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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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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 69 -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Ø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山东华宝隆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山东华宝隆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山东华宝隆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特制定《山东华宝隆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标准、 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 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厂长任主任, 副厂长、 总工程师任副主任,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各工序, 部门主管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原则、 目标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 ”四全”( 全员、 全过程、 全方位、 全天候) 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 ”四不放过”( 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 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原则。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 轻伤率≤2‰。 第四章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 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 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 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明确考核指标, 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 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 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 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 有目标、 有检查、 有考核、 有奖罚。 5、 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 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 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七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 宣传安全生产法规, 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 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时, 有权制止违章, 停止施工作业, 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 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 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 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 参加生产例会, 掌握施工生产信息, 预防、 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提出防范措施。 6、 及时为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 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 进行事故统计、 分析, 按规定及时上报, 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 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 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而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 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 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 要制定、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 并随时检查、 监督、 落实。 4、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 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 要求, 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 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 参加、 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防范措施、 意见。 第十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每天上班之前, 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 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 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 而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 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 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不违章指挥, 冒险蛮干。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培训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 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 保护好现场, 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 并负责贯彻实施。 3、 研究公司安全动态, 组织调查研究活动, 编制研究报告, 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 宣传安全生产法规, 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 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考核。 6、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所属各部门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 安全生产检查中, 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时, 有权制止违章, 停止危险作业, 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危险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 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 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有权随时进入 所辖范围内的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 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作业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 参加生产工艺设计( 或施工方案) 的会审, 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 由编制人负责修改, 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 参加生产例会, 掌握现场生产信息, 预防、 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提出防范建议, 参加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 审查和竣工验收。 12、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 进行事故统计、 分析, 按规定及时上报, 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 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机、 电、 起重设备、 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 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 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租赁设备完好、 安全可靠。 2、 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 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 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 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专业培训, 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 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 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制定防范措施。 