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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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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钥匙管理规定
一、 钥匙分类:业主(住户)钥匙、公共门窗钥匙、设备房钥匙
二、 钥匙管理
1、 各种钥匙由指定的房管员管理。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2、 标识
a、 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每套房、公共门窗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拴在一起。
b、 将分类的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号/单元(大厦)层/房号或设施、设备房名称。
c、 业主(住户)的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等四类,均应贴标签标识。
三、 制作公共门窗、设备房钥匙牌
1、采用合适的材料
2、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处
3、制作钥匙挂放箱,将公共门窗、设备钥匙分类挂放,在挂放箱上相应贴上标识。
四、 钥匙发放
1、业主(住户)房屋钥匙发放
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员验证后发放,业主或领用人应在<钥匙发放借用登记表>签名。
2、公共门窗、设备钥匙
a、 设备房钥匙由工程维修部和领用管理处需保留一套存档
b、 公共门窗、设备房钥匙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配,因工作需要时,应在<钥匙发放借用登记表>上登记,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管理人员或某某岗位,并注明借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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