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站小学教学综合楼、艺体楼及门卫报告厅 工程
监理规划
2009 年 2 月 15 日 至 2009 年 8 月 30 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监理设施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 期: 2009-2-15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B12
工程
监理规划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监理设施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工程概况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
第四章 监理工作依据
第五章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第六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第七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八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九章 安全文明及环保管理
第十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十一章监理工作程序
第十二章 监理设施
第十三章 节能、保温
第十四章 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第一章 项目工程概况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室外管线等施工阶段监理,包括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
1、 质量控制目标:
2、进度控制目标:
3、投资控制目标:
第四章 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 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 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大纲
4、 总承包合同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
5、 监理规范
第五章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1、项目组织结构图
监理组织结构图
业主
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
总监代表
******
土建
***
土建
******
土建
******
安全
******
水电
******
水电
******
资料
*****
第六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 以本公司在工程项目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政府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问题;
(2) 确定工程项目组织和监理组织系统,制定监理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流程;
(3) 选择确定监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4) 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的调配;
(5) 主持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6) 提出工程承发包模式,为业主发包提供决策意见;
(7)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工作,主持编写招标文件,进行投标人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为业主决标提出决策意见;
(8) 参加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确定合同条款;
(9) 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10) 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11)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做出决策。如计划审批、工程 变 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意外风险等。
(12) 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监理文件和报告等;
(13) 定期及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14) 按规定时间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报告和例外报告;
(15) 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16) 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2、 专业或各子项目监理工程师
(1) 组织制定各专业或各子项目的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 施;
(2) 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目标分系统;
(3) 建立目标控制系统,落实各控制子系统的负责人员,制定控制工作流程, 确定方法和手段,制定控制措施;
(4) 协商确定各部门之间协调程序,为组织一体化主动开展工作;
(5) 定期提交本目标或本子项目目标控制例行报告和例外报告;
(6) 根据信息流结构和信息目录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本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
(7)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工程招标工作,做好招标各阶段的本专业的工作;
(8) 审核有关的承包方提交的计划、设计、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
(9) 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掌握工程现状,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10)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部门监理员的工作;
(11) 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方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12) 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13) 参与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14) 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15) 协调处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承包方之间的有关工程方面的矛盾;
(16) 提供或搜集有关的索赔资料,并把索赔和防索赔当作本部门份内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17) 检查、督促并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作,建立本部门监理 资料管理制度;
(18) 定期做好本部门监理工作总结。
专业和子项目监理工程师是各专业部门和各子项目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或骨干,在各自的部门和机构中有局部决策职能。而在全局监理工作范围内一般具有规划、执行和检查的职能。经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委托,监理工程师在委托的范围内可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和职责。
3、 监理员
监理员从事直接的工程检查、计量、检测、试验、监督和跟踪工作。他们
行使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职能。
监理员的任务一般有如下几方面:
(1) 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2) 检查施工单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3) 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5) 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6) 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 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8) 记好监理日志。
第七章 监理工作内容:
1、 协助业主进行招标工作,协助业主商签施工合同文件。
2、 协助业主制定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进行厂商比选,商签合同等。
3、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审查其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经与业主协商并经业主同意后签署工程开工令。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与实施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 参加业主组织的交底及图纸会审,争取将常易发生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6、 审核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格;
7、 复核已完成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8、 核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单等,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必要时在承包单位订货前需组织(包括业主参加)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了解;
9、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
控制工程质量的情况;
10、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及工程主要部位、环节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 检查施工进度,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督促承包合同执行,协同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3、检查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不安全的行为予以严格禁止;
14、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5、协助业主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审签施工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6、保修期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弥补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八章 监理工作措施
1、质量控制措施——一条原则,二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一) 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二) 二个重点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工程,建筑电气工程。
·重要的分项工程是:钢筋砼结构、防水(浴厕间及地下室)。成套配套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智能化,弱电系统,通风空调,设备试运转等分项工程。
关键部位:梁柱节点,柱箍筋加密区,钢筋焊接质量,锚固搭接要求,C40以上砼的试配,外墙防渗施工,铝合金窗施工,厨房、浴厕间及地下室防水施工等。