4、 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 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六条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 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 组织对新调入、 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 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 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 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 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 必须执行国家、 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 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 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 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 认真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有关标准, 做好生产现场料具管理, 保证安全。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保证专款专用。 2、 按照国家、 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保证其符合标准。 3、 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六章 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安全例会制度 一、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 由总经理主持, 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 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 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 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落实防范措施, 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对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 而且计划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二、 公司机械设备部应在年度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设备管、 用、 养修情况, 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 采取有效措施, 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三、 各部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 部署下月的工作。 四、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安全会, 主管在安排总结工作的同时, 要针对本部门的生产工作实际情况, 进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注意点, 要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 解决处理意见。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 公司) 、 车间( 设备安装现场) 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 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其中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个学时。 2、 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 电工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 金属焊接( 气割) 作业; 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 持证上岗。 3、 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 安全日、 安全周、 安全月、 百日无事故活动、 安全生产学习班、 看录像、 图片展等形式, 力求生动活泼。 4、 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 职业健康教育 6、 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 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 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 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实现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指在劳动过程中, 易发生员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对操作者本人, 特别对她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 在本制度中,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3.1电工作业( 含发电、 配电工, 电气设备的装、 运行、 检修(维修)、 试验工) ; 3.2 金属焊接、 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 切割工) ; 3.3 起重机械作业( 含起重机械司机, 索工, 信号指挥工, 安装与维修工) ; 3.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 3.5 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 必须年满18 周岁, 身体健康, 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工作认真负责, 遵章守纪; 4.3按上岗要求, 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 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做到持证上岗; 5、 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必须报市级相关部门安排进行培训、 考核、 发证, 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 严禁上岗作业。 6、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考核、 发证及复审工作, 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 由单位进行支付, 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 由个人承担。 8、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 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 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 不准涂改、 转借。 10、 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 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及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为依据。以查思想、 查制度、 查措施、 查隐患、 查教育、 查安全防护、 查机械设备、 查操作行为、 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定期检查为主, 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 每半年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要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为主, 以查操作性的违章为主要内容, 每月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互相通报, 检查结果将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各级检查结束后要全面系统地分析总结, 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 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统计、 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的原则。 2、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 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 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 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 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 对于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 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 单位; (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 5) 事故报告单位。 5、 发生死亡、 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防止事故扩大。 6、 轻伤、 重伤事故, 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 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 进行调查。 7、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 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 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 因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 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 谎报、 故意延迟不报、 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或者无正当理由, 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在调查、 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 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 设备、 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 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并建立记录台帐, 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 以备检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 思想集中, 坚守岗位,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不得擅自离岗。 