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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CBA变动的分析
-- 新劳资协定可能意味着NBA的高富帅们需要支付严厉得多奢侈税
作者: CBA 大神 Larry Coon
翻译: 无敌猴子
在经过了一个来自资方的“要么投降要么死”的最后通牒,一次球员工会的解散, 一起联邦反信任法起诉, 以及一场15小时的最终谈判之后, 劳资双方终于达成了一个初步协议。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这份协议应该能够导致一份新CBA的出炉并使各个NBA球队在12月9号正式开张挂羊头 -- 开张卖狗肉的时间将是12月25日圣诞节。
尽管还有一箩筐的次要问题需要双方谈判解决, 现在的初步协议可以说已经为新CBA搭好了主题框架。 这份协议将给整个联盟的经济结构带来一个全方面的巨变。 以下是关于新CBA主要变动点和老CBA的一些比较。
CBA 长度
2005 CBA: 7年, 其中第7年(2011)老板有权选择跳出
2011 CBA: 10年, 其中在2017年双方都有权单方面决定跳出
谁占便宜了?
-- 虽然我们很希望在2022年之前不要再坑爹的停摆了, 但是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 2017年估计都有一方决得新CBA太坑爹而决定跳出协议重开谈判。 就目前来看, 考虑到球员被坑得惨不忍睹, 所以到时候他们跳出的可能性比较大。 -- 尤其是考虑到2016年全国电视转播合同到期, 新合同很可能会让联盟收入大增。 但是这并不是100% 的定论。 -- 2005年老CBA刚签署的时候, 我们当时也以为是老板占便宜球员被坑的。
收入分成
2005 CBA:球员拿到57% 的篮球相关收入
2011 CBA: 球员在这个赛季拿到51.15%。 在接下来的赛季里面, 除了作为基础的50% 收入以外, 球员会得到(或者额外支付)联盟收入和预测收入之间差额的60.5%。 球员总收入分别以49% 和51% 为上下限。
另外, 在球员收入的部分里面, 占篮球相关收入的1%的资金由联盟保管并投入到球员退休基金里面去。
谁占便宜了?
这是本次CBA协议里面老板们最辉煌的胜利。 在近三个赛季连续报亏3.7亿, 3.4亿和3亿美刀之后, 老板们决定要从根本上重新设置利润分成点。 他们如愿以偿。 除此之外, 球员们由于赛季缩短, 已经失去了本赛季工资的大约20%。
返还比例
2005 CBA: 球员工资的8%由联盟保管(如果球员工资超过篮球相关收入的57%, 则联盟从这8%里面扣除多余的工资)。 如果8% 全部扣除了以后球员收入仍然超过57%, 则球员下一赛季的实际工资将按比例被削减。
2011 CBA: 联盟保管10%。 如果10%全部扣除了以后还不够, 黄世仁们会去球员退休基金里面抢喜儿。 但是如果把球员退休基金里面所有的喜儿都抢光了还还不了债, 黄世仁就发善心不再去抢杨白劳了。 球员下一赛季的工资收入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谁占便宜了?
杨白劳们。 因为球员下赛季工资收入不受返还影响, 预计很快NBA的球员工资就会超出最高限(嗯, 也就是说。。。 喜儿们, 请自求多福。。。 球员退休基金听上去很好听, 但是估计是剩不下来啥东西的), 而NBA球员每年因为工资超限而被扣除的限额最多只会有10%而不是更多。
特赦条例
2005 CBA:在05-06赛季前每队可以踢飞一名球员。 被踢飞的球员工资必须照付, 工资计算在球队总工资中, 但是不需要因为额外支付奢侈税
2011 CBA: 在任何一个赛季开始前(也就是说, 火箭可以先不使用特赦条例, 而等到明年7月份再用这个条例去解约一个球员), 球队可以选取一个在2011赛季前签下合同的球员并把他踢飞。 踢飞后球队工资照付, 但是不占用球队的工资额度, 不需要付奢侈税。
另外一个重要变化: 在球员被释放后的两天里, 各个球队可以对该球员秘密竞价。 对该球员出价最高的球队将直接以该价格签到被遣散的球员。 换句话说, 被遣散的好球员几乎不可能进入自由球员市场来选择自己想去的球队
谁占便宜了?
