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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自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推动下,娄底城乡整洁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找到了一条与农村实际情况相吻合、与经济承载能力相适应、与城乡统筹发展相协调的简便易行的现代农村垃圾新型处理模式。现结合娄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对农村垃圾处理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以“收、烧、埋”处理方式为准则,科学配置环卫设施,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全面推行城乡环境整治“镇村分级管理,垃圾分类处理,层层考评激励,突出群众主体”的工作模式,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便民化、资源化、减量化、长效化”。
二、垃圾处理方法
(一)农村垃圾处理
1、垃圾处理“五个一点”
烧一点:塑料袋、纸屑、尿不湿、卫生巾、瓜果壳、枯枝等可在焚烧池就地焚烧掉;
沤一点:牲畜粪便、菜叶菜屑、剩饭剩菜等垃圾倒入粪池或堆积到田间地头沤肥。
埋一点:废弃的砖、石料、沙子、石粉、煤灰可以填埋或铺路。建筑垃圾中有利用价值的剩余建筑材料,“块状”的如砖、石料等整齐码放在房屋后的非公共场所。
卖一点:书报等废纸、铜、铁等金属、酒瓶、镜子等玻璃、皮鞋、轮胎、布料、纤维等可以作废品卖钱。
运一点:其他不可回收的垃圾倒入垃圾桶,由保洁员负责收集转运集中处理。
建议娄底农村垃圾处理采取“收、烧、埋”模式:
“收”:回收塑料、金属、玻璃、衣物等不可焚烧垃圾;
“烧”:焚烧树叶、菜叶、果皮、少量纸屑等可焚烧垃圾;
“埋”:填埋动物内脏、躯体、厨余垃圾等可自然降解的腐臭垃圾和其他建筑垃圾、陶瓷等。
2、垃圾三级分类
农户初级分类:农户根据垃圾“五个一点”搞好垃圾初级处理;
保洁员第二次分类:由保洁员每天上户时对农户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帮助农户分类处理垃圾,因农户受场地限制无法进行埋、沤等垃圾,由保洁员分类收集,然后分类处理;
镇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第三次分类:全镇由保洁员收集的垃圾运送到中转站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再进行一次分类处理,乡镇无法处理的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进中转站送往市处理场处理。
3、垃圾处理三种约束手段
行政手段:党委政府采取宣传指导、检查评比、督导整改、考核评价等手段短促农户、保洁员、城建所搞好垃圾分类减量,确保工作环节到位。
经济手段:党委政府将村级乡村清洁工程运行经费中的50%用于考核垃圾分类减量;实行经费包干,促使工作人员减少垃圾中转量;根据农户垃圾分类程度收取标准不同的保洁费;运用经济杠杆引导搞好垃圾分类处理。
自治手段:严格按照各村《村民自治章程》来操作,充分发挥村民的主题作用;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出户主理事会,明确村(居)委会、户主理事会、保洁员和农户职责,实行月考核、季评比;形成村(居)委会负责指导、户主理事会监督管理、保洁员上户收集、保洁费用农户分摊、政府考核补助支持的村民自治模式。
(二)操作模式
1、分散居住区域
(1)采用“110”垃圾处理模式
“1”:农户备1个桶,用于存放生活中产生的塑料、玻璃、金属、衣物及电池等有害垃圾;
“1”:农户设1个池(砖砌、可挖简易的坑或再配1桶存放垃圾以防被淋湿等)用于存放可焚烧垃圾并就地焚烧;
“0”:表示大自然,农户将动物内脏、粪便、厨余垃圾等腐臭垃圾和砖瓦、渣土、陶瓷等不臭垃圾直接卫生掩埋或回填大自然。
(2)垃圾分类及处理方法
村组垃圾分为可回填垃圾和不可回填垃圾两大类。对回填垃圾中腐臭垃圾如动物内脏、粪便等置于田、土中掩埋,对不臭垃圾如砖瓦、渣土、陶瓷、煤灰等实施填埋;对不可回填垃圾中的可焚烧垃圾如树叶、菜叶、少量的纸等进行安全焚烧后填埋,不可焚烧垃圾如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纸等进行有偿回收;对可回填垃圾、不可回填垃圾中的可焚烧垃圾由农户自行处理,不可焚烧垃圾实施专人收购。基本上将垃圾分类在农户、垃圾消灭在农户、卫生评比到农户、卫生奖惩到农户、卫生公示到农户,做到垃圾不出村(组、户)。
(3)垃圾设施的配套要求
①农户设垃圾桶1个,标明用于收集、存放塑料(农村不可回收的塑料袋等统一装袋存放)、玻璃、金属、衣物等,待专人收购;设垃圾池1个,可砖砌、可挖简易的坑或备用1个桶等,用于存放、焚烧可焚烧垃圾。
