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尹东小学地库基坑围护
钢筋砼内支撑梁拆除及拆除废品回收变卖
承
包
协
议
书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苏州中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尹东小学项目部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苏州中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由承包人进行尹东小学地下室基坑围护钢筋砼内支撑的拆除、清理及拆除下来的材料的回收、变卖的情况下,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该内支撑拆除及拆除的材料回收变卖等的承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概况
承包人承包的事项: 尹东小学地库基坑围护钢筋砼内支撑梁的拆除、清理以及拆除下来的材料的回收、变卖等。
承包(施工)地点: 吴中区访湖东侧、向湖路南侧
承包范围: 尹东小学地下室基坑围护钢筋砼内支撑(含钢立柱,但不包含灌注桩及桩顶的圈梁)的拆除、清理及相应的废品回收变卖等。
二、承包合同价款
承包金额:大写:人民币 (固定总价)柒万元整,进场前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苏州中设建设集团尹东小学项目部),现金或转账均可。
小写: 固定总价¥ 元。
三、拆除、清理工期
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0 天,自2017年 11月 29日 至 2017年 12月 8 日。
2. 发包人、承包人协议分区完成钢筋砼内支撑拆除、清理的具体时间为:
(1) 膨胀加强带以东部分: 2017年12月03日
(2) 膨胀加强带以西部分: 2017年12月08日
四、 协议补充条款
1、 发包人现场负责人:李根元,承包人现场负责人;
2、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2018 年 11 月 28 日;
3、 发包人已在承包人报价前向承包人提供了本工程的基坑围护施工图纸并明言仅拆除钢筋砼内支撑梁(即灌注桩顶圈梁以内部分,不含灌注桩和桩顶圈梁)和地下室底板以上部分的钢立柱;
4、 双方约定:承包人在安排内支撑梁拆除时,不得损坏待拆除的钢筋砼内支撑梁(钢立柱)以外的其它结构如:基坑围护灌注桩及桩顶圈梁、地库基础(底板)结构 及相应的墙柱钢筋(砼)等,更不得危害本工程基坑安全。
5、 承包人承诺在组织进行内支撑梁(钢立柱)的拆除施工过程中确保做得到安全无事故,承包人自进场后,进场的人员、机械等所有的安全均由承包人负完全责任。
6、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工作: 内支撑梁下拆除保护挡架(挡板)的搭设以及与其他工种和本工程场地内的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
7、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分包人进场时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施工资质文本、机械设备的合格证及检测合格报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等规范规定的证明资料(原件押在现场监理处,完成后返还);(2)承包人必须完全按照安全规定、规范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承包单位自进场时起的所有人员和机械的安全均有承包人负全责,如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期间,采取可靠的降噪、防尘措施,控制合理的施工作业时间,尽最大努力减小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4)承包人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及自身设备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和承担。
8、 承包人进行内支撑梁拆除期间,保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完成后工完场清。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在承包人进行本工程基坑围护内支撑梁拆除、清理施工期间,提供力所能及的配合和协调。
10、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发包人的所有义务,并确保履行本承包合同的工期、质量和安全责任。
11、 承包人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如不完成,自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业主单位的罚款;
12、 承包人进场前需提供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相应的施工资质、以及待进场的机械设备的合格证及复检合格证明,操作人员上岗证等。
13、 严格按照业主有关要求及发包人指令组织施工。
14、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业主单位或其他主管单位、部门等对发包人的任何处罚,均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给予经济损失的等额赔偿。
15、 承包人统一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现场派一名专职安全员,应向民工及时支付劳务工资及材料设备进退场运输款项。
16、 承包人须按照政府关于扬尘控制的规定,在进行钢筋砼支撑拆除时,安排专人进行喷水雾作业,以有效控制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17、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2 份,其中,承包人 1 份,分包人 1 份。
五、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施工现场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名盖章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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