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节 财务汇报概述 财务汇报,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应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献。财务汇报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汇报中披露的有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
财务报表列报应遵照如下基本规定:中级
1.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在编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企业应当考虑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4.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不得互相抵销,但满足抵销条件的除外。假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同步满足下列条件,应当以互相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目前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步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例如,甲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乙企业,应收货款200万元;同步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150万元,应付货款150万元;甲、乙企业协商后以净额结算。则甲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应收账款50万元(200-150)。
下列两种状况不属于抵销,可以净额列示:
(1)资产项目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表明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减损,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可以反应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抵销。
(2)非平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不属于抵销。非平常活动的发生具有偶尔性,不是企业的常常性活动以及与常常性活动有关的其他活动。非平常活动产生的损益以收入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有助于财务汇报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不属于抵销。
5.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6.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明显位置至少披露下列各项:编报企业的名称等。
7.企业至少应当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注:本部分内容基本不考。
三、资产负债表编制示例 【例19-1】甲股份有限企业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略)及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分别见表19-1和表19-2。假设甲股份有限企业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临时性差异外,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均等于其计税基础。假定甲企业未来很也许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临时性差异,合用的所得税率为33%。
表19-1 资产负债表
企业:01表
编制单位:甲股份有限企业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负债
货币资金
1 406 300
短期借款
3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
应收票据
246 000
应付票据
200 000
应收账款
299 100
应付账款
953 800
预付款项
100 000
预收款项
0
应收利息
0
应付职工薪酬
110 000
应收股利
0
应交税费
36 600
其他应收款
5 000
应付利息
1 000
存货
2 580 000
应付股利
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其他应付款
5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4 751 400
其他流动负债
0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2 651 400
可供发售金融资产
0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0
长期借款
600 000
长期应收款
0
应付债券
0
长期股权投资
250 000
长期应付款
0
投资性房地产
0
专题应付款
0
固定资产
1 100 000
估计负债
0
在建工程
1 5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
工程物资
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
固定资产清理
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
负债合计
3 251 400
油气资产
0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600 000
股本
5 000 000
开发支出
0
资本公积
0
商誉
0
减:库存股
0
长期待摊费用
0
盈余公积
1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
未分派利润
5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0 000
股东权益合计
5 15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 650 000
资产总计
8 401 4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 401 400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及构造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及构造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应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实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规定权。资产负债表格式见表19-1。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列示
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估计在一种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发售或耗用;
2.重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4.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互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估计在一种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重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清偿;
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后来一年以上。
二、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措施
(一)“年初余额”的填列措施
“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二)“期末余额”的填列措施(有五种措施)
1.直接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2.根据几种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例如,“货币资金”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3.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例如,“应付账款”、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合计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例如,“长期应收款”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收款”总账科目余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总账科目余额,再减去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
“长期借款”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
“应付债券”项目,应当根据“应付债券”总账科目余额扣除“应付债券”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
“长期应付款”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总账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总账科目余额,再减去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
5.根据总账科目与其备抵科目抵销后的净额填列
例如,“存货”项目,应当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趺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应当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合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第三节 利 润 表
一、利润表的内容及构造
在利润表中,费用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常见的利润表构造重要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在我国,企业利润表采用的基本上是多步式构造(注:教材中写成单步式,是错误的)。利润表的基本格式见表19-5。
应注意:利润有二个来源:来自于经营活动(营业利润)和非经营活动(营业外收支净额);企业要持续发展,利润应重要来自于经营活动。
二、利润表的填列措施
1.“本期金额”栏反应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假如上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表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期金额”栏。
2.报表中各项目重要根据各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例如,营业收入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发生额填列。
三、利润表编制示例
【例19—2】甲股份有限企业有关损益类科目本年合计发生净额见表19—4。
表19—4 损益类科目合计发生净额 单位:元
科目名称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1 250 000
主营业务成本
75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 000
销售费用
20 000
管理费用
157 100
财务费用
41 500
资产减值损失
30 900
投资收益
31 500
营业外收入
50 000
营业外支出
19 700
所得税费用
112 596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股份有限企业利润表,见表19—5。
表19—5 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甲股份有限企业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略)
一、营业收入
1 250 000
减:营业成本
75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 000
销售费用
20 000
管理费用
157 100
财务费用
41 500
资产减值损失
30 9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 5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0 000
加:营业外收入
5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19 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0 300
减:所得税费用
112 59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7 704
五、每股收益:
(略)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四、每股收益 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在公开发行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过程中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仅考虑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一般股股份,按照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a)÷当期实际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b)
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b) = 期初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 + 当期新发行一般股股数 ×
已发行时间 ÷ 汇报期时间-当期回购一般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汇报期时间
应注意: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企业一般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由于分母是母企业一般股的股数,这样分子和分母的口径才一致。
【例19—3】某企业期初发行在外的一般股为10 000万股;3月 2日新发行一般股4500万股;12月1日回购一般股1500万股,以备未来奖励职工之用。该企业当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 600万元。
计算该企业基本每股收益时,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10000×12/12+4500×lO/12-1500×1/12=13625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2600/当期实际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13625=0.191元
(二)稀释的每股收益
1.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应当根据其影响分别调整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假设潜在一般股在当期期初已经所有转换为一般股,假如潜在一般股为当期发行的,则假设在发行日就所有转换为一般股,据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2.潜在一般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汇报期或后来期间享有获得一般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协议。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一般股重要有可转换企业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稀释性潜在一般股,是指假设当期转换为一般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一般股。
(1)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①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一般股的利息;②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上述调整应当考虑有关的所得税影响。
(2)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一般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一般股转换为已发行一般股而增长的一般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例19—4】某企业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 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4 000万股,年内一般股股数未发生变化。 1月2日企业按面值发行800万元的可转换企业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 100元债券可转换为90股面值为1元的一般股。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不考虑可转换企业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分之间的分拆。那么,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4500/4 000=1.125(元)
增长的净利润=800×4%×(1-33%)=21.44(万元)
3.对于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一般无需调整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只需按照下列环节对作为分母的一般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调整:①假设这些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在当期期初(或晚于当期期初的发行日)已经行权,计算按约定行权价格发行一般股将获得的收入金额。②假设按照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发行一般股,计算需发行多少一般股可以带来上述相似的收入。③比较行使股份期权、认股权证将发行的一般股股数与按照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一般股股数,差额部分相称于无对价发行的一般股,作为发行在外一般股股数的净增长。
增长的一般股股数 = 拟行权时转换的一般股股数 - 行权价格 ×
拟行权时转换的一般股股数 ÷ 当期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
稀释性潜在一般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次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到达最小值。
【例19—5】某企业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0万元,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为500万股,该一般股平均市场价格为4元。年初,该企业对外发行1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3.5元的价格认购我司1股新发的股份。那么,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200÷500=0.4元
增长的一般股股数=100—100×3.5÷4=100-87.5= 12.5万股
稀释的每股收益=200/(500+12.5)=0.39元
注意:无对价的部分才是增长的股份数。
(三)重新计算
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长或减少其发行在外一般股或潜在一般股的数量,但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不影响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也不变化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就意味着同样的损益目前要由扩大或缩小了的股份规模来享有或分担。因此,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汇报同意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例19-6】某企业和归属于一般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0万元和220万元,1月1日发行在外的一般股100万股,4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一般股20万股,7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12月31日总股本1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原因。那么,比较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100+20+36)×12/12=156(万股)
发行在外一般股加权平均数=100×1.3×12/12+20×1.3×9/12
=149.5(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220/156=1.41(元)
基本每股收益=190/149.5=1.27(元)
注:每股收益有时出一道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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