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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成府发〔2008〕52号)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报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1 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附四楼),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及使用年限
起叫价
(楼面地价
元/ m2)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亩)及方式
计入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
(m2)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用地使用性质
1
JJ01
(252/211):
2011-08
锦江区沙河堡片区北4号地块
11185.11
合16.7777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4200
3600
≤33555.33
总≤30%
≤绝对海拔高程74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34米)
≥30%
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商业≤10%)
/
2
GX01(252/211):
2011-09
高新区南部新区丰收片区内,广和二街以南,成汉北路以东
62759.20
合94.1388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3800
24000
≤251036.8
总≤20%
≤绝对海拔高程563.7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67.4米)
≥25%
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商业≤10%)
94.1388
指标证书
3
GX02(252/211):
2011-10
高新区南部新区仁和片区内锦程大街以南,成汉南路以西
118966.18
合178.4493亩
(A地块:
136.9578亩;
B地块:
41.4915亩)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3245
36000
A地块:
≤273915.63
B地块:
≤165965.82
A地块:≤22%;
B地块:
≤40%
在太平寺机场停飞搬迁前,建筑高度≤100米;
在太平寺机场停飞搬迁后,建筑高度≤150米
A地块:
≥30%
A地块:二类住宅用地(禁设商业);
B地块:文化娱乐用地兼容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禁设住宅,禁止设市场用房)
178.4493
指标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
四、以上宗地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设有土地上限价的宗地,即GX01(252/211):2011-09号和GX02(252/211):2011-10号宗地,当竞买报价达到土地上限价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对公租房配建面积竞建,报建面积最大的为竞得人。
五、参加宗地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1 年5月18日17 时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竞买保证金到帐确认函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领取应价牌。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执行。(咨询电话:028-85987197、028-8705070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请于2011 年4月26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索取有关拍卖文件,宗地的详细情况见该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联系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2号附楼四楼 咨询电话:028-87037027、028-87052161、028-87033536
详情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网()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011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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