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省教育厅和县教体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振平
副组长:赵琳 王永茂 赵友林 刘若愚 王振东
成 员:教导处 政教处 总务处 各班班主任 门卫 宿舍管理员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副主任、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班主任、门卫和宿舍管理员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确保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措施的顺利落实。
三、 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中,各处室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小组,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小组成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排查和化解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
门卫和宿舍管理员: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工作推动阶段(2016年9月—11月)
1. 开展教育。①学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政教处、教导处负责)。②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政教处负责)。
2.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政教处、教导处负责)。
3.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总务处、门卫、宿舍管理员负责)
4.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政教处负责)
5.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落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自查总结。学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专项治理办公室)
2.迎接县级普查。组织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迎检工作。(各处室)
3.学校在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过程中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及宁县教体局出台的“一岗双责”制度进行追责问责,并与评优评先挂钩。
宁县盘克初中
2016年9月8日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宁县盘克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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