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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规定(试行)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守纪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本校实际,对学生日常行为,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1. 日常行为考核内容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 日常行为考核记分办法:见附表。
3. 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
⑴.班主任全面负责对学生日常行为考核量化记分。
⑵.年段各位教师应及时将学生的好人好事或违规情况向政教处作书面反映,由政教处反馈给班主任。
⑶.班主任评议后,每月定期向全班公布扣分、加分情况,并小结执行“规范”情况。学期末班主任汇总记分表,送政教处,并由政教处记入学籍档案。
⑷.考核成绩优秀者科作为评选优秀干部、三好生的依据。成绩不满60分者,为品行不合格,经年段审核、政教处批准向全校师生公布,新学期以“试读生”论处。屡教不改者,由班主任、年段上报,学校将给予严惩。
附表:
诏安县西潭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核表
评定内容
基础分
奖励加分条件
加分
违规违纪行为扣分条件
扣分
总评
1.为集体或个人做好事每人每次
2
1.破坏公物(课桌椅、门窗)每次
5-10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每生每学期为70分
2.拾金不昧者每人每次
1-10
2.形象不佳、衣冠不整和不良卫生
2-6
3.见义勇为,表现突出
1-10
3.对教师没礼貌、欺辱同学、打架、骂人、抽烟、赌博等每次
5-10
4.学期出满勤(无迟到、早退、旷课)
5
4.值日生无故不完成值日工作每次
2
5.班干部、科代表工作认真负责或对班级建设有贡献
1-10
5.迟到4次或旷课2次
1
6.脚踢墙壁、门窗、桌椅等不良行为每次
1-5
6.参加校级比赛获得名次者每次
3-5
7.违反课堂纪律等课堂常规者及其他违纪行为由班主任酌情扣分
不定
7.参加县级比赛获奖
10
8.扰乱公共秩序、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每次
7
8.年段统一考试,班级前五名
2
9.违法受拘留者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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