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地经营考核指导方案
一、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土地经营管理,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和桂林市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土地经营考核指导方案,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土地经营管理的监督和评价,激励广大农民积极经营土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
二、考核对象
本次土地经营考核对象为在桂林市范围内的农户,包括个体农户和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考核范围为全部耕地和部分林地。
三、考核内容
(一)土地利用率
土地利用率是指单位面积土地中农作物、林果、草原等农业生产资料所占比重。本次考核将对农户土地利用率进行评价,考核土地利用率达到70%及以上,即为合格。而未达到70%的,将有下一轮的复查机会,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二)土地肥力维护
土地肥力维护是指在耕作过程中,通过施肥、轮作、翻耕等方法,维护土壤的肥力。本次考核将从土地施肥程序、肥料使用量和施肥时间等方面对农户进行评价,并根据不同地区和作物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和要求的具体内容将在后续公布。
(三)农业技术应用
农业技术应用是指在耕作过程中,应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如播种技术、农药使用、水肥一体化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本次考核将对农户农业技术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不同作物的生产要求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四)农业产品质量
农业产品质量是农业生产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良好的农产品质量不仅能提高农产品的经济价值,而且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本次考核将对农户的农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并采用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验,评分合格者为合格。
四、考核办法
(一)组织形式
本次考核采用年度考核的方式,由农业部门设定评分标准,制作考核表,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具体办法在后续公布。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每年的农业生产季节结束之后,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三)考核流程
1、考核前准备:农业部门向农户发送考核通知书,告知考核时间、地点和考核标准等,农户应当认真准备。
2、考核实施:农业部门将对农户提交的相关资料和农业产品进行检查和抽样检验,根据考核标准对农户各项指标进行评分。
3、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农户给予表彰和奖励,而未合格者将受到处罚,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4、考核报告:农业部门将组织编写考核报告,公布考核成绩,并进行奖惩。
五、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标准将在后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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