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送规定,通过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企业,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品,事后货品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规定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原则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原则的,应根据保证货品运送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品抵达目的企业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内提取,如货品寄存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品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品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送
保价运送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送,如同一批托运的货品价值不一样,托运人应对此批货品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品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导致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品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品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品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品和承运人被诈骗导致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品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品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内有效。托运人应在货品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申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品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受货品时只按件数接受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品内装数量与否有短损,因此承运人不承担内装货品数量和货品与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送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品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规定承运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品运送到目的地。货品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协议的内容或解除协议的规定。但必须在货品未运到目的地之前告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送,并规定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品,应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送的规定,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品。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假如收货方不交或不准时交纳规定的多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品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品,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络,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品,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将货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准时向收货人发出货品抵达的告知。对托运的货品要负责安全,保证货品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品抵达后来,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品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品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规定,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告知后,准时提取货品,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一般货品中夹带、匿报危险货品,错报粗笨货品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品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品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品或运送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导致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品,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品损坏、缺乏,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状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品,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汇报,导致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品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免费运至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假如货品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送过程中货品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品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品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协议规定条件下的运送,由于下列原因导致货品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品自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品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自身的过错。
十一、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 年 月 日。
货品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协议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品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品运送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 位: 职 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承运方):____________
乙方(托运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足协商,到达如下包车协议书:
一、甲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提供座客车______部,从河北省廊坊市承运______人到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乡(镇),本次包车业务中,部为来回运送,运价为______元/部,小计______元,另______部为单程运送,运价为______元/部,小计______元;运费全额为______元。每部车预交定金______元,定金交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运费全额交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收取定金和全额运费,如无乙方违约状况发生,定金冲减运费总额,如发生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金额足额交清运费,甲方有权拒绝退还定金。
(2)如发生乙方责任导致的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送车数、或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违约的状况,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议追加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来回运送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拒绝继续运行,并规定乙方立即协助调查事件,承担对应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祈求司法保护。
2、义务
(1)甲方在按约定收取所有运费后,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起运点、车型、车数提供完好的车辆,并安全运行。
(2)一旦发生甲方责任事故,导致乙方乘客伤亡的状况,必须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积极急救伤员,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按约定交清所有运费后,有规定甲方按约定将乙方乘客安全运送的权利。
(2)一旦发生甲方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客伤亡和滞留,乙方有权规定甲方积极急救伤员和继续安全疏运被滞留的乘客,并严格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规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载定,及时对乙方乘客进行经济赔偿。
2、义务
(1)按约定及时足额交清定金和全额运费。
(2)严格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乘客上、下车,维护好发车现场秩序,如发生超过约定起止点、或超过约定人数、或超过约定的单程运送车辆、或导致甲方车辆等人时间过长等乙方责任的违约状况,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并按国家规定或双方协商及时追加运费。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车辆、财务在卸载地点(包括来回运送的回程起运点)的绝对安全。如发生在上述地点的甲方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务损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调查处理事件,并承担对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形严重的,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四、详细包车的时间和车次安排
以起运前两天双方协议的运送计划为准,此运送计划文字和表格形式作为本协议书附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波及的有关经济内容履行终止为止。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甲方报企业立案壹份。
附件:1、包车计划壹份。
2、乙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企业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日___采购实际状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告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品提单》上的货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品,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品运送定价
自协议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后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品验收规定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品提单》,核算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告知甲方有关负责人,否则有关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
第四条 货品起运地点
货品起运点:
货品抵达地:
第五条 货品承运日期及抵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日《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品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品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送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送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品运到期限:货品必须在拿取货品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品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送质量及安全规定
乙方在货品运送过程中出现货品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品的当时购置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送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规定乙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品运送到目的地。货品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协议的内容或解除协议的规定。但必须在货品未运到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并对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品,并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协议规定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送货品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品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品抵达甲方运送目的地,在乙方运送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品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络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品,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告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送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品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送。
3、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将货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准时向收货人发出货品抵达的告知,对托运的货品要负责安全,保证货品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品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品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络,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送时间执行,若因特殊状况,货品没有按预订时间抵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获得联络,并阐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既有不属实的,有权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品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品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献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精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根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规定清点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送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假如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络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络寻求处理措施。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抵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免费将货品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货品过期抵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获得甲方的承认),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用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合适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种月内有三次推托运送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无权对协议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协议项下任何金额。假如确有必要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协议的有效构成部分。
甲方:__企业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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