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厦门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指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营发展的可持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自愿参与相结合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服务机构、贯标试点企业联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工作机制,确保贯标工作有序推进。
(二)在我市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企业、省优势企业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鼓励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积极参与。首批拟定1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力争本年度达标率在70%以上。通过企业落实《规范》,不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管控意识,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一套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力和竞争力。
(三)培育和培训3家咨询服务机构、20名咨询师、50名以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构建厦门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工作咨询服务体系。
(四)2013年底完成14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育和认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工作体系。根据我市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体系、培训体系、咨询服务体系、认定体系,整合多方面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咨询服务机构咨询师、贯标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培训《规范》文本架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关系、管理体系建立和规范文件编写等内容,帮助企业培养熟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管理人员。
(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辅导工作。组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咨询师前往贯标试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和面对面的辅导活动,并对照《规范》,结合实际,制定符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体系文件,建立一套覆盖企业运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四)引导企业运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试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企业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运行实施,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五)开展企业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考核验收工作。我局将成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考核验收小组,按照《规范》要求,对贯标试点企业进行考核验收。
(六)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总结经验交流会。召开首批厦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交流会,总结试点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考核验收的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进度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3年4-6月)
1、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企业贯彻《规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贯标试点企业名单,建立咨询服务体系。
2、召开启动会议。主要由企业和服务机构参与,动员部署贯标推广工作,明确试点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
3、与咨询服务机构签署委托辅导贯标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权利义务关系。
(二)培训及实施阶段(2013年6月至11月)
6月,开展一系列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咨询服务机构咨询师、贯标试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规范》培训工作。
7—10月,咨询师深入贯标试点企业开展贯标咨询服务,辅导企业根据自身管理现状和经营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文件,指导企业运行实施《规范》,并针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建立一套覆盖企业发展、实施、检查、改进等各个环节循环可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每月一次研究贯标的相关工作。加强与贯标试点企业的工作联系和督导检查,确实掌握贯标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12月,试点企业报送实施贯标工作总结和认定申请材料,考核验收小组根据《规范》要求及相关程序,对贯标试点企业贯标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召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
五、配套措施
(一)对通过验收的企业,申报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专利产品或技术,优先列入专利实施及产业化项目,优先给予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支持。
(二)结合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培育工作,优先考虑列入国家级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省级试点、优势企业,市级试点、示范企业的培育。
(三)对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等工作加大对贯标试点企业的扶持力度。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培育、认定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1、厦门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知识产权局卢琳兵局长
副组长:市知识产权局王大河副局长
成员: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洪烟庆处长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唐仕灿主任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郭永明处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处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并承担各项日常工作。
办公室组成:
主任: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洪烟庆处长
成员: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于民副调研员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陈金琼主任科员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余中阳副主任科员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刘莹莹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设在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为更好地推进贯标工作,拟会同市经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厦门市推进贯标工作的政策措施,增强贯标工作的政策牵引力。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搞好宣传发动。召开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负责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会议,阐明制定《规范》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规范》进行解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贯标活动。二是扎实做好贯标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服务机构、贯标试点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确实掌握贯标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提高贯标工作实效。三是积极开展贯标日常信息宣传工作,利用本局网站和新闻媒体宣传贯标的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提升贯标活动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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