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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物对人民来说是最重要的,这几乎是一种永恒的真理。食品安全问题几乎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因此有关部门也提出了诸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品安全有关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照,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严禁采购如下食品:
(1)严禁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具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也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原则和规定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寄存,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严禁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留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寄存。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寄存,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寄存
1、食堂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 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寄存,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寄存,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发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也许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规定
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规定。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与工作和临时参与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 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状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堂负责人要严格看待剩饭剩菜的处理状况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食堂留样规定的记录
1、食堂对外供应的所有食品、成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寄存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状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流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状况,食堂负责人检查、签名,有关记录至少保留12个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l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原则》和GBl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原则》等有关条款和原则。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寄存且有明显标识,防止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他状况进行记录,负责人签字。
八、库房卫生规定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同一库房内贮存不一样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辨别寄存区域。不一样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结实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寄存架,其构造及位置应能使储备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4、除冷库处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或条件。
九、食品处理区(后堂)及餐厅的卫生规定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常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洗、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辨别标志。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辨别标志。
5、凉菜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6、凉菜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宜戴口罩。
7、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态。
8、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9、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种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积极配合、积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提议,及时采用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汇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一)必须具有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寄存整洁,密闭保留。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原则,有检查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洁,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寄存。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规定,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留期,无超过保留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品,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规定,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纯熟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规定。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规定: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规定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寄存。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寄存,符合卫生规定,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要充足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采购制度
1 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根据市场动态,库存构造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国珍专营店同意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防止脱销或品种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2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保证从国珍专营店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 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 加强协议管理,建立协议档案.签订的购货协议必须注明对应的质量条款。
5 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同意证书》和《产品检查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阐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留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 严禁采购如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查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 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算产品的包装,标签和阐明书与同意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规定,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应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 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规定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洁,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合适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状况定期检查,翻垛。
4 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打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过范围,应及时采用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状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寄存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汇报表》,告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三、销售制度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 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措施》的规定对的简介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合适人群,使用措施,食用量,储存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张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运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 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汇报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 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过范围,应及时采用调控措施,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四、售后服务制度
1 企业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措施,食用量,储存措施,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征询和投诉。
2 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成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3 定期开展顾客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贯彻有关质量改善措施。
4 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5 营业场所内应设置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 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提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 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征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洁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寄存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 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洁,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汇报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用措施加以处理。
六、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 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 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 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规定,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洁寄存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 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洁,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寄存,先进先出,不一样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 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 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 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防止灰尘。
8 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寄存与保健食品寄存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寄存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七、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 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规定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 企业发既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有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汇报自己及家人身体状况,尤其是本制度中不容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汇报,以保证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剪发,注意个人卫生。
7 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留三年。
八、人员培训制度
1 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措施》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企业同意后下发实行.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整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 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合法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毕学习计划。
4 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重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措施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 参与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成果或对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 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一样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成果存档。
7 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成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任的重要根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照根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
为了深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防止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原则和规定。
三、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查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送过程采用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查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理解农药喷施状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留条件、和食用措施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规定: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查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用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洁,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洁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品按规定进行消毒。
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用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寄存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发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置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规定的寄存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 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寄存,保持空气流通。
4、 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有 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品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5、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原则。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严禁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寄存,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原则或规定。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寄存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识。
7、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8、 学校食堂必须获得由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积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食堂餐具用品清洗消毒制度
一、有餐具用品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品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品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品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品分开寄存,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品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品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原则和规定,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品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与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停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讲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常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课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课时,员工不少于15课时。
5、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常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状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剪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品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并置于帽内。
食堂食品切配管理制度
一、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品、容器用后洗刷洁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洁净。
三、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品、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洁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洁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寄存,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寄存。
三、调料符合卫生规定,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品、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品、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打扫洁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食堂食品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间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二、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寄存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配餐间。
三、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四、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寄存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来宾、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五、配餐结束,及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凉菜)留样制度
一、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二、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三、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品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四、凉菜留样冷藏保留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一样岗位职责,追究对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一样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对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备自我保护及救济措施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规定学生立即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措施。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汇报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汇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汇报。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导致食物中毒或者也许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合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南宁市上尧小学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深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措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保证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常常观测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状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洁净和卫生。
(二)电热开水机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到达100℃。提供应师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保证师生安全。
(三)饮用水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用水管理工作。
(四)注意安全、节省用电。当日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五)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五)
重要内容: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详细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查合格证或质量检查合格汇报、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献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阐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重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标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公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严禁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积极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告,便于社会监督。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重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品工具。
四、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重要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规定,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标,定期清洗,消毒。
五、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重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应采用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寄存。
二、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告知状况。
四、将有关状况汇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寄存地及详细操作人员及制度贯彻人员。
六、食品事故汇报制度
重要内容:
明确负责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汇报;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用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消灭有关证据。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详细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详细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查合格证或质量检查合格汇报、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献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阐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措施;制度贯彻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重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寄存;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规定。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辨别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规定,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标,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重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品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重要内容:
1、聘任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防止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到达食品安全规定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状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留。
五、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重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置迅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迅速抽样检测。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经营。
六、运送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重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送、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送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规定,不得将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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