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二、学籍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
三、学籍管理原则
1. 公正公平原则:学校应对学籍管理实行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学生,确保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信息保密原则:学校承担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责任,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3. 教育优先原则:学校应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学籍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学籍管理内容
1.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成绩记录、奖惩记录等。学校应定期整理、更新学籍档案,并做好备份工作。
2. 入学管理:学校应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学生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的报名材料,确保学生的身份真实有效。
3. 休学管理:学生因故需要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学校应审理学生的休学申请,及时办理休学手续,并保留学生的学籍。
4. 转学管理: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转学证明。原学校应及时处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材料及时转交给新学校。
5. 退学管理:学生需要退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班主任及校长审批。学校应当及时办理退学手续,并妥善处理退学学生的学籍信息。
六、学籍管理责任
学校的校长是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校长应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于学校学籍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轻者可以采取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纠正;对于重者,学校可依法停止其学籍或取消其学籍。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学校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各学校按照规定认真执行,确保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通过有效的学籍管理,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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