如2005年的特赦一样, 有糟糕合同的球队爽了。 另外一个大变动是特赦条例不一定要马上使用, 所以对于没有糟糕合同的球队来说, 他们也可以先存着, 等以后交易来了大合同再特赦, 所以他们也很开心。
最后, 目前有薪资空间的球队爽呆了。 举例: 假设骑士决定遣散 Baron Davis, 某工资帽以下的球队A可以决定向NBA 秘密报价500万抢BD。 如果两天后没有球队报价比500万更高, 那么球队A将以500万的年薪拿到BD。 BD 原来合同和现在这个500万合同之间的差价由骑士继续支付。 一但有人竞价抢人, BD将不会进入自由球员市场, 也就不会有机会决定“我还是拿底薪去迈阿密吧”。
猴子乱入: 隔壁帖子有同志在好奇说这次劳资协定怎么一点都不见火箭队说话。。。 猴子个人认为这个特赦不需要马上使用的条款实际上就从头到尾就充斥着火箭队的身影。 -- 实际上, 在9月份左右猴子和火箭的交流里面, 火箭制服组就明确表示特赦条例本身对火箭很坑爹 -- 为了让特赦不那么坑爹, 这个条款是他们的核心努力方向之一。。。
作为一个没有糟糕合同, 有大量薪资空间的球队, 我个人表示这次的特赦条例条款对火箭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不有害”甚至很可能有利。
球队间利润分成
2005 CBA:一部分奢侈税没瓜分完的收入会分给象雄鹿山猫一样的矮穷丑们。
2011 CBA:收入分成的额度大约会是原来的3倍。 具体的细节仍在商讨中。
谁占便宜了?
湖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山猫雄鹿终于可以吃到好一些的低保了。
最低球队总薪金
2005 CBA: 工资帽的75%
2011 CBA: 在接下来两个赛季里面, 球队最低工资是工资帽的85%, 之后提升到90%
谁占便宜了?
球员们笑了。 虽然在很久很久的童话时代, 球队抠门到球队薪金低于最低工资是很少见的事情, 但是最近几年由于经济形势的问题, 不少矮穷丑们越来越抠了。 比如说, 国王队2011年交易 Marquis Daniels 纯粹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工资超过75% 的最低限。提高最低工资限额, 从万恶的资本家手里抠出他们无理霸占的剩余价值, 这个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另外, 最低薪金提升可能会导致部分球队暂缓使用特赦条例。
奢侈税
2005 CBA: 球队每高出奢侈线一美元, 就要另外多付一刀
2011 CBA:在11/12 和12/13赛季, 奢侈税不变。 从那之后, 奢侈税变成按每500万逐级递增。 具体的税额是:
比奢侈线高500万以内: 该部分以 1:1.5征税
比奢侈税高1000万以内但是500万以上: 该部分以 1:1.75 征税
高1500万以内但是1000万以上: 该部分以 1:2.5 征税
高出1500万: 该部分以 1:3.25 征税
如果该队屡教不改, 在过去5年里面4次超过税线, 则另外多增1美元的线 (也就是现在的奢侈税率变成了 2.5, 2.75, 3.5 和4.25
谁占便宜了?
我直接说谁哭了好了 -- 那些总是仗着自己有钱泡妞的高富帅们 -- 比如说某湖。。。 比如说某牛。。。
当老板们发现他们无法拿到硬工资帽的时候, 他们选择了次优的方案 -- 一个让所有有钱球队蛋疼的更严厉的奢侈税税率。 举个例子: 湖人2011的奢侈税额是1990万。 在新系统下, 他们的税单会变成4468万。 如果他们是属于“屡教不改的地富反坏右”, 那么他们的税单会变成6458万。
无敌猴子乱入: 某湖某牛这些家伙从来就不可理喻先不去管。。。 我现在感兴趣的是, 某熊, 你准备好了给小加索报顶薪, 然后直接连续5年过奢侈线了么? 还是你打算特赦Gay 了捏? :)
奢侈税收入分配
2005 CBA: 所有税线下的球队拿到奢侈税收入的1/30。剩余的部分由联盟决定怎么拿着去腐败
2011 CBA: 仅由奢侈税线下球队分赃的部分不得超过奢侈税总收入的一半。 剩余的部分由联盟自己决定怎么拿着去腐败
谁占便宜了?
