2分。
6、课间追打、骂人、吵架、大声喧哗等,每人次扣1分。
7、不服从值周学生、值周老师管理者,扣1分。刁难值日生或值日老师者,扣2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8、晚自习后,周末离校后,未关门窗的班级,扣1分。
(二)、严重违纪,以下处理均指纪律处分外。
1、打架、偷盗、抢劫、敲诈别人钱物者,每人次扣10分。
2、顶撞老师或污辱谩骂工友者,每人次扣5分
3、赌博(含玩牌)、抽烟、酗酒者,每人次扣5分,调戏男(女)生每人次扣10分。
4、破坏或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备每人次扣5分
5、考试舞弊每人次扣5分。
6、夜不归宿、翻越围墙或私自离校者每人次扣5分。
7、使用热得快等高功率用电设备每人次扣5分。
8、不经学校同意夜间留宿校外人者,每人次扣5分。
(三)损坏公物
1、损坏花草树木、践踏花圃,每人次扣1分。
2、损坏玻璃、门窗、锁等,除赔偿外,扣该班2分。
3、损坏课凳桌、黑板、墙报、永久性标语、床架等学校公共财物除赔偿外,每人次扣2分。
4、撕毀装饰物,涂墙画壁,乱倒水者,每人次扣1分。
(四)、文明礼仪
1、在校内未佩带胸卡者,每人次扣1分。
2、在校期间,看淫秽书刊等,每人次扣2分。
3、在教学时间内穿拖鞋、打赤脚、穿背心,在校园内穿吊带裙、戴首饰、剃光头、(男生)留长发或怪异发型、染发、烫发、涂口红、穿超短裤(裙),每人次扣1分。
4、校园内不讲普通话,每人次扣0.5分。
5、说下流话或脏话,每人次扣1分。
6、不及时关灯、关水龙头、关电风扇每次扣1-2分。
7、在教室、寝室内或走廊上打球每人次扣1分并收缴。
8、上课期间在教室吃零食每人次扣0.5分。
9、随地吐痰每人次扣1分,乱丢垃圾每人次扣2分,乱倒垃圾每人次扣3分。
(五)、环境卫生
1、教室:
(1)每天上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共二次打扫教室,全天候保洁。无特殊情况未及时打扫扣2分,未打扫扣5分。
(2)扫把、垃圾桶、课凳桌、书籍和学习用品等摆放整齐,否则每项扣0.5分。
(3)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纸屑等杂物,门、窗、天花板无蜘蛛网或污渍,垃圾清空,否则每项扣0.5分。
2、寝室:
(1)每天早饭和午休后两次打扫寝室,全天候保洁。无特殊情况未及时打扫扣2分,未打扫扣5分。
(2)被席折叠摆放整齐,毛巾、箱子、鞋、水桶、水杯、等摆放成线,扫把等清洁用品摆放整齐,否则每项扣0.5分。
(3)窗户不得挂晾衣物、鞋、袜,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门窗、天花板有蜘蛛网或污渍扣0.5分。
(5)地面无垃圾、碎屑,床底下无垃圾,垃圾篓清空,否则每项扣0.5分。
(6)走廊上刷牙、洗脸、倒水,每人次扣0.5分。
3、清洁区:
(1)每天上午上课前打扫清洁区,全天候保洁,未打扫扣5分。
(2)上自习或上课时打扫卫生(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次扣2分。
(3)打扫不干净每项每次扣0.5分。
4、食堂:
(1) 打饭插队者,乱吐、乱倒剩饭菜者,乱泼水者,把饭菜带出餐厅者每人次扣1分。
(2)吃饭时脚踩餐椅每人次扣1分。
(六)、关灯和就寝
1、白天教室不能开灯(特别阴暗的天除外),否则每次扣1分。
2、乱按开关导致烧坏灯管者,除赔偿外,扣2分。
3、寝室应在规定时间内熄灯;熄灯后,吵闹、大声谈论或在寝室外逗留者,每人次扣1分。
4、熄灯铃响后不进入宿舍每人次扣1分。
5、无特殊情况,不经宿管老师和寝室长允许私自串寝者每人次扣2分。
(七)、其他违纪
1、双休日留校生应由班主任上报名单到政保处,有人留守而不交名单班级每次扣2分。对上报名单中缺席者,每人次扣1分,对无特殊原因私自留校者,每人次扣1分;
2、上述情况外的其它违纪行为报值日行政批准扣分。
二、加分标准
1、班长、团支部书记、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出色加1-5分/月。
2、班委、团支部委员工作出色加1-3分/月。
3、个人受到学校表扬加1-3分/次。
4、个人受到上级表扬加5-10分/次。
5、学校组织的活动、比赛中获奖加2-6分。
6、市级组织的活动、比赛中获奖加4-12分。
7、获“先进班级”每人每次加2分,获“文明寝室”每人每次加1分。
8、实事求是检举不良行为者每人次加1-3分。
9、拾金不昧者根据价值可加2到10分,弄虚作假者,扣5-10分。
10、为学校主动做好事者,酌情加分。
11、积极为校广播站投稿,每采纳一篇加2分。
12、其他情况酌情加分。
备注:以上加分除比赛获奖加分外其他均为个人加分。
三、奖励与处分
(一)奖励
1、每月每班推选1-2名 “校园之星”。
2、被评为“校园之星” 和“优秀学生”的同学就业推荐时可以优先考虑。
(二)处分
1、受记过处分者不准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2、每月得分全校最后5名的同学进“潜能班”并请家长来校协助教育。
3、学年得分全校最后5名的同学作为留级处理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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