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采 购 合 同
需方(如下简称甲方):
协议编号:
供方(如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到达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产品信息,(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元(含税价,含运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规定技术原则(请用“þ”选择)
乙方需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确认样品所列的材质及技术原则;以国标、行业原则以及订购单所列明的规定(三者不统一时以最高规定为准)为验收原则。
□乙方需提供质资证书,乙方有义务保证提供应甲方的材料具有可追溯性。质资证书上需体现甲方采购单号。
随货需提供送货单2份需盖公章(鲜章),送货单上需体现货品品名、品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及采购单号 /。
□以确认的样品款式、颜色及规定为验收原则。
□以附件图纸规定参数为验收原则;
□以附件产品确认汇报书规定为验收原则。
□其他: / 。
三、送货方式、费用及风险承担(请用“þ”选择)
1、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þ快递 □物流汽运 □自提 □其他: / 。
2、运送费用及风险: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运送风险由乙方负责;若货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在风险发生的当日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交处理方案。
四、交货地点、时间、接受人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收货人: 联络方式:
五、包装/封装原则(请用“þ”选择)
□纸箱包装 □木箱包装 按供应商出厂原则包装
□按国家规定/行业规定的原则包装 □塑料包装箱及特殊包装
□按甲方规定包装:/ 。
乙方所交付的货品必需合适长途运送和多次搬运、装卸的结实包装,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防止产品丢失、磕碰、雨淋等意外损失。
六、验收(请用“þ”选择)
以协议第二条款规定的原则验收;
□ / 。
1、初步验收:甲方收到货品后,对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有效期等进行检查,初步检查不符合规定,甲方电话告知乙方并提供有关证据(书面提交),乙方收到电话或书面异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品,甲方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但保管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2、如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按双方确认的供货质量原则验收。经检查不合格,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退换货告知(附检查成果),乙方应在收到告知后根据甲方规定在 10个工作日内换货或退款,换货数量或退款金额要与协议相一致。
3、如乙方对甲方的检查成果有异议的,需在收到甲方告知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异议的书面意见,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日期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检查成果无异议。
4、乙方所交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原则的,假如甲方同意运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运用的,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价款支付
1、甲方应在协议生效后日内支付给乙方协议总价%即 元,作为协议预付款。
2、交付货品前甲方收到全额 / 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价的 %即 元。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 工作日内付协议款 / %即 / 元。
4、质量保证金为协议金额的 /%即/ 元,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
5、其他: / 。
6、乙方应于甲方第1次付款前提供发票类型为:(请用“þ”选择)
□16%增值税专用发票, □16%增值税一般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一般发票。□其他:/ 。
7、 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货款。
8、如遇国家法规规定调整税率,则应调整含税单价及对应税率发票。
9、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按照协议签字盖章页的银行账号信息支付款项,若乙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发生更改,需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告知,导致甲方款项支付错误或款项逾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保证开具给甲方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与收款账号一致。
10、乙方需遵遵法律法规规定,按真实业务开具发票,若以清单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需保证《销售货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是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开具,如未按法规规定开具发票,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自验收合格次日起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售后服务需求告知后1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售后服务,进行换货、修理、重做等,如需上门服务,乙方应在收到售后服务需求告知后12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在到场后36小时内修复完毕,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乙方修理或替代的材料、货品、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重新验收合格后 个月 。
4、乙方在前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维护服务的将视为乙方拒绝提供质保维护服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不过假如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3、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认定证明。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有异议并因此发生仲裁纠纷,应以仲裁裁决的认定为准。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种合理的处理措施,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5、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本协议与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协议及时交货或退换货,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依次类推,延期违约金将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延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因乙方迟交原因选择解除协议的,乙方除应在协议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已收货款外,还应按照协议标的物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处理(请用“þ”选择)
1、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择其一)
双方均可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伍万元以内)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因主张权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保全费等费用。
十二、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采购协议项下的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等有关权利的起诉。
2、 因乙方提供的货品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也许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乙方应保证提供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品,乙方必须提供应甲方正规渠道证明。
4、假如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独自承担费用并积极做出对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品或货品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导致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品更换。
5、如乙方无法安排甲方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品或无法提供、怠于提供不会导致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品更换,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在协议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按协议总额2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导致的实际损失不小于违约金的,乙方应支付差额部分。
十三、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印章且甲方收到协议原件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有效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加盖双方印章,协议附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本协议中未合用的条款请以“/”作出标识。
十四、协议附件 。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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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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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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