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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纳税计算方法.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936458 上传时间:2024-04-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22.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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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纳税计算方法 一、 国税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增值税由国税征收 二、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 1.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2.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 3. 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4. 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 2014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个体户纳税税率表)   核心内容:2014年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怎样的?个体户纳税税率表如何?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014年个体户纳税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计算个税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具体如下:   1、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是指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等直接材料和发生的商品进价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   2、销售费用是指个体户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销售服务费用以及其他销售费用。   3、管理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土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无法收回的账款(坏账损失)、业务招待费、缴纳的税金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4、财务费用是指个体户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中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5、个体户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注:上述各项直接支出、间接费用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准予扣除的项目和标准,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个体工商户地税缴纳主要税(费)表 税种或基金  计征依据  税率征收率  纳税期限 营业税  计税营业额   3-20% 次月10日前或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      城建税  实际交纳的流转税税额     1%、5%、7% 教育费附加   3% 个人所得税  生产经营所得  5-35%  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次月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房产税    房产原值  1.2%  从租征收,次月10日或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  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详见各地规定   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 印花税  应税凭证的金额或数量  0.005~0.1%, 5元/件  立合同当日汇总缴纳的,月后10内  车船使用税  按车船数量或吨位  详见条例及省政府有关规定  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税务局确定  基本养老保险税    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资   8% 每月10日前     16% 水利建设基金  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   0.06% 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  注: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地方税(费),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纳税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类型和计税的不同环节确定。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 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二. 税率表一 2011年9 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资讯网提供】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 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 三.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四. 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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