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凤阳县蔡庄安置小区地质勘察
招 标 文 件
编号:FY-F2011025
招 标 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发 布 日 期: 二○一一年六月
3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3
1、总 则………………………………………………………………………4
2、招标文件……………………………………………………………………5
3、投标文件的编制……………………………………………………………6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7
5、开标、评标、定标…………………………………………………………8
6、合同授予 …………………………………………………………………10
第二章 合同条款 …………………………………………………………1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授权书 ……………………………………………………………………13
2、诚信投标承诺书………………………………………………………… 14
3、投标函 ……………………………………………………………………15
4、投标报价表……………………………………………………………… 16
5、设计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17
6、拟组建的设计人员情况一览表 …………………………………………18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表 …………………………………………………19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20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凤阳县蔡庄安置小区地质勘察
建设地点:凤阳县新城区
建设单位:凤阳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招标范围
蔡庄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02740平方米,规划住宅164280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及服务设施21298平方米,幼儿园3876平方米,总居住户数1846户,总投资约277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50774平方米(详见规划图纸)。蔡庄安置小区共84栋安置楼,每栋安置楼地质勘察孔不得少于6个;蔡庄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中所示的人防工程(3处)及幼儿园(1栋)每处地质勘察孔不得少于8个。并同时执行地质勘察国家规范。
地质勘察完成后,交付该小区详细地质勘察报告一式陆份提交业主单位。
3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类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及以上。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工期
不高于20日历日。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3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 ;
开户银行:凤阳工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交纳时间:2011年6月28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
7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2011年6月22日10时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下载或到投标报名处领取。
8
现场踏勘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查。
9
招标质疑、答疑
时间:2011年6月2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交本项目报名处,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招标人2011年6月24 日17时后将答疑内容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集中发布。
10
投标文件
正本 壹 份,副本壹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6月29日15:30时;
送达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12
开标时间
2011年6月29日15:30时;
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1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4
投标报价上限价
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高于上限按照废标处理(不含等于)。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凤阳县蔡庄安置小区地质勘察
建设地点: 凤阳县新城区
建设单位: 凤阳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2 项目概况:蔡庄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02740平方米,规划住宅164280平方米,其中配套商业及服务设施21298平方米,幼儿园3876平方米,总居住户数1846户,总投资约277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50774平方米(详见规划图纸)。
2. 招标范围:蔡庄安置小区共84栋安置楼,每栋安置楼地质勘察孔不得少于6个;蔡庄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中所示的人防工程(3处)及幼儿园(1栋)每处地质勘察孔不得少于8个。并同时执行地质勘察国家规范。地质勘察完成后,交付该小区详细地质勘察报告一式陆份提交业主单位。
3. 工期要求
3.1 不高于20日历日
3.2 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按每天0.2%的费率扣减编制费用;延期超过10天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4. 编制规范
4.1 应符合国家现行地质图编制规范的规定。
5.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类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及以上。
5.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金来源
6.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7. 标段划分
7.1 本工程 一个标段。
8. 招标方式
8.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9. 报价方式
9.1 本工程按总投标报价金额竞争。
9.2 本工程设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不设置最低限价。
10. 评标办法
10.1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2.2 除12.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6月22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送交发本项目投标报名处,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13.3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4.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4.1 踏勘现场
14.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投标预备会
14.2.1 2011年6 月23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交本项目投标报名处,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在2011年6月24日17:00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5. 招标文件的发出
15.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和商务标二部分组成。
17. 地质图编制费用报价
17.1 本次投标编制费用按总金额报价。固定总价包死。
18. 投标费用补偿
18.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的投标书一律不退还,请各投标人自留投标书备考。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0. 投标保证金
20.1 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 ;
开户银行:凤阳工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交纳时间:2011年6月27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确认时间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开标时由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
20.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0.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投标人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0.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0.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一式 贰份,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3 授权书、投标函应当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4 商务标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签章。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2.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
2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2.2.1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22.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2.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22.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3. 投标文件的提交
23.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公证处
时 间: 2011 年6月29日15;30 时
地 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23.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3.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3.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人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1条、第22条和第23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5. 无效投标文件
25.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7. 开标
27.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3.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7.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7.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等。
27.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7.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当手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当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7.3.2投标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法人证书及经营收费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拟组建的设计部人员在本单位注册的资格证书原件供查验,不符合招标人在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6.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主持;
②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第27.3.1条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⑥交易中心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 评标
27.1 评标小组的组成
27.1.1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3人及以上人员组成。
2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清单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32. 定标
28.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8.1.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内容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议。本次招标采用上限价控制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确定中标人。
28.1.2.1评标办法:当场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工期、工程质量。(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应按固定格式打印(不可手工填写),每页均须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其报价无效)。
28.1.2.2、所有不高于控制价A值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B值下浮10%后为最低限价C值,低于或等于工程控制价A值且高于或等于最低限价C值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其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8.1.2.3、确定E值: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和控制价A值的算术平均值D值乘以(1-下浮率),得数为E值。下浮率随机抽取,下浮率范围是:1%、2%、3%。
28.1.2.4、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所有有效报价中全部高于E值的以最接近E值的为第一中标人,次之为第二、三中标人,中标价为E值;所有有效报价中全部低于E值的,以最接近于E值的为第一中标人,次之为第二、三中标人,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中,有高于和低于E值的,以低于且最接近于E值的为第一中标人,次之为第二、三中标人,中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不高于A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分别为N1、N2、N3…Nn
B= (N1+N2+N3…+Nn+A)÷(N+1)
C=B×(1-10%)
有效投标报价分别为M1、M2、M3…Mn
D=(M1+M2+M3…+Mn+A) ÷(N+1)
E=D×(1-下浮系数)
28.1.2.5、如第一中标人有两个以上的,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一号球为中标单位、二号球为排名第二、三号球为排名第三。)
28.1.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统一为工程总价(单位:元)。
28.1.2 如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8.1.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公示3个工作日。
28.2 中标人的确定
28.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9. 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待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后,方可发出。
29.2招标人不再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合同的授予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1.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2 履约保证金
32.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地点和时间
金 额: 中标价的10%
时 间: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打入指点帐户
32.1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2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2 履约保证金在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并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后,5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1
第三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设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开标日期)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以
元 (大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工程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3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19
四、 投标报价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一、
M2
合计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地质工程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设计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资质等级
主管单位
经营范围
组建时间
联系人姓名
及职务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企
业
人
员
状
况
企业总人数: 人
累计设计工程总投资: 万元
其中
高级职称: 人
中级职称: 人
初级职称: 人
其中
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投资: 万元
目前在建、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投资: 万元
企业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六、拟组建的编制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 名
年龄
性别
职称
拟任职务
持证名称
持证证号
七、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职称证书编号
职称级别
联系电话
近三年主要工作
业绩及担任的
主要工作(本处
填写工程名称,证明
材料作为附件)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我们确认。我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授权委托人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招标单位:凤阳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单位盖章)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0-6367822
(单位盖章)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招投标审查备案机构:
(备案盖章)
二零一一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