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表号:SCCS-QR-7.1.1-0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工 程 名 称 延安消防站及长宁支队部工程
编 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 批
(总监理工程师)
上海新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2、专业工程特点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5、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内容
延安消防站及长宁支队部工程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使用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新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上海常真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桩筑物下室17西公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工程位于上海市延安西路定西路地块,新建一栋消防站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 3308平方米,主楼地上4层,局部5层,建筑高度19.9m,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训练塔高度15.4m,为钢结构。
本工程特点:本工程为落地脚手架,搭设高度主楼21.6m;训练塔16.2m。
2、监理依据:
2.1 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设计会审纪要;
2.2 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
2.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J11755-2010
2.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7《钢管扣件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016-2011);
2.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3年版);
2.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3、监理工作流程
3.1 脚手架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提交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
项目监理部会审(总监主持)
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提出修改意见 同意
提出修改意见
项目监理部审批
同意
确定的施工方案付诸实施
2.2 脚手架搭设时巡视检查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
施工单位安全员检查监护
安全监理工程巡视旁站检查
施工单位继续搭设脚手架
检查结果
施工单位
落实整改措施
合格
有安全隐患
3.3 现场验收复核工作程序
脚手架搭设完成
施工单位自验
施工单位整改
填写(工程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复核
否
可
监理签署(工程报验单)
脚手架挂牌使用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措施
4.1 施工准备阶段控制内容
4.1.1 审查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4.1.2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能否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
4.1.3审查三类人员资格证书和专业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4.1.4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4.1.5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脚手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1.5.1 程序性审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1.5.2符合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文件规定,并附有合格的安全验算结果,以及紧急救援预案或紧急救援措施;
4.1.5.3 针对性审查: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的特点、所处周边环境、管理模式、地质情况等特点,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 脚手架拉结的设置、拆除,方案中应注明防护措施;
● 脚手架搭设中,因建筑外形凹凸,内立杆离墙距离的设计必须考虑日后施工方便与否;
● 脚手架必须充分考虑防尘措施的加强;
● 脚手架上必须有防火、防坠措施;
● 施工荷载按装饰脚手取值,脚手架安全措施中必须考虑如何避免如外装饰类材料的堆载;
● 落地脚手架基础遇管沟时,必须有具体的加固措施;
● 脚手架必须考虑避雷和接地装置;
● 计算书应根据本工程脚手架的布置方案进行充分的验算,不能遗漏。
4.1.6 钢管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多次重复使用的旧钢管须有抽样检测合格报告;
4.1.7 新扣件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多次重复使用的或无产品标示的旧扣件须有抽样检测合格报告;
4.1.8 审查脚手架搭设施工单位进场安全总交底,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职工上岗前进场安全教育记录。
4.2 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4.2.1 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4.2.1.1 针对脚手搭设和使用过程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做到事前控制;
4.2.1.2 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下达书面“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落实整改,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4.2.1.3 按时检查脚手架每层段搭设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等相关质保资料;
4.2.1.4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脚手架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4.2.1.5 对检查中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4.2.1.6 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2.2 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4.2.2.1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4.2.2.2 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4.2.2.3 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2.2.4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4.2.3 脚手架监理控制工作
4.2.3.1 脚手架材料控制工作
● 按规范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钢材、预埋件及焊条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 检查脚手架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直径、规格、型号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
● 检查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有裂缝、变形、滑丝的扣件严禁使用;
● 检查安全网应是建设部认证产品,各项指标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要求;
● 检查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和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承载力要求,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4.2.3.2 脚手架安装监理工作---检查脚手架安装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专项方案的要求。
● 脚手架立杆基座必须符合施工专项方案要求,立杆下部设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扫地杆,扫地杆离支座距离不超过200mm;
● 立杆:立杆底部应可靠支垫,立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固定,立杆顶端家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米,高出檐口上皮1.5米,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 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对接时扣件应交错布置,不宜设在同步同跨内,水平方向错开距离大于500mm;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横向水平杆在双排脚手架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 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墙面120mm至150mm;脚手板在两端和拐角处、沿长方向间隔15至20米处、坡道及平台两端及其他可发生滑动的部位应给予固定,操作层外侧设置大小于180mm的挡脚板;
● 连墙件:脚手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²)
双排
≤50m
3 h
3La
≤40
>50m
2 h
3La
≤27
单排
≤24m
3 h
3La
≤40
注:h:步距; La:纵距。
● 剪刀撑:高度在24 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度至60度间,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
剪刀撑斜杆与在面倾角 (ɑ)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4.2.3.3 脚手架使用期间的监理工作---对使用中的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隐患需通知限期整改完善
● 落地脚手架的基底否积水,立杆是否滑移,底座是否松动;
● 脚手架的整体和局部垂直度偏差、立杆的沉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要注意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 脚手板是否松动、悬挑,特别接口及转角位置;
● 与建筑物的连接件是否完好,有无松动、移动;
● 外包安全网、外挑安全网、安全隔离设施、外侧挡板、拦杆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牢固,能否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 脚手架的开口、断口和出入口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 检查脚手架的荷载情况,使其实际承载不超过设计荷载,脚手架上的施工材料应随用随运,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载要求;
● 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纵横水平杆、纵横扫地杆及连墙拉结件;
● 定期检查脚手架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日常维修保养,随时检查作业人员及上岗证件等是否已变更。
4.2.3.4 脚手架拆除阶段的监理工作---检查脚手架拆除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 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区非工作人员入内;
●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壁件加固;
● 各构配件严禁抛郑至地面;
●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壁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4.2.4 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4.2.4.1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4.2.4.2 监理人员将每天对脚手架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4.2.4.3 对脚手架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到位;
4.2.4.4 对脚手架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4.2.4.5 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上级监督机构(质安监站)报告;
4.2.4.6 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5、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内容
5.1 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如实记录当天装、拆现场安全生产和使用过程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有关安全施工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5.2 在编制的安全监理月报表中,对当月脚手架装、拆、使用状况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5.3 用音像资料(照片为主)记录脚手架装、拆现场和使用过程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5.4 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设施安全许可手续表;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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