在以前的系统下, 奢侈税线前一步是天堂, 后一步是地狱。 超过税线的球队不但要交税, 还没得分钱, 实在是凄惨无比。 -- 比如说, 2011的悲情主角就是我们的火箭队。 火箭队因为工资超税线超了80万, 导致他们不但得交80万的税钱, 而且还损失了大约240万的分成。
在新的规则下, 因为“分赃不得超过50%”的规定, 税线下球队可以直接分赃的钱会少一些, 所有线上的球队相对来说损失也小一些。 当然, 这并不是说线上球队就一定能因为这个条例占到便宜。 因为天知道NBA 最后会决定把没被分赃的这50%收入怎么样腐败掉。。。
猴子乱入: 亚历山大也许不是一掷千金, 但是他真心不算小气。。。 如果真的以省钱为目标, 砍两个底薪酱油男就可以省出300万+ 的收入的。。。
付税球队的额外限制
2005 CBA:木有
2011 CBA:付税球队的中产特例会比其他球队小。 他们无法使用双年特例。 从13/14赛季开始, 工资超过税线400万以上的球队无法进行签换
谁占便宜了?
整个劳资谈判始终贯穿着矮穷丑老板要求清算高富帅们的正义呼声。 他们一开始要求硬工资帽, 后来要求弹性工资帽, 然后是极度变态奢侈税, 最后终于接受了这个一般变态的奢侈税系统。 现在除了奢侈税本身以外, 付税球队在争夺自由球员的时候也将面临更多的限制。 比如说, 从现在开始, 一个自由球员需要做出的选择就不再是 湖人的500万全中产报价和森林狼的500万全中产报价, 而是湖人的300万和森林狼的500万报价了。
我欠钱我是大爷条例
2005 CBA: 如果双方同意, 球队可以在遣散球员的时候, 把球员的工资放在一段更长的时间来慢慢付款。
2011 CBA:在遣散球员的时候, 球队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付款期限。 延长的最高期限是 “球员合同剩余年数*2+1”。
谁占便宜了?
有垃圾合同的球队。 举例: 球队A拥有某废物球员B。 B 的合同是1200万工资剩余一年。 球队A可以决定遣散B, 并且把这1200万工资平均分配到接下来的3个赛季里面, 每赛季支付400万。 球队接下来三年的薪资公斤按球员B每年400来计算。 这样的话, 球队A可以在本赛季多增加800万的薪资空间。
自由球员和受限自由球员
2005 CBA: 自由球员在签订合同或者被母队宣布放弃鸟权之前, 占据母队薪资空间的额度是本身工资150% 到300%。 受限球员在签订合同以后, 母队有7天时间来决定是否匹配。 母队的报价合同金额由受限球员的选秀位置来决定。
2011 CBA: 自由球员占据母队薪资空间额度普遍减少。 受限球员的匹配时间从7天减少为3天。 报价合同金额现在除了看具体的选秀位置外, 还将受他“是否成为球队主力”的影响。 [注:根据yahoo的Woj的说法, “主力球员”的定义是过去2年中平均首发41场, 或者平均赛季上场时间2000分钟。]
谁占便宜了?
对于有薪金空间的球队来说, 本队自由球员占用空间额度减小有利于他们给其他球员报价提高。
匹配时间减少对受限球员来说是大利好。 在以前的系统下, 球队不愿意报价给受限球员, 因为7天的时间等起来太蛋疼了。 现在改成3天以后, 受限球员的行情应该会走高。
报价合同改革对于打出身价的年轻球员来说是好消息。 同时对于手握坑爹新秀的球队来说, 也是久旱甘霖。 -- 比如说, 开拓者终于不用直接向奥登直接开价880万才能保住他的匹配权了。。。 -- 实际上, 这个条款要是不被称为“奥登条款”那就怪了。
新合同
2005 CBA: 对于鸟权球员来说, 最多6年,每年升额最多10.5%。其他球员是5年8%。 顶薪球员按照进入联盟的年数, 分为工资帽的25%, 30% 和35%。
2011 CBA: 鸟权球员 5年7.5%, 其他球员(包括签换球员) 4年4.5%。 顶薪球员收入不变, 但是如果一个新秀球员在新秀合同期间拿到2次全NBA阵容或者2次全明星或者1次MVP, 他可以直接签署30%的顶薪合同(而不是25%)。 新CBA下底薪合同和新秀合同的基础金额不会向2005年那样每年按百分比提高, 直到联盟总收入提高超过现在总收入的12%为止。
谁占便宜了?
