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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厂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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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采油厂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 54 -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西区采油厂 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采油厂 (盖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参考文本) 16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西区采油厂 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 二、招 标 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采油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对寨子洼集输站和刘坪集输站(含27井集输站)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负责评审。共设一个标段。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并在陕西省安监局备案,具有安全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和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①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⑥安全评价师等级证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每年度各一份,共三份);⑧企业近三年已完工的同类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共一份( -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7月22日至 7月2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为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1-2504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工人报>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1.1.4 项目名称 西区采油厂 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 1.1.5 项目地点 延安市志丹县 1.2.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寨子洼集输站和刘坪集输站(含27井集输站)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并负责评审。 1.3.2 服务周期 30 日历天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并在陕西省安监局备案,具有安全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出具 -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必须为盈利企业。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已完工的同类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共一份( - );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诉讼史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1.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分包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前三天通知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2.3 最高限价 17 0.00元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按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除现金以外的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开标前缴存至招标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注:附言写 (***项目) 投标保证金 3.5.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1 月1日起至 年 12月 30 日止。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1 月1日起至 年 12月 30 日止。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1 月1日起至 年 12月 30 日止。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等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6.5 密封、装订要求 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及技术部分分别单独胶装成册, 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及技术部分均分别密封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前三天通知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8月20日14:30分 开标地点:开标前三天通知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及监标人共同查验 开标顺序:以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1 中标候选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8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8.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根据国家发改委( )1980号文件及<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细则>(陕油企发[ ]16)及补充规定(陕油企业法发[ ]56号)文件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2 投标人开标时需带资料(为原件) 1、资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安全评价师等级证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每年度各一份,共三份);企业近三年已完工的同类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共一份( - )。 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携带以上证书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审阶段; 2、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指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须提供本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打款凭证。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服务周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⑴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⑵ 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⑶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⑷ 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加招标投标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附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11偏差 (1)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1.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四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上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1.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上限价的情况下,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的; (2)方案编制中出现文字性表述不清晰的。 1.1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1.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之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1.2(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权重分值的40%。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和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投标文件形式下,本须知的相应条款从其规定。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 (1)资格后审申请函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人员组成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其它材料。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部分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重大危险源评估方案(自行编制) 3.2投标报价 3.2.1 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有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弄虚作假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情况、投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及主要人员资格、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及企业信誉状况进行审核,凡未经过资格审核者视为不合格,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5.1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能够增加附页,并作为投标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5.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6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注:胶装)。否则,招标人由于对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书须按有关规定密封。未密封的投标书将不予签收。投标书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4.1.2投标书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正、副本内,标袋的正面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4.1.3投标书的包装,采用一般档案袋,共计四个投标文件袋。资格审查文件二个标袋,分别内装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商务及技术文件二个标袋,分别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正”、”副”本,投标书封面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的投标文件,但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第3.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及携带资料 5.1.1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打款凭证及复印件接受核查。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场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资格审查。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进行评标阶段。 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抽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4.3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7.4.5如果本章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能够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它人合法利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档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者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参考文本)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采油厂 服务方: 合同双方就西区采油厂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的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西区采油厂 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 第二条 技术服务目标: 对西区采油厂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第三条技术服务内容: l.经过对西区采油厂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运行的现状调查,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源。 2.经过对危险源的辨识分析,确定重大危险源,并提出控制措施。 3.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并经过专家及政府部门的审查。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 至 。 2.履行地点:陕西省志丹县 第五条 项目验收: l.验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28218- ,<重本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2:验收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验收。 第六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1.服务费用: 报酬总额;大写: (¥ ),此报酬总额包含评估报告编制费(¥ ),大写: ,专家评审费(¥ )大写: , 2.支付时间、方式:在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并经过政府部门审查后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第七条 服务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问题,保证服务质量; 2.服务方发现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存在问题,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委托方; 3.服务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技术、经营等保密信息,有义务保密; 4.技术服务存在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负责改进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服务达到约定质量要求。 第八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应为服务方提供开展技术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配合服务方开展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服务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2.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委托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第十条 技术成果权益归属: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利用服务方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委托方所有。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和本合同终止后壹年。 第十二条 通知: 合同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传递。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依法向 志丹县 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方执 份,服务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西区采油厂 服务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地点:西区采油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采用合格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 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法有效。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企业资质证书 安全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财务状况 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每年度各一份,共三份)需是盈利企业 业绩 企业近三年已完工的同类规模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共一份( - ) 2.2.1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满分100分: (1)报价占30分 (2)报告编制方案占60分 (3)投标人综合实力占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 报价(分30分)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该投标报价不得参与商务标的计算; 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此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2.2.4 (2) 报告编制方案(60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所提供的报告编制方案。(满分60分,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的方案优劣程度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可根据投标文件所描述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服务布署、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服务承诺等内容分项赋分。) 2.2.4 (3) 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1)投标人的经济实力,财力、物力、人力配置(满分5分,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分,两份及以上的满分,每减少一份口2.5分,评委会成员审阅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后赋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得分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报告编制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报告编制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审阶段作废标处理。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投标总价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 3.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只对经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经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被视为合格投标文件,其中涉及到的分值项等内容将参与详细评审,商务技术标不再单独列项。 3.3.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能够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西区采油厂 重大危险源评估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资格后审申请函 二、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 人员组成; 四、 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七、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 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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