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供方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
对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保证供方具有提供满足本厂规定要求的
原材料、外购(协)配套件的能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对供方的选择、考核、确认和动态管理等详细要求。适用于本厂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协)配套件的供方的选择与评定。
3、供方评定
3.1候选供方
采购部采购员根据国内同行企业所用产品配套件、原材料等物资的情况及其他渠道的信息,经分析筛选后,初步确定若干个生产管理好、质量可靠、信誉好的供方作为候选供方。
3.2评价供方
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对候选供
方背景材料进行评价。必要时,组织到供方进行调查,通过情况介绍、现场调查、座谈等形式,了解供方的企业管理、技术力量、计量等级、生产现场、产品质量、企业信誉、售后服务、包装运输、供货能力等,并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调查评价表》(见附表)。通过对供方的评价,确定初选供方。
3.3合格供方的选定
3.3.1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供方,其产品经长期的生产验证,没有出现过质量问题的,以及生产企业体系通过ISO9001:2000认证的或产品通过“3C”认证的,可直接作为合格供方。
3.3.2对有信誉的经销商提供的产品,其出售的产品经长期的生产验证,没有出现过质量问题的,可直接作为合格供方。
3.3.3对新选供方进行小批量采购试用。依据验收规范,对小批量试用采购产品进行检验和测量;进行试生产加工,符合规定要求的供方,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确认为本公司的合格供方。
3.4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供方业绩评价)
3.4.1采购部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档案,对每次供货质量,应记入档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做好记录,作为评价供方业绩的依据。
3.4.2供方的业绩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a) 进货验证的结果;
b) 采购产品生产验证结果;
c) 顾客使用后的反馈意见;
d) 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结果;
3.4.3合格供方的业绩每年重新评价一次,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性和采购部门提供的供货质量情况进行评定,依据评定结果对供方实施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控制。
4. 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及管理办理
a) 检验:供货业绩好的供方,进货实施抽样检验,直至免检(只验证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供货业绩差的供方,进货实施加严抽样,一直延伸到供方现场实施生产过程验证(监制);
b) 增减配套份额:供货业绩好的供方,增加供货份额;供货业绩较差的供方,减少供货份额,直至取消供货份额;
c) 第二方审核:必要时对供货业绩差的供方,由质量保证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重新对其资格进行审定;
d) 纠正和预防措施:供货连续二次不合格的供方,暂停供货,限令整改纠正,整改纠正验证有效后,方可恢复供货,供货连续三次以上不合格的供方,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批准: 审核 : 编制:丁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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