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疗纠纷处置工作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调解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医疗纠纷处置工作。
三、预案制定的目标
本预案的目标是将纠纷处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提高纠纷处理能力,增强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的能力,促进患者与医护人员和谐关系的形成。
四、医疗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原则:所有的处理决定、调解结果、仲裁裁决均要本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与维护。
2.调解原则:调解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首选方式,应充分发挥作用。医院应建立健全调解制度,让当事人通过协商等方式先行解决。
3.谅解原则: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大家都要发扬宽容、爱心和谅解之精神,以消除矛盾和误会。
4.追究责任原则:对于医疗事故,必须追究事故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
1.医院内部协调阶段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院要迅速展开内部协调,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1)在第一时间,医院要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发动尽可能多的专业人员,及时对事故现场及伤员进行处置,确保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与救治。
(2)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初步认定事故责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小伤害和损失。并按照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诊结论进行评估,作出相应的处置决策。
(3)组织医疗行政人员与医疗纠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事故的处理方案,确定处理策略和路线,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并按计划迅速踏实开展工作。
2.调解阶段
在内部协调阶段无法解决问题时,我们会利用调解的方式,让双方达成一致。
(1)医院应从联络人的角度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尽早组织调解。调解须由医院落实专人专职负责,具体方式、程序与步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调解方案必须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执行,并将调解资料及时交相关部门存档,形成完备的调解记录。
(3)调解结果应坚持公正、平等原则,按实际情况分别处理,调解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写明。书面结果由医院交由相关部门执行,同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3.仲裁阶段
在调解阶段无法解决问题,并经法定机构评估鉴定为医疗纠纷时,会进入仲裁环节。
(1)当事双方同意进行仲裁的,医院可依据医疗器械、专家鉴定、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要重视并采用,在仲裁中有决定性的作用。
(2)仲裁委员会应由有关部门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吸纳、听取各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据,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3)仲裁裁决有决定性的效力,双方应当一心遵守,医院有决心坚决地执行。
6、法律诉讼阶段
在仲裁结果不理想,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当事人将医疗纠纷案件报请当地人民法院管辖,并提供医疗纠纷的事实证据、调解纪录、仲裁调解裁决书等必要材料。
(2)法院应该在受理案件之后及时召开调查庭以调查事实,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3)对于不服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根据处理结果之不同,请求上级法院重审或向行政机关申请,同时,庭审期间各方要认真履行法庭的指令和交一切有关的材料,配合法院进行调查、足为证据。
七、结论
本预案建立健全了我院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流程,使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更加有章可循。通过定期对这些工作流程的审查和改进,可进一步提高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能力,增强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维护顺畅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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