7、 严禁酒后上班, 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她人违章作业。 9、 按照作业要求, 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0、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 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11、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 对各种防护装置, 防护设施和警告、 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 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 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 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 凡因特殊需要, 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 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 到期仍需继续利用, 须办理续借手续。 «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她人, 不得随意涂改、 圈划、 眉批, 不得拆卷, 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 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 写明查档目的。安全、 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 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 凡复制、 摘录档案, 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 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 电话查询档案, 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 分门别类, 标识明确, 便于查询。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所属项目必须层层签订《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范围, 并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 当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 法规等要求相互矛盾或抵触时, 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下发范围为公司各部门、 各车间、 财务部、 采购部等。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山东华宝隆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范 总 目 录 安全生产总则 一. 班组安全管理规则 二.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三. 安全用电基本常识 四. 公用砂轮机 五. 金属切削部份 六. 冷作、 焊接、 冲剪部份 七. 砂轮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 起重搬运部分 九. 生产区域内机动车辆部分 十. 电气部分 十一. 仓储部分 十二. 钳工部分 十三. 钳工常见工具部分 十四.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 一、 安全生产总则 1、 安全生产方针、 责任制、 组织机构 ( 1) 、 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实施”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 部门) 负责人是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2) 、 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 ( 3) 、 公司设备安全环保动力部是公司设备、 动力、 安全、 环保职能部门。 ( 4) 、 公司各生产单位( 部门) 必须配备专( 兼) 职安全员, 负责日常安全、 环保、 设备管理工作。 ( 5) 、 公司各生产班组班组长是其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兼任其班组安全员。 2、 安全技术教育 ( 1) 、 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技术教育, 考核合格后上岗。 ( 2) 、 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 外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新装置、 新工艺及精密、 大型关键设备投入生产前作业人员、 工伤后复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 3) 、 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必须作好档案管理。 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 1) 、 生产现场推行”6S”( 整理、 整顿、 清扫、 清洁、 素养、 安全) 管理活动。 ( 2) 、 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 3) 、 生产单位必须执行装置、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4) 、 生产现场应按装置、 设备、 生产工艺过程需要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 安全检查 ( 1) 、 公司安全检查实行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 ( 2) 、 生产单位实行班组周检、 员工自我日检制。 ( 3) 、 检查应作好记录, 建立档案。 ( 4) 、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积极整改。 5、 事故处理 ( 1) 、 事故发生后需立即报告, 并保护好现场。 ( 2) 、 事故发生后需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需要时送医院救治。 ( 3) 、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 分析,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 、 重大危险源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 2)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后应组织演练。 二、 班组安全管理规则 1、 新入厂、 新调换工种的人员, 离岗一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人员, 上岗前都必须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2、 全班人员都有自己的安全检查点、 检查路线及标准, 并按点、 路线、 标准进行检查。 3、 每周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安全活动, 做到人员、 时间、 内容三落实, 按时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及班后安全讲评, 活动要有记录。 4、 安排工作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 并认真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5、 连续生产的单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6、 危险施工现场要有安全监护人, 严格执行监督检查, 每次都应有记录, 所使用的设备、 工具、 用具、 仪表、 仪器、 容器都有专人保管, 有安全检查责任牌, 按时进行检查。 7、 禁烟火的生产场所, 无火源及烟蒂、 火柴棒。 8、 检修设备需动火作业时按规定要求办理动火手续, 并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 满足动火作业所需条件后方可动火。 9、 生产现场不允许存放生产中不许用的电炉、 煤( 汽、 柴) 油炉和液化气炉, 经过批准使用的要有安全规定, 并按规定执行。 10、 生产现场无生产中不需要的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 如需要应有使用规定及防护措施。 11、 登高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12、 进入容器作业, 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确保通风, 并安排专人监护。 13、 辖区内所有设备、 设施、 工具、 用具做到完好; 部件、 附件齐全, 连接牢固; 防护、 保险、 信号、 仪表、 报警等装置都必须完好齐全, 准确灵活, 作用有效。 14、 区内所有场地的油、 气、 水管线、 闸门无跑、 冒、 滴、 漏现象。 15、 区内消防设施、 器材、 工具按要求配备并明确专人保管, 责任到人。定期进行检验维修, 实行挂牌制。 15、 辖区内应设置安全标志的地方, 按标准设置, 且标志完好清晰。 16、 辖区内电气、 电路安装正确、 完好; 该使用防爆电气的地方, 按要求使用; 应装防静电装置的地方, 正确装置防静电装置。 17、 辖区内生产场地应平整、 清洁, 无危险建筑及设施; 生产的成品、 半成品, 所用的材料、 原料、 使用的用具、 工具堆放、 摆放符合安全要求; 光线、 照明要符合国家标准, 应装置安全防护的地方都按标准进行了安装。 三、 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不违反劳动纪律, 不违章作业, 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精心操作, 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做好各项记录。作业前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 正确分析、 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发生事故, 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 并保护好现场, 做好详细记录。 