②村(居)委会选址建分类垃圾的收集点1个,分多栏建设,并在每栏上分别注明玻璃、金属、布料、塑料等,归垃圾收购人员管理销售。
(4)助推“110”模式的几种措施
①成立考评领导机构,明确各户卫生责任区域,明确镇村干部、党员组长分片包干,制定卫生评比制度,将垃圾分类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开展卫生评比,评选出“十佳农户”“十差农户”,予以公示。并将考核结果与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林业、国土、计划生育等相关方面挂钩。
②广泛宣传教育,可召开会议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宣传、树立样板宣传、上户指导宣传;
③安排资金进行奖励,以奖代投,激励村(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④将可收回垃圾收购权发包,实行专人承包,负责收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并指导农户分类。
⑤通过从村集体经济投入,卫生费、向上级争取等方面筹集资金。
以上运行模式在新化县吉庆镇油溪桥村、冷水江市潘桥乡茂山村、涟源市白马镇金凤村、双峰县杏子铺镇梓园村、印塘乡新泽村等实践点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双峰县更是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了“三桶两池”的模式,即每家每户都设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三个垃圾桶,建垃圾焚烧池、有机物堆放池两个垃圾处理池。
2、集中的乡镇中心区域
(1)采用“31”垃圾处理模式
“3”:农户备3个桶,1个用于装厨余垃圾、果皮等湿垃圾;1个用于装煤灰等干垃圾;1个用于存放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垃圾及电池等有害垃圾。
“1”:选址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点,并建垃圾焚烧设施。
(2)垃圾分类及处理方法
乡镇中心区域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大类。对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纸等可回收垃圾入自备收集可回收垃圾的垃圾桶,实施专人有偿收购;对不可回收垃圾中的干垃圾如渣土、煤灰、砖瓦等则采用清运填埋处理,湿垃圾如腐臭垃圾、厨余垃圾、粪便垃圾则采用卫生掩埋处理,对干、湿垃圾有条件的自行处理,无条件的统一清运处理。
(3)垃圾设施的配套要求
①农户设垃圾桶3个,1桶标明用于装厨余垃圾、果皮等湿垃圾;1桶标明用于装煤灰等干垃圾;1桶标明用于收集、存放塑料(农村不可回收的塑料袋等统一装袋存放,由收购人员统一带走)、玻璃、金属、纸等可回收垃圾及电池等有害垃圾专人收购。
②选址建分类垃圾的收集点1个,分多栏建设,并在每栏上分别注明玻璃、金属、布料、塑料等,并建设焚烧设施一个,用于烧分类后可焚烧的垃圾,归垃圾收购人员管理销售。
(4)助推“31”模式的几种措施
①成立考评领导机构,明确各户卫生责任区域,明确镇村干部、党员组长分片包干,制定卫生评比制度,将垃圾分类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开展卫生评比,评选出“十佳门店”“十差门店”,兑现奖惩。
②广泛宣传教育,可召开会议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宣传、树立样板宣传、上户指导宣传。
③安排资金聘请专人对集中区域的垃圾进行清运处理,选址对收集的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卫生掩埋或填埋。公共区域安排专人保洁。
④将可收回垃圾收购权发包,实行专人承包,负责收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并指导农户分类。
⑤收取集镇区域农户的卫生费,并就垃圾分类情况、垃圾数量情况按等级收取卫生费。
以上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指导性意见供各地参考。请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务必遵循“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的原则,坚持“收、烧、埋”处理,垃圾处理中务必要减少污染、节约资金、方便群众、回收利用 ,根据实际具体实施。
附件:垃圾分类处理简述
娄底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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