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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0571-2018 室内铁艺休闲坐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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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7.140 Y 80 ZZB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T/ZZB 05712018 室内铁艺休闲坐具 Indoor iron leisure seating 2018 - 09 - 28 发布 2018 - 10 - 31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 . 2 5 基本要求 . 2 6 技术要求 . 2 7 试验方法 . 4 8 检验程序 . 6 9 检验规则 . 6 10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 7 11 质量承诺 . 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

2、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五星家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湖州海青木竹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云根、邱格生、李玉鑫、章晓笑、李频、王新祥、杜伟波、鲁斌、李海青。 本标准由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负责解释。 室内铁艺休闲坐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铁艺休闲坐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程序、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铁质金属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室内用铁艺休闲坐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软包的铁艺休闲坐

3、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T 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6 部分:家具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 2 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 4 部分

4、: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0357.2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2 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GB/T 10357.3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 3 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3667.12015 钢制书架 第 1 部分:单、复柱书架 HG/T 20062006 热固性粉末涂料 HG/T 24542006 溶剂型聚氨酯涂料(双组分) QB/T 3826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252017界

5、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给出了GB/T 33252017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室内铁艺休闲坐具 indoor iron leisure seating 主要由铁质金属材料制成的,用于室内,供人们坐倚休闲的椅凳类家具。 3.2 圆度 circular degree 产品圆管弯曲处由局部挤压或拉伸产生的变形程度。 GB/T 3325-2017,定义3.5 4 分类 按表面涂饰工艺可分为: a) 喷漆室内铁艺休闲坐具; b) 喷塑室内铁艺休闲坐具; c) 电镀室内铁艺休闲坐具。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应具备产品的设计研发能力和对应的设计

6、开发软件,能够针对色彩、造型、舒适性等进行新产品的开发。 5.1.2 应具备验证新设计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等关键性能的能力。 5.1.3 应具有先进科学技术的吸收、消化和创新能力。关键技术和工艺形成专利。 5.2 金属涂料 5.2.1 粉末涂料需符合 HG/T 20062006 相关的要求。 5.2.2 双组份面漆应符合 HG/T 24542006 的相关要求。 5.3 制造工艺 5.3.1 企业应具备自动化机加工、冲压、焊接、弯管等设备。 5.3.2 应保证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粉末涂料喷漆工艺采用全封闭自动喷漆设备,减少粉末涂料散发,减少环境污染; 油漆喷涂车间需配备 VOC

7、 废气处理装置;喷涂工序使用循环水帘机,保证漆膜均匀,减少漆雾吸附产品表面、减少环境污染、保证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5.3.3 产品生产车间应配备与空间相适应的具有粉尘净化能力和防止粉尘爆燃的中央集尘设备,保证生产安全。 5.4 检测能力 5.4.1 应有专职检测人员,具有完善的培训记录,确保人员的能力满足要求。 5.4.2 应具备出厂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6 技术要求 6.1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产品主要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产品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单位为毫米 检验项目 要求 座高 400 带扶手椅子的扶手内宽 460 产品外形尺寸偏差 3 注:特殊规格尺寸由供

8、需双方协定,并在合同中明示。 6.2 形状和位置公差 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为毫米 检验项目 要求 圆度 圆管弯曲处25:2.0 圆管弯曲处25:2.5 底脚着地平稳性 底脚与水平的差值2.0 6.3 外观性能 产品外观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外观性能 检验项目 要求 管材 管材应无裂缝、叠缝 外露管口端面应封闭 焊接件 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 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 焊接处表波纹应均匀 冲压件 冲压件应无脱层、裂缝 铆接件 铆接处应铆接牢固,无漏铆、脱铆 皱纹或波纹 圆管和扁管弯曲处弧形应圆滑一致 喷涂层

9、涂层应无漏漆、锈蚀和脱色、掉色现象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仿古或做旧产品,颜色应自然过度 电镀层 表面应无剥落、返锈、毛刺 表面应烧焦、起泡、针孔、裂纹、花斑(不包括镀彩锌)和划痕 6.4 理化性能 产品理化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产品理化性能 分类 检验项目 要求 喷漆(塑)涂层 硬度 2H 冲击强度 冲击高度 400 mm,应无剥落、裂纹、皱纹 耐腐蚀 120 h 内,观察在溶液中样板上划道两侧 3 mm 以外,应无鼓泡产生 120 h 后,检查划道两侧 3 mm 以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 附着力 应不低于 1 级 电镀层 抗盐

10、雾 24 h,直径 1.5 mm 以下锈点20 点/dm2,其中直径1.0 mm 锈点不超过 5 点 6.5 力学性能 产品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产品力学性能 检验项目 要求 强度和耐久性 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应无明显变形、损坏。 稳定性 应无倾翻 6.6 安全性能 产品安全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产品安全性能 检验项目 要求 结构安全 产品表面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和危险锐利尖端 随意接触表面的边和角应至少倒角 2 mm,使用者在接触表面时不会造成伤害 人体接触的部位应无毛刺

