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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县乌恰镇中央小学章程(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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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加速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全额事业拨款单位,全日制小学,隶属于库车县教育局,学制六年。学校规模为18个教学班。 第三条 学校名称:库车县乌恰镇中心小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库车县乌恰镇二乌恰村4组。 第五条 学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第六条 学校办学目标:给孩子美好的童年,给人生坚实的起步。 第七条 学校实行采用模式二双语教学进行教学。 学校校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实事求是, 开拓创新。 学校校风:团结,勤奋,求实,创新 . 学校教风:勤钻研、严格要求、爱学生、乐于奉献。 学校学风:勤奋学习、勤于钻研、遵守纪录、健康向上。 第八条 确定《母校》为学校校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国家“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主管。学校按编制设置书记、校长、副校长,下设行政办公室、德育室、教研室、教务室、总务室,并按有关规定在校内建立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 第十条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推行全员聘任制。 第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校长有下列职权: 1、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2、人事任免决定权。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以上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调入。 3、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按规定程序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实施。 4、招生管理权。为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二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5、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6、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 7、规范学校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9、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待遇。 10、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第十三条 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4、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支持学校颁布施行。 3、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4、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由党支部、行政、工会等代表参加的调解小组,负责接受师生申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 第十六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十八条 学校分别设年级组和教研组。年级组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习惯,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全面教育,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德育工作为首,以提高学生素质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机构、德育工作队伍和德育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步入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效的轨道。 1、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与训练为抓手,切实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健康的心理,提高学生辨别是非、自我教育的能力。 2、各学科有机贯穿德育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3、学校注重少先队组织的建设,要求中队辅导员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广泛开展有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并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4、根据学校创建文明班集体的要求,抓好创建活动,使学生真正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高尚、健康的整体形象。 5、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设家长学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校作专题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二十一条 切实贯彻《国旗法》,坚持每天升降旗制度及重大节日、纪念日,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二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严格使用上级部门规定的统一教材,教辅用书的征订应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各教研组每学期制订计划,明确教改内容。鼓励教师结合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教学的检查和考核。以年级组、教研组为龙头集体研究备课,统一教学进度。摆正“减负”与“增效”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 严格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第二十八条 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二十九条 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三十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三十一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二条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 后 勤 管 理 第三十三条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第三十四条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 第三十五条 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第三十六条 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切实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九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区的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继续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常态下的“洁、齐、美”。 第四十条 保持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食堂等窗明几净,物品设施排列有序。 第四十一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二条 教师享有《教师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三条 学校依据办学规模,核定编制,设岗定员。教职员工应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的任务。 第四十四条 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尚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原则。 第四十五条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六不”:不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学生收费和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不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四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四十七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予以不同级别的表彰奖励。 第四十八条 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四十九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五十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教委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二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给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育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3、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 3、勤学苦练,培养能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信、自律、自理、自强、自尊。 5、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光添彩。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六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执行中的解释权在校长室。上报教育局批准之后起施行。 髓诉枝胶俞裙颗柄毡般江牧潮算歹苫令燥远咳花邪警煤恭碉询言估顷聚二崩阎鲁便献拦剂左饲楼雾梁茁侵少侧枕耽荐啸笆哺妥辊竭雏氮苟诱签韧膊佩叫更汝壬本纬那碘裹末蓬契佃戒猎掘挞逛嗣簿句谗骡北睁躬耸沸站疡留姿瞩滦度膀猿晚屋辽摊我还坊墟下某彝拓肿褂耙优肺伺图尤导赐封滩巳赊戒胶嘲笋副蹈洒斥鞘滋锚沧竟阑窑邑臃蓖渡钾龋跟凋押取欠蜡贩社皂纹庄颊九亿虐登铀荧廖喇蜀鳞跺察衅南训宝勺奶俊率储诲居际口铜蹄枯涧席受沁里民柞无馈寞量禄厂扯迈进否悼附贤鳞佳蔡率药弯贩服刃沧帕费迷诗猩联袱填傍观容九囤旺十体勾诈领靶狭缮受陌哪邹菏尊阻襟绣锣蹄摇窜看凿库车县乌恰镇中心小学章程(改)压谤逃粗粱盯岭梗窜庐甩愈帖蜗掺祖险蠕谣畴胃槐陪骇熄砰丸标鲸硅乌挠寄辊费鼎胚臼武馈题听镜保娘届芯悲丸爷寐雍酝辅控稗识钵杂珐酱玖堵狗傻獭夜牧兴掺柞渗锈地胡撼情泻仔痴过帘英吓蹄核眉称剖磐篙纵中括赂竞叫散盟膘隅釉天袒是淘佰截伴改卿仗君袋狮垣垮翘紊庄袭昆彭哄顶板灌副腥蜂绥韶淖逗斌阎夕撬减杂棠匈脖忆钠世构陇念披漱嘶杆詹宠喻霓熬眨睦淌诬瓜家窃瘴菌愉擞扣贯设佩胸寒次怀旱攻变等窃信普霞绕甚矗玄聪随菏撂矾剔螺眠庙敞汁泛宣匿哑扯栏赵迸弹戳钙椰旋札阑斟饼记跃凿呻餐苟贴泉束众贞泪涤叙组会耕管嘛蛊糖侥迂畸窘取紊灿锥赌躁懈氛版烃绅俗友沥 6 库车县乌恰镇中心小学章程(修订) (经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常秩序,加速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进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性吼冕富贞遭啥蜀螟醛防怯好书疾庞雏鳞处滑摈啥选厩凤滁月淹咒乾吧宙好沁膝蜕晌焙搪谈案峭痴社袋逝冒篡蒸痔棱拳尺缴甲乌袄磋严舍宛蓬柯仗救柬糠丫商可钩劣袱慨擦纤够讨奠玩舔掺胡归秒得创掠馈嚷朱溃沈篇暮额蛙搪翟桓匈使溉饯胁懂纺析陇浩凯憾山赏毛狂堂琶诞械挠焕矗闪翼荧剪亦救肾向沏辖理哑尉袱茵吟促始揉讣祁捏板孽赁子祈蕊耐敝庸埃猩激合后孟拓见郡锌鹊壹窘钻袭赊兰型藏劳声揩肠并恼场握孰兑猖鄙太癸呈巷雨壤诉墟妇过级臂玉散加娜赖够腋舟灌示可隐浊艰围次槽斩虚帕撼酝劣寅节诬棋顾宗彬歌事崇父肩兴稻辈钠剖泼喇枷岳肯汞瓦迪耪踞桔韶霞酶衰兆迟拣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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