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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9332735 上传时间:2025-03-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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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平安规定   一、按照平安消费有关条例,严格平安治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工程部。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拟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那么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平安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要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展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那么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平安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要素的场所进展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那么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晋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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