对整个联盟来说, 合同年数减少会帮助控制支出。 当然, 例外是变态级别的新秀(如罗斯), 他们可以提前拿到30% 的顶薪了。
另一方面, 让变态新秀提前拿30% 的顶薪其实对球队也不一定是坏事。 打个比方说, LBJ, Wade, Bosh 当初为了早日拿到30% 顶薪, 特意在合同中包括了去年的合同跳出选项。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可以以30% 顶薪签约的话, 也许他们就不会坚持要这个跳出选项, 也许猛龙和骑士还没有这么快的被抛弃。
续约
2005 CBA: 新秀可以续约增加5年。 老将可以续约5年(如果老将在签续约的时候还有1年合同, 那么实际上就是续约增加4年)
2011 CBA: 新秀可以续约增加4年。 每队最多可以对一名新秀续约增加5年。 老将可以续约4年。 甜瓜的续约/交换模式最多只能3年。
谁占便宜了?
老板们笑了。 合同时间越短越好。 续换模式的限制也尽可能的减少了甜瓜类型交易的可能性。
中产特例
2005 CBA: 最多五年, 起薪是联盟平均薪水(10/11 赛季是576.5 万), 增长幅度最高8%
2011 CBA: 付税球队最多3年, 300万起, 3%增长。 非税球队最多4年, 500万起, 3% 增长。 有空间的球队(因为有空间, 所以根据定义, 没有中产特例)获得一个新特例: 最高2年, 250万起, 3% 增长。
谁占便宜了?
2005年以后的中产球员几乎就没几个是完全不坑爹的。 能够不再签订以前那么长的年限实在是让老板们泪流满面。
新增的特例给清空空间摸大鱼的球队一定的便利。 比如说去年的迈阿密, 签了3巨头之后, 基本就没啥钱签人了。 现在这样的球队多了250万可以花。
伤病特例
2005 CBA: 最多5年, 启薪是中产, 或者原球员薪水的一半(取小的那个), 每年8% 增长
2011 CBA: 最多一年。 其他一样。
谁占便宜了?
伤病特例是用来给球员临时找替补的, 不是给你招一个长期主力的。 现在如果一个队有主力球员伤病超过一年, 那么就得自求多福了。
交易规则
2005 CBA: 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可以吃进送出球员工资的125%+10万薪水。 每次交易可以最多收入300万现金。
2011 CBA: 付税球队的交易规则不变。 非税球队(要求是在交易完成后球队不超过奢侈线)可以吃进送出球员的150%+10万, 或者是送出球员的100%+500万。 [注:按常理上来说似乎是应该这两个中较小的数据, 但是现在猴子还没确认]。 球队每赛季最多付出或者收入300万现金。
谁占便宜了?
在以前的交易规则下, 无数的球员为了“配平”一个交易而毫无意义的被加到交易里面去。 现在交易配平规则的松动也许能减少这类无聊添头交易。现金的交易限制同时也很可能意味着直接蓬勃发展的现金买秀权交易会大幅度减少了。
BYC
2005 CBA: 一个球员如果用鸟权签约或者被续约新秀合同, 同时工资增加超过20% 的话, 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 他被称为BYC球员。 BYC球员在计算交易配平的时候极其麻烦。
2011 CBA: 除了签换以外, BYC 球员在每个赛季的1月15日之前不得交易。
谁占便宜了?
BYC的原意是为了防止球队给一个酱油球员签一个大合同来纯粹配平交易的。 既然原意是这样, 干脆就不许BYC球员参与交易就好了。 算配平算死人啊。。。
签回交易出去的球员
2005 CBA: 球员交易出去并被裁了以后, 他需要等30天才可以回原队
2011 CBA: 球员在本赛季不得回原队
谁占便宜了?
球队交易出去-被裁-跑回原队这个情况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原来的交易配平太困难, 所以一堆的球员被当做搭头交易来交易去, 到了新的球队又上不了场, 只好裁掉以后回原来的球队。 在新交易配平方法下, 搭头交易应该能够减少, 这样这个规则应该可以减少球员和原球队违规搞君子协定, 交易了以后休息一个月就直接回原来的母队。
当然, 如果现在一个球员被当搭头卖出去, 然后全联盟除了母队其他球队都不需要他的话, 他就可能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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