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 正确操作、 精心维护好设备, 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搞好文明生产。 6、 上岗时按规定着装, 打磨时必须戴好防护镜。 7、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 积极参加班前、 班后会等各种安全活动。 9、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对她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 、 11、 四、 安全用电基本常识 1、 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 工具, 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 不得私自修理, 也不能带故障运行, 应立即请电工检修。 2、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 配电板、 闸刀开关、 按钮开关、 插座、 插销以及导线等, 必须保持完好、 安全, 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3、 在操作闸刀开关、 磁力开关时, 必须将盖盖好, 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4、 使用的电气设备, 其外壳按有关安全规程, 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保证连接牢固, 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 5、 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 如电风扇、 照明灯、 电焊机等时, 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且必须使用漏电保安器或插座上安装漏电保安器。同时导线要收拾好, 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 以免磨损。 6、 工作台上, 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 其电压不得超过36 V。 7、 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线, 并装有T 形插头, 防止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行灯的电压在一般场所, 不得超过36 V, 在特别危险的场所, 如金属容器内, 其电压不得超过12 V。 8、 使用两相和三相插头时, 应断开电源后用手插、 拔, 严禁拔出插头后乱丢乱甩, 更不准用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9、 用手试摸电机外壳是否发热时, 必须用手背试。 10、 保险丝应按负载电流选择, 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物品代替保险丝使用。 11、 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 导线断落点周围10m以内, 禁止人员入内, 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m以内, 不要跨步奔走, 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12、 发生电气火灾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用黄沙、 二氧化碳、 四氯化碳( 干粉) 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具不得与电线、 电气设备接触。 13、 在打扫卫生、 擦拭设备时, 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或用湿抹布去擦拭电气设施。 五、 公用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的防护罩和透明玻璃、 防护板等应完备。 2、 公用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 经常检查和加油, 以保正常运转。 3、 对砂轮机性能不熟悉的人, 不能使用砂轮机。 4、 砂轮机在开机前要认真察看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 确认无问题时,开动砂轮机。 5、 砂轮因长期使用磨损严重时, 不准使用。 6、 砂轮机因维修不良发生故障, 或者砂轮轴晃动, 托刀架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 不要开动。 7、 换新砂轮必须经过认真选择, 有合格证, 转数必须与砂轮机主轴转相符, 有裂纹, 有破损者、 砂轮轴与砂轮孔配合不好的砂轮, 不准使用; 砂轮换好后防护罩没安装好也不准使用。 8、 换砂轮上螺丝时要均匀用力, 不要上得过松或过紧。安装砂轮的法兰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装砂轮时, 要加衬垫, 要平衡, 经修整、 检验之后方能使用。 9、 砂轮机开动后, 要空转二至三分钟, 待砂轮运转正常时, 才能使用。 10、 磨工件或刀具时, 不能用力过猛, 不能撞击砂轮。 11、 在同一片砂轮上, 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不应在砂轮侧面磨东西, 必要时应特小心。工作时, 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以防崩裂发生事故。 12、 磨工具用的专用砂轮, 不能磨其它任何工件和材料。 13、 对于细小的、 大的、 过长的和不好拿的工件, 不准在砂轮上磨。特别是小工件要拿牢, 以防挤入砂轮机内, 或夹在砂轮与托架板之间, 将砂轮挤碎。 14、 砂轮不准沾水, 要经常保持干燥, 以防受潮后失去平衡, 发生事故。 15、 砂轮机用完后, 应立即关闭电源, 不要让砂轮机空转。 六、 金属切削部份 ( 一) 、 机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应扎好袖口, 不准围围巾, 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操作机床时严禁戴手套; 2、 要检查设备上的防护、 保险、 信号装置, 机械传动部分、 电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 否则不准开动; 3、 工、 夹、 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靠; 4、 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 机床开动后, 要站在安全位置, 以避开机床运动部分和铁屑飞溅; 5、 机床开动后, 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 刀具和传动部分。禁止隔着机床传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件等物品; 6、 调整机床速度、 行程, 装夹工件和刀具, 测量工件以及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7、 机床导轨面上、 工作台上禁止放工具或其它东西; 8、 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 应使用专门工具清扫; 9、 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上工作时, 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统一指挥.分头做准备工作时要切断电源, 需要启动机床时要首先打招呼, 防止事故发生; 10、 发现异常情况, 应立即停车、 报告生产负责人, 并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11、 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看书、 看报和做其它无关的事情; 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2、 不用不合格和不合套的扳手、 螺钉、 螺栓、 螺帽。夹紧时,用力要适当,以防滑倒; 13、 负荷下禁止停车和启动, 禁止用脚操作机床手柄; 不得用榔头直接打击硬钢及淬火的部件; 14、 刃磨刀具要正确使用砂轮机。 ( 二) 、 车床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 1、 禁止戴围巾、 手套.变速切削和加工脆性工件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 装卸卡盘及大的工、 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并应充分注意安全和旋转方向,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3、 床头、 小刀架、 床面不得放置工、 量具或其它东西; 4、 安装工件要牢靠.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螺纹已坏的卡爪和无圆角的扳手都不准使用; 5、 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 跟刀架, 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 必要时装防护挡杆; 6、 用锉刀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 禁止使用无柄锉刀; 禁止用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 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7、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纱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8、 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9、 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 或板牙架) 一手开车; 10、 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 卸下砸断,以免切料时切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11、 测量工件时应关掉电源,并保持安全正确的姿势; 12、 切削过程中应注意断屑,防止伤人. 13、 每天开动机床前和下班时, 应将润滑油注到床鞍及滑板的导轨面上, 床身各注油孔须注油, 以保持良好的润滑。 14、 刀架、 尾架和丝杆、 支架是注油润滑的, 应每班将相应的油杯注满油。 15、 挂轮架中间齿轮、 支承套, 应每星期加2号锂基脂一次。 16、 新机床开始使用20天后应进行第一次清洗和换油, 第二次应相隔30-40天进行, 以后可延长到每三个月换一次。当进行换油和清洗时, 除了对床头箱内部表面进行清洗外, 对油箱内的滤油器也必须进行清洗, 清洗时应防止脏物带入。 17、 后床腿内的冷却液应每月进行清洗, 以提高冷却泵的使用寿命。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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