(三) 三个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的检验以及配合比是否合乎要求。
·施工阶段:
旁站和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按规定进行抽查。
·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测绘和验评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
(四) 四个手段
·旁站:
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试验:
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砼、砂浆等级等,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指令性文件: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需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以及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实施工程,直接涉及到工程产品质量能否达到要求或标准。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的监督与检查,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对象始终全面地处于监理人员的监控之下,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我方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会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一) 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督和现场巡视检查
在施工阶段,许多工程的质量问题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致,虽然有些施工操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在表面上似乎影响不大,或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却隐蔽着潜在的质量隐患与危险。例如浇筑混凝土时振捣时间不够或漏振。都会影响混凝土的密实度和强度,而只凭抽样检验并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出实际情况。此外,抽样方法和取样操作如果不符合规程及标准的要求,其检验结果也同样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上述这类不符合规程或标准要求的违章施工呈违章操作,只有通过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监督与检查,才能发现问题与得到控制。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我方监理人员会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二)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技术复核性检验
技术复核性检验是施工阶段技术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它要求在分项工程施工中,在承包商自检基础上,对各项技术工作进行复核性检查,严格把关,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我方监理工程师将把技术复核工作看作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贯穿于整个的施工过程中:
(1) 复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内容:
(A)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必须在被遮蔽或覆盖前,经过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坚持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
(B)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前道工序完工后,经监理人员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交接检查制度还适用于: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工程处之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交接检查。若各项检查与核查均已通过,则现场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字确认;若发现其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或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则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处理、改正或返工。
(C)工程施工预检:预检的目标和对象主要是针对在该工程施工之前已进行的一些与之有密切关系的工作的质量及正确性进行复核。因为这些工作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或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将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因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通常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位置、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管线的坡度等都要进行预检及复核,未经预检或预检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我方监理人员重点对下列项目要在施工之前对某些方面进行复核预检:
①建筑工程定位:预检与复核标准轴线桩及高程桩。
②基础工程:检查、复核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位置等。
③砌体工程:检查、复核墙身轴线,楼层标高,预留孔洞位置尺寸,砂浆配比等。
④钢筋混凝土工程:检查模板尺寸、位置、支撑锚固件,预留孔洞、预埋件,钢筋规格、型号、数量、位置,混凝土配合比等等。
⑤电气工程:检查变电、配合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等。
预检、复核合格、无误后监理人员给予书面确认,未经预检、复核或预检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2)复核的程序
(A) 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质量资料,当某一工序或分项工 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有关质量文件及必要的说明,以及隐蔽工程记录等一同递交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
(B) 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有关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文件进行检查、量测或试验等复核工作。
(C) 若经检查、复核后证明其质量符合要求,则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若发现与施工图纸或技术规程、标准等不符,则以书面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改正或返工。
(三)严格执行对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1)成品保护的要求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施工单位进行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在施工单位向业主或建设单位一方提出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或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时,其提请验收工程的所有组成部分均应符合与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或施工图纸等技术所要求的质量标准。
(2)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根据需要保护的建筑产品的特点不同,可以分别对成品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具体如下所述:
(A)防护:就是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例如,对清水楼梯踏步,可以采取护棱角铁上下连接固定;对于进出口台阶可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供人通过的方法来保护台阶;对于门口易碰部位,可以钉防护条或槽型盖铁保护;门扇安装后可加楔固定等。
(B)包裹:就是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例如,对镶面大理石柱可用立板包裹捆扎保护等。
(C)覆盖:就是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例如,对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加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预制水磨石或大理石楼梯可用木板覆盖加以保护;地面可用锯末、苫布等覆盖以防止喷浆等污染;其它需要防晒、防冻、保温养护等项目也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D)封闭:就是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例如,垃圾道完成后,可将其进口封闭起来,以防止建筑垃圾堵塞通道;房间水泥地面或地面砖完成后,可将该房间局部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损害地面;房内装修完成后,应加锁封闭,防止人们随意进入而受到损伤等。
(E)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不同工作间的施工顺序先后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例如,采取房间内先喷浆或喷涂而后要装灯具的施工顺序可防止喷浆污染、损害灯具;先做顶棚、装修而后做地坪,也可避免顶棚及装修施工污染、损害地坪。
3、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提。
(一)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
在工程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控制着重于以下工作:
(1)掌握材料信息,协助业主优选供货厂家:
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就可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为此,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有订货前,承包单位必须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方可定货。
(2)合理地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3)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A)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按规范要求需要复试或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抽验复试,检验合格后在使用于本工程。
(B) 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分析研究,经处理鉴定后方能使用。
(C) 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健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D) 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决定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
(E) 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
