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玉和苗族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主要物质基础,近几年,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已部分被忽视,资产、资源家底不清,产权不明,处置不当等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三资”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对土地等集体资源的登记管理不全面不细致或没有建立台账登记。
2.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不善。主要是非煤矿山资源管理差,资产流失严重,未经批准私挖乱采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甚至已经形成长期固定的采集点。
3.林权体制改革不完善。我乡在林业体制改革工作中,有的社出现确权不到位、产权不明晰、四界混淆不清等情况,有的社出现个别农户没有林权,造成林农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挫伤了林农的积极性。
4.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干部自用自批,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等;有的由于村主要干部干预财务,造成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5.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村干部也束手无策。
6.财务公开欠规范。我乡对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出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7.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三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还有的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等。
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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