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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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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自查 分数 考核 打分 备 注 组 织 领 导 12 分 领 导 重 视 组织机构 0.5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党委领导 2 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1分;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分。 市、县(市、区)委办提供相关材料       人大监督 0.5 人大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专题审议“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不少于2次。 人大办提供相关材料       政府实施 3.5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等综合评价体系,3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六五”普法规划,0.5分。 政府办、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政协监督 0.5 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一次以上。 政协办提供相关材料       队 伍 建 设 人员配备 3 配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不含分管局长),市不少于5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不少于4人),县(市、区)不少于3人(常住人口20万以下的不少于2人)。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齐抓共管 工作部署 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市、县(市、区)分别选树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建立健全联系点工作制度。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抽查相关成员单位       部门联动 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有效落实,有效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专业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的部署、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全面落实。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抽查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材料       基 础 保 障 15 分 组织网络 3 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讲师团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经费保障 5 按照苏南年人均1.5元、苏中年人均1元、苏北年人均0.5元的标准,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地方财力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市、县(市、区)未专项、足额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扣2分;司法行政部门未专款专用的,扣1分;未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的,扣2分。 司法局提供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及资金流向证明       阵地建设 3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居)委会建有挂牌的村(居)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中地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各级政府网及各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检查组实地查看相关内容         教材配置 3 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市图书馆馆藏法制类图书20个种类、800册以上,有法制类报刊、杂志8种以上;县(市、区)图书馆馆藏法制类图书20个种类、600册以上,有法制类报刊、杂志6种以上;村、居(社区)图书馆有法制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制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每个村(社区)征订省要求的法制宣传挂图。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司法局、文化部门提供数据,检查组实地考核相关单位       资料积累 1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按时据实上报有关数据报表。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0.5分。 现场查看       重 点 对 象 学法 用法 24 分 领 导 干 部 法制讲座 1 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为目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0.2分;每年举办法制学习报告会不少于1次,0.8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中心组 学法 1 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 宣传部提供相关材料,抽检时查看相关单位       制度建设 3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全面实施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进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组织人事部门、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公 务 员 考核制度 1 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机制,0.5分;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0.5分。 人事部门、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教育培训 4 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1分;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60课时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1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1分,并把法制课作为一个独立的课程体系,1分。 人事部门、党校提供培训计划、参训人员相关数据       青 少 年 纳入计划 2 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落实大纲规定的法制教育计划,把法制教育的内容有机统一于教学课程设计,1分;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设计中不少于10%,1分。 综治办、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现场抽查学校教育开展情况       齐抓共管 2.5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0%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0.2分;每学年开展集中法制教育4次以上,1.8分;村(居)委会以及其他基层组织,重视加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活动场所,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0.5分。       基地建设 0.5 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司法局提供相关数据,实地考察       经 管 人 员 制度建设 0.5 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国资委、经信委提供相关材料       法制培训 3.5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6天36课时的法律知识继续教育,1.5分;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6课时,2分。 抽查相关企业         农 民 工作机制 2 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居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1分;每一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普法员或法律志愿者,0.5分;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一次,0.5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现场抽查乡镇并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突出重点 1 重点抓好农村党员法制教育,对两委干部每年组织1天6课时以上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0.5分;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有“法律明白人”,0.5分。       农民工 教育 2 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不少于4课时,1分;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4次6课时,1分。 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数据,现场抽查企业(社区)教育开展情况       工 作措 施 24 分 媒 体 作 用 报 刊 2 市、县(市、区)报刊(内刊)每周都有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内容,1分;每年不少于6个专版,1分。 司法局收集、提供相关实证资料,提供广播、电视栏目时段       广播电视 2 广播、电视(未设置的城区除外)每周法制宣传教育题材的内容不少于30分钟。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宣传栏、橱窗 3 各级设置的法制宣传栏(橱窗)的内容更新每年不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0.3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照片、数据       主题活动 4 每年及时部署“12·4”等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创新活动形式,1分;大力推进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每年各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次扣0.3分 。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法治文化 8 9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公园),2分;每月定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2分;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设立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基本完善,城乡覆盖率85%以上,1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队伍健全,0.2分;书画、摄影、漫画、剧本、故事、动漫等法治文化作品富有特色,0.8分;县(市、区)建有1支以上法制文艺演出、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0.2分;每年至少组织6次以上活动,0.8分;市每年举办1次以上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1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民主法治村 (社区) 创建 3 全面推进和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每年就创建活动进行部署、检查考核、表彰,1.5分;100%的村(居)开展创建活动,1.5分。 司法局、民政局提供相关材料       调查研究 2 每年被省以上有关部门采用的理论研究文章3篇以上,1分;每年被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的经验材料5篇以上,0.8分,采用的信息8篇以上,0.2分。 司法局提供材料、数据       工 作成 效 25 分 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 4 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健全,0.5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0.5分;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经过人大审议并形成决议,1分;政府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1分;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依法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1分。 市、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领导干部 尊法守法 4 市党政班子成员中发生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1起扣4分;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中发生违法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1起扣2分。 纪委、检察院提供相关数据         依法行政 公正司法 4 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全部公开,1分;未落实执法责任制,发生执法部门对法定职责不作为或滥用执法权力乱作为的,有一起扣0.5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错案责任应追究未追究的,有一起扣0.5分;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扣1分;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诉讼直接败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扣1分;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有一起扣1分;滥用职权、违法办案,群众反映并查实的,有一起扣1分。 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办提供相关材料、数据       市场秩序 2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有一起扣1分。 经信委、安监局提供相关数据       社会秩序 3 到省集体上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人次在全省处于前3位的市,分别扣2分、1分、0.5分;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公众安全感达到93%以上,每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常住人口中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每发生一起扣1分;发生一起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扣3分。 综治办、信访办、公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基层依法治理 4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没有达到80%以上的,扣1分;劳动合同签订率没有达到98%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没有达到95%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克扣、拖欠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现象的,有1起扣1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抽检复查合格率不能达到100%的,扣1分。 经信委、劳动保障、民政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教育覆盖面 4 辖区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群众对“六五”普法的知晓率达不到93%的,扣2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数据       调 节 指 标   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有力,“六五”普法期间经费拨付标准苏南达到年人均2元、苏中达到年人均1.5元、苏北达到年人均1元的,加6分;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当地户籍人口标准划拨的,加3分。 司法局提供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         创造具有原创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并在省以上推广,加1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成果(经验),在全国、省获奖或交流的,分别加1分、0.5分。重复获奖或交流的,以最高奖计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参加全省性法制文艺调演、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活动,获得个人、集体一等奖或组织奖的,分别加0.4分。获得全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一、二等奖的,分别加0.6分、0.4分。最高加3分。 司法局及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参加全省法制好新闻评奖,获得一等奖的,加0.4分;参加全国评奖,获得一、二等奖的,分别加0.6分、0.4分。最高加3分。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被评选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的,加3分;所辖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或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先进的,或被评为“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有1个加1分。 政法委综治办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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