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经营权转让协议
一、协议的背景和目的
经过买卖双方的协商,本协议是由卖方和买方签署,旨在转让某公司的经营权。本协议的目的是规定该转让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二、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应被按照其定义理解: * “卖方”指为转让某公司的经营权而受让其股份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 “买方”指接收卖方股份并成为该公司已转让经营权的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公司或组织。 * “经营权”指该公司的实际控制和管理权。 * “公司”指经营权即将被转让的公司的名称。
三、转让内容
1. 卖方确认,其为确实持有并有权转让上述公司的全部股份,并且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依法合规转让给买方。
2. 卖方承诺向买方转让其持有该公司所有股权的全部权利和利益,包括所有的投票和控股权,以及与上述公司有关的其他全部权益。
3. 本次股份转让不包括上述公司已经发行的、在转让执行日期之前的所有股份分红和红利。
4. 卖方应当确保其向买方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收益预期是合理的。
四、价款
1. 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转让价款。
2. 转让价款为(具体金额)。
3. 该转让价款将在本协议执行完毕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卖方。
4. 卖方确认已收到买方的转让价款,并确认在本协议中无未支付合同或任何其他要求。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到该公司所有必须完成的一切转让和注册过程结束之前有效。
六、保密条款
1.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同意对购买股权的任何细节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 除此之外的例外,仅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双方不得向其他方公开信息。
3. 对于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任何一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对该行为进行补救,并且也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七、无担保条款
1. 卖方自愿并不须接受关于该公司的保证、担保或附加条款。
2. 在本协议另行规定的异常情况下,买方承认他们已经对本合同有完全的了解,并且对卖方未提出任何保证担保或其他陈述提出异议。
八、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所有争议,包括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买卖、解释、履行或不履行争议。
九、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任何问题无法协商和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法院解决。
十、附录
本协议包含的其他文件和协议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十一、协议的有效性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当地法律明确禁止时无效。如果任何其他条款无效,则本协议的其他部分不会受到影响,并应保持完整性。
十二、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应在卖方和买方之间签署,并分别保存一份副本。同时双方应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卖方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买方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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