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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办法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工作手册》的基本要求,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为了更规范、更科学地衡量辅导员的工作。结合我院实际, 从德能勤绩亷等方面出发,特制定本量化考核办法:
一. 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 “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工作过程并重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一, 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读说写能力,注重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点、规律,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二)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认真负责,关心爱护学生,熟悉和掌握所负责的学生家庭、学习、生活、工作、就业及各项活动的表现情况,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三)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中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徇私舞弊。
(四) 协调能力:能融洽处理各种工作关系,组织协调能力强。
(五)创新意识:有积极创新的意识,在爱岗敬业的同时,有较高工作创新能力。
(六)工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明,不迟到,不脱岗,在办公时间不上网玩游戏,不在办公室吃零食,抽烟等。
(七)师德师风:为人师表,注意自身仪容谈吐,行正为师,德高为范。
三、考核形式和程序
1,日考核制度
每日晨会上,由院系专项负责老师在每日晨会上汇报专项工作,由院系领导对相关辅导员进行考核奖惩。
2,周考核制度
每周例会上,由院系科长通报学生处例会和我院系实际,由院系领导对相关辅导员进行考核奖惩。
3,年度考核制度
年度考核每学年一次,在辅导员做好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学生处、二级学院和学生共同考评。
(一)自我总结: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和梳理,向所在学院分党委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
(二)学生测评:占50%。各学院分党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参与测评的学生不低于辅导员所分管学生的30%。 。
(三)学院测评:占30%。各学院分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进行测评。
(四)学生工作部(处)测评:占20%。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日志情况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
(五)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辅导员的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审批,并对优秀者进行表彰。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辅导员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辅导员考核结果既是辅导员业务工作的考核结果,也是学校教职工考核的结果。优秀辅导员的名额控制在辅导员总人数的15%以内。对优秀辅导员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奖、评优,提职晋级,参加校外培训的重要依据。
(三)凡考核不称职的,报至人事处备案;凡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附件: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
考核指标与分值比例
评分标准
得分
审核
德
20%
1、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能顾全大局,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学院党委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性,端正学习态度(2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酌情扣1-2分,严重违背者,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和爱护学生,乐于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理解学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当好学生的模范和表率(2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有对学生违纪行为听之任之、辱骂学生、不注意为人师表等现象酌情扣1-2分。
3、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无拖拉扯皮现象,认真组织和上报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材料(3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有不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有不认真组织和上报学生教育管理的各类材料等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4、注重抓好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教育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3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大型活动,不组织学生带队参加的,酌情扣1-3分。
5、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注学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善于发现和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保持学生思想的稳定和维护学院的安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会,每月安排一次主题班会(5分);
缺召开一次班会扣1分;
不开主题班会的扣2分。
6、认真抓好所带班级后进学生的思想转化教育工作,做到教育计划落实,转化措施有力,责任目标明确,学生进步见效快;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开展工作有记录,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5分)。
开展工作有记录的(2分);
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3分)。
能
20%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深入调查了解和掌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扎实做好贫困生的思想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分);
有建立和健全贫困生档案的(1分);
有协助做好贫困生的思想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1分);
2、准确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确保真正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补助;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到严格把关,材料齐全,按时上报;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引导督促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3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没有严格把关、材料不齐全、不按时上报的,视情况酌情扣1-3分。