11、、刃口、棱角 可意外接触开口的直径应小于 5 mm 或大于等于 12 mm 固定部位的结合应牢固无松动、无少件、透钉、漏钉 可迁移元素 铅 90 mg/kg 铬 60 mg/kg 镉 75 mg/kg 汞 60 mg/kg 锑 60 mg/kg 砷 25 mg/kg 钡 1000 mg/kg 硒 500 mg/kg 7 试验方法 7.1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7.1.1 将试件放在平板上或平整地面上, 用每米精确度不低于1 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对试件进行测试。 7.1.2 尺寸偏差为产品设计尺寸(标识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差值。 7.2 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测定 7.2.1 圆度 用精确度不低于 0.05

12、 mm 的卡尺测量圆管段中部最大管径和最小管径,其差值即为圆度评定值。 7.2.2 底脚着地平稳性 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或平整地板上,使试件三脚着地,用塞尺测量另一底脚与平板间的距离。 7.3 外观性能 7.3.1 脱色、掉色 在产品外表或内部涂饰部位分别检验3个位置,徒手使用湿润的脱脂白纱布适当用力在每处来回揩擦3次,揩擦往复距离为200 mm300 mm。观察纱布上是否带着涂饰部位上的颜色。 7.3.2 其他 在自然光下或光照度为300 lx600 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 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 mm1000 mm内,由三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 7.4 理化性能

13、 7.4.1 硬度按 GB/T 67392006 的规定进行。 7.4.2 冲击强度按 GB/T 1732 的规定进行。 7.4.3 耐腐蚀按 GB/T 13667.12015 中 6.3.1.5 的规定进行。 7.4.4 附着力按 GB/T 9286 的规定进行,以多数相同值作为评定结果。 7.4.5 抗盐雾按 QB/T 3826 的规定进行。 7.5 力学性能 7.5.1 强度和耐久性按 GB/T 10357.32013 的规定进行,试验水平选择 3 级水平。 7.5.2 稳定性按 GB/T 10357.22013 的规定进行。 7.6 安全性能 7.6.1 结构安全 7.6.1.1 孔及

14、间隙 按GB/T 33252017中6.4.1.1的规定进行。 7.6.1.2 危险锐利边缘 按GB 6675.22014中5.8的规定进行。 7.6.1.3 危险锐利尖端 按GB 6675.22014中5.9的规定进行。 7.6.1.4 其他 其他结构安全项目通过眼观和手感进行检测。 7.6.2 可迁移元素 按GB 6675.42014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8 检验程序 按前面的检验对后面的检验结构不影响或影响最小的原则进行。 9 检验规则 9.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9.2 出厂检验 9.2.1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产品交货时进行的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可销售。

15、 9.2.2 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以下内容: a) 主要尺寸及其偏差; b) 形状和位置公差; c) 外观性能要求; d) 结构安全性要求。 9.2.3 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数检验。因批量大,进行全数检验有困难的可实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方法依据 GB/T 2828.12012 中的规定, 采用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方案, 一般检验水平 II, 质量接受限(AQL)为 6.5,其样本量及判定数值按表 7 进行。 表7 出厂检验方案 单位为件 批数量 样品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2650 8 1 2 5190 13 2 3 91150 20 3 4 151280 32 5 6 2815

16、00 50 7 8 5011200 80 10 11 12013200 125 14 15 注:26件以下为全数检验。 9.2.4 抽样检验时,在母样上编号,随机抽取规定样品数。 9.2.5 单件产品出厂检验结果的评定规则如下: 单件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中,所检项目均为合格,则该产品为出厂合格品; 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出厂不合格品; 批产品的评定,按表 7 规定抽取样品量中,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接收数(Ac),应评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Re),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9.3 型式检验 9.3.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第6章规定的与产品有关的项

17、目全部进行检验。 9.3.2 型式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9.3.3 型式检验抽样规则 在一个检验周期内,从近期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样品,1件送检,1件封存。 9.3.4 型式检验试验方法 按第7章规定进行,表面涂层材料试验的试样一般应

18、在受检产品上直接取得,也可以与受检产品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作。 9.3.5 型式检验结果的评定 9.3.5.1 单件产品检验结果,所检项全部合格,则评定该型号的产品为合格品。 9.3.5.2 低于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9.3.5.3 成套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应按9.3.4.1评定, 当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时, 评定该套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品。 9.3.6 复检规则 产品经型式检验为不合格的, 可对封存的备用样品进行复验。 对不合格项目及因试件损坏未检项目进行检验(不适合复验的项目除外),按9.3.5.1的规定进行评定,并在检验结果中注明“复验”。 10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10

19、.1 标志 产品标志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b) 主要用料名称、执行标准编号; c) 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 d) 生产者中文名称和地址。 10.2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的编写应按照 GB/T 5296.6 的规定进行,内容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b) 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使用部位; c) 有害物质限量的控制指标; d) 产品安装和调整技术要求、注意事项; e) 产品使用场所; f) 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g) 产品故障分析和排除、保养方法。 10.3 包装 产品应加以包装,防止磕碰、划伤和污损。 10.4 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的保护,防止产品损伤或日晒雨淋。 11 质量承诺 11.1 从制造商发货日起 12 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损坏,制造商应无偿为用户修理。 11.2 在用户遵照产品使用说明的前提下,保证产品使用寿命达 5 年。 11.3 因用户操作不当或其他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 制造商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协助解决问 题。 11.4 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 24 小时内做出处理响应,及时为用户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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