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目的
为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公司激励机制,鼓励先进,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杭州分公司全体员工。
3 原则
3.1 以奖励突出贡献和主要业绩为评优主要标准的原则。
3.2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 工作程序
4.1 评优组织:由行政人事政部负责活动流程制订及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4.2 评选名额:工程部2人、安管部2人、客服部1人、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共推荐1人,共6人。
4.3 评选流程:
4.3.1 各部门以评选标准为依据进行员工推荐,每人推荐5名,选取得票最多的前5名作为候选人。
4.3.2 部门经理及员工分别对本部门候选人进行评分,其中员工评分占60%,部门经理评分占40%。根据部门名额,选取得分最高者作为部门季度之星入选者,由部门填写《季度之星提名表》,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15日前提交至行政人事部。
4.3.3 由行政人事部公示提名人选名单一周。公示期间员工对提名人选有异议,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调查确认。
4.3.4 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奖励:
a) 授予每位员工“季度之星”称号,颁发奖状,并通报表扬;
b)将员工照片张贴于宣传栏内,以示激励;
c) 每人发放400元现金或等价值的购物卡;
4.4评选标准
4.4.1 工作态度
4.4.1.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先锋模范作用;
4.4.1.2工作执行力强、效率高,有强烈责任心;
4.4.1.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能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4.1.4服务意识强,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口头或书面表扬;
4.4.2工作能力
4.4.2.1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娴熟技能,对本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有突出的贡献;
4.4.2.2当季绩效考核成绩名列部门前茅;
4.4.2.3精通岗位内容,具备处理事务能力及客观分析问题的能力;
4.4.2.4在遇到重大事件能勇于为公司分忧,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4.3团队协作
4.4.3.1具备团队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意识和精神及相互支持与帮助的团队合作精神;
4.4.3.2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富有团队精神,能主动承担本职外工作;
4.4.3.3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4.4学习创新
4.4.4.1追求进步,善于学习,不断进取,在职期间取得与岗位相关的资格职称证书;
4.4.4.2善于创新,提出建设性意见、合理化建议;
4.4.4.3有进取心、决断力和积极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的意愿和能力;
4.4.5贡献
4.4.5.1为公司赢得相当声誉或对提高公司声誉有重大贡献者;
4.4.5.2有体现公司良好形象的行为,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
4.4.6有以下情况不参与评选
4.4.6.1当季存在旷工现象;
4.4.6.2当季出现重大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4.4.6.3当季受到两次以上客户或公司内部投诉;
4.4.6.4当季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
5 相关文件
无
6 记录
6.1《季度之星提名表》 JL-HZ-RX-01
6.2《季度之星评选表》 JL-HZ-R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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