3、积极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2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
4、认真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所带班级学生人次欠费率控制在5%以下(2分)。
所带班级学生人次欠费率在5%以上的(0分)。
5、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和就业指导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2分);
根据实际表现评分。
6、善于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主动关心毕业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情况,积极配合学院就业指导部门工作;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指导讲座、人才交流会、面试应聘活动;所带班级学生就业推荐率达到95%,就业率达到85%以上(2分);
所带班级学生就业推荐率达到95%,就业率达到85%以上(2分);达不到本条要求的,此项不给分。
7、认真抓好毕业班学生文明离校工作,维护学院和社会的安定和稳定(2分)。
所带班级中发现有一位同学在离校前,有严重违纪的,此项不给分。
勤
20%
1、加强班级组织建设,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定期召开班委会,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作用,检查落实执行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2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2、所带班级学生参加早锻炼率、晚自修率、上课出勤率达到85%以上(3分);
出勤率达到85%以上的(3分);
达不到本条要求的,此项不给分。
3、所带班级学生上课、参加各类活动迟到率和早退率在5%以下(3分);
达不到本条要求的,此项不给分。
4、所带班级的教室和包干区卫生状况在良好以上(2分);
达不到本条要求的,此项不给分。
5、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每周应不少于四次深入学生宿舍,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重点是周末、双休日期间对学生的引导和管理,要妥善处理和解决学生宿舍存在的问题,所带班级学生无发现重大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现象,宿舍达标率达到80%以上(8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宿舍达标率达到80%以上的(8分)。达不到本条要求的,此项不给分。
6、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争取家长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情况通报给家长,消除家校间不必要的误解和分歧,做到防范第一,重在引导教育,努力使每个学生都能顺利毕业(2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7、值班、开会、学习、参加和组织开展活动全勤者(3分)。缺席每人次扣2分;请假每人次扣1分;迟到每人次扣0.5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8、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要求者每人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任务者每人次扣3分,每推迟一天扣0.5分,依此类推。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绩
20%
(本项最高20分,最低0分)
1、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坚持请销假制度,认真抓好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工作,无发现学生安全和责任事故(3分);
根据实际表现酌情评分。若有发现学生安全和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3-5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资格。
2、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有特色,积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第二课堂活动,拓宽学生知识视野,陶冶学生思想,学生集体荣誉感强,有上进心,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竞技比赛,学生素质得到全面提高(3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竞技比赛,参加一次得(1分)。
3、所带班级学生参加校外文化和体育竞技比赛,获省(部)级及以上的:一等奖每人次加8分,二等奖每人次加5分,三等奖每人次加2分,鼓励奖每人次加2分;获市(省直)级的:一等奖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每人次加3分,三等奖每人次加2分,鼓励奖每人次加1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4、所带学生班级被省(市)评为“先进班集体”的,每班次加5分;被学院评为“先进班集体”的每班次加3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5、所带班级学生宿舍被学院评为“文明宿舍”的,每宿舍次加3分;被系(部)评为“文明宿舍”的,每宿舍次加2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6、所带班级学生违纪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受到学院警告处分每人次扣3分,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处分每人次扣4分,受到学院记过处分每人次扣5分,受到学院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每人次扣8分。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7、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同时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每年至少写一篇理论研讨文章或学年工作小结或心得体会(5分)。
理论研讨文章(5分)学年工作小结或心得体会(3分)没有的(0分)
亷20%
1,评优、选干、推优入党和贫困助学金,奖学金的选举过程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学生礼金,报酬(15分)。
一经发现查证,一票否决,从严处理(0分)。
2,不得接受家长和学生的宴请(5分)。
一经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处理(0)。
考核说明:(一)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所带班集体中,有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2、所带班级(年级)学生中,有 2 人以上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3、本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市级表彰的加3分。
4、本人论文在一般期刊发表的加3分,核心期刊发表的加5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无故不参加学院的集体活动;
2、月累计迟到5次以上的;
3 、学生公寓值班缺岗3次以上的;
4、不认真、完整填写政治业务学习笔记,班务日志和学生谈话记录本。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不称职等级:
1、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对抗组织的;
2、发生突发事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
4、由于工作过错,使学院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5、不能住校的;
6、有钱权交易的行为的;
7、有责任亡人事故的。
附: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王西娅
副组长:姚斌 赵红霞
成 员:李淑琦 张静远 南兵 张兆明 高嘉炜 梁茜 王欢等
本考核办法即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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