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占用征用林地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占用征用林地行为的管理,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公众利益,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林地管理保护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已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
三、检查内容
1、占用征用林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占用征用林地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发、利用现象。
3、占用征用林地是否存在违规砍伐、毁坏植被等行为。
4、对占用征用林地进行生态环境及形象进行全面的检查,消除污染、保护生态。
5、对进行占用征用林地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会计核算,以便了解其占用征用林地的投资规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着手开展工作,实地检查现场、查阅资料,做到全面、准确。
2、检查组应当先联系被检查单位或个人负责人,向其说明检查目的、范围和要求,并告知其合法权利。同时,依照相关手续,查看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的占用征用林地的证明和批文等文件。
3、对于占用征用林地不合法的部分,检查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已经占用征用林地的部分进行计划内移交或恢复复垦,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对于占用征用林地存在的其他问题,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配合整改。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在检查结束后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检查组提供整改情况的反馈。
五、检查结果处理
1、如发现有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进行占用征用林地恢复工作。
2、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有关情况、资料和整改措施不实、不妥,检查组会视情况予以纠正,并提出严肃的批评和处理意见。
3、如检查结果证明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没有违法行为或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检查组应当给予肯定,并作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督促其继续落实森林保护、生态修复等相关措施。
六、检查报告
检查结果应当制定检查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反馈检查结果。对于占用征用林地违法占用的情况,应当将有关情况移交给有权处理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将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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