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费用报销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费用报销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该费用一般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列支。
第三条 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该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费用报销的付款与审批;
(三)费用报销的付款与会计记录
第四条 公司制订明确的费用报销流程,所有费用报销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本流程执行。
第五条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费用报销控制相关岗位职责:
(一) 财务总监,负责以下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同其他部门制定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
2、对费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协同行政部门对下属各公司进行考核;
3、负责对公司的费用报销进行审批;
4、负责对大额的费用超支情况进行审批。
(二)各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以下工作;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财务总监制定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协助执行;
2、对制定完善费用报销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意见和措施;
(三)公司报销费用的员工,负责以下工作:
1、所有费用报销事项必须取得合法凭据,严禁“白条”报销;
2、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3、所有报销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政策规定,严禁超范围、超级别报销。
第三节 费用报销流程控制
第七条 公司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历史费用数据、同行业同类型企业的有关费用资料、料工费价格变动趋势、人力、物力的资源状况,等制定公司费用预算,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将费用预算指标合理分解至各部门或个人。
第八条 公司列支的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其他符合有关会计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有效凭据(并附与发票或凭据相关且必要的合同、协议、清单或其他证明资料),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署名、表明经办人的身份或在有关凭据的填报栏上署名,需要证明或验收的由证明人或验收人署名并表明验收或证明身份。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由相应授权人的签字批准。
报账人取得的发票应符合开具发票的有关规定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发票或凭据,财务部不得受理。
第九条 公司下属各单位要定期向公司报告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作必要的说明,对与预算相比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对费用报销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公司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每月进行统计和分析,随时监控费用列支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尽快查明原因,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总部和下属各公司的费用报销与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超支或节约的影响因素,明确责任,落实考核措施。
第十二条 招待费应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销售收入的5‰以内,超过部分应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费用报销流程:
1、制定预算。由公司财务总监协同各部门制定公司费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执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公司在公司费用预算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详细费用预算,落实到各部门或个人。
2、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报销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货币资金付款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资料。
3、审核。付款申请单需经部门主管审核,审核费用报销是否超出预算,是否符合部门规定,费用发生是否合理,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报销员工及时更正,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对于超出部门预算的费用必须事先经财务总监审批,财务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限额内批准。部门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依次对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批准人应当拒绝批准。
5、复核。会计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付款申请单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合同或证明资料是否完备有效,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由复核人在货币资金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并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6、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并经审核人员签字的付款申请单,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7、制单。会计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申请等原始凭据编制记账凭证。
8、记账。会计人员审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后确认记账凭证,生成账簿。
9、考核。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费用开支情况与预算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超支或节约的影响因素,落实考核责任。
第四节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费用报销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 对费用报销业务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费用报销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重大开支由一人审批的现象。
(二) 费用报销的原始凭据的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及是否合法、真实和有效。
(三) 费用报销流程的执行是否准确到位。
(四)费用支出是否存在超预算的现象,对超预算的现象是否经过审批,是否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费用报销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十八条 对超过月度预算指标的单位要扣罚该单位当月奖金,超过年度预算指标的,要扣罚相关责任人当年奖金。
第十九条 对出纳员不按规定付款报销的,除责令其迅速补办手续外,并处扣发当月奖金、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理。
第二十条 对违反上述有关岗位职责及流程控制相关规定的人员,除有特别规定外,发现一次扣罚奖金50元,并提出警告,累计3次以上者报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予以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