(F) 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凭证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G) 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
(5)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A) 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订货;主要设备订货时,审核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充分了解,以便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
(C) 凡是用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使用时仔细地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如本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
(D) 新材料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
(E) 材料认证不合格时,不许用于工程中,有些不合格的材料,如过期、受潮的水泥是否降级使用,亦需结合工程的特点予以论证,但决不允许用于重要的工程或部位。
(二)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有: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的性能、材料取样、试验方法、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
(1) 材料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标准是用以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必须根据不同的材料选择相应的质量标准。
(2) 材料质量的检(试)验:
(A)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
材料质量检验方法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等四种:
(a)书面检验,是通过对提供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取得认可方能使用。
(b)外观检验,是对材料从品种、规格、标志、外形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
(C)理化检验,是借助试验设备和仪器对材料样品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科学的鉴定。
(d)无损检验,是在不破坏材料样品的前提下,利用超声波、X射线、表面探伤仪等进行检测。
(B)材料质量检验程度:
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其质量检验程度分免检、抽检和全部检查三种:
(a)免检就是免去质量过程。对有足够质量保证的一般材料,以及实践证明质量长期稳定、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的材料,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可予免检。
(b)抽检就是按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对材料的性能不清楚,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对成批生产的构配件,均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验。
(c)全检验。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部位的材料,以及贵重的材料,应进行全部检验,以确保材料和工程质量。
(C)材料质量检验项目:
材料质量的检验项目分:“一般试验项目”和“其他试验项目”,我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及工程实际,决定其他试验项目内容。
(D)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
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 必须有代表性,即所采取样品的质量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符合有关取样规定,同时,我方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取样和送检采用见证员制度。
(3)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我方监理工程师会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填重地来选择和使用材料。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的依据和程序:
(1)有关质量事故实况的资料主要可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a)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
(c)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是否继续扩大范围、程度,是否已经稳定等)。
(d)有关质量事故的观测记录。
(B)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用来与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情况对照、核实。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A)所涉及的合同文件是: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设备与器材购销合同;监理合同等。
(B)有关合同和合同文件在处理质量事故中的作用一是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有关各方是否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实施其活动;二是界定质量责任的重要依据。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A)有关的设计文件
在处理质量事故中,其作用一方面是可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施工质量是否完全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是可以根据所发生的质量事故情况,核查设计中是否存在问题或缺陷,成为导致质量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B)与施工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a)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b)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C)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例如材料批次、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施工单位抽检或试验报告等。
(d)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e)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例如,对地基沉降的观测记录;对建筑物倾斜或变形的观测记录;对地基钻探取样记录与试验报告;对混凝土结构物钻取试样的记录与试验报告等。
(f)其它有关资料
(4)有关的建设法规
(A)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主要有1986年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
(B)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
主要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等。
(C )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
主要有《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有关建设监理方面的法规文件等。
(D)关于标准化管理的法规
这类法规规定了一切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都应按现行标准进行,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勘测报告不得报出;不符合现行标准的设计不得审批;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工程质量,不得使用、安装和验收。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① 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② 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 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③ 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④ 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⑤ 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⑥ 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工程进度的控制
(一)进度控制的原则
(1) 根据业主和施工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 )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2) 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经监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实施计划。
(二)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我方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开始,直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为止。其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 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由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中进度控制部门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的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业务文件。本文件属于工作细则的依据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汾解图;
(2) 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3) 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
(4) 与进度控制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5) 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日期、数据收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6)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7)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8) 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
事实上,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对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有关进度控制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和补充。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可以看成是开展工程项目进度监理工作的“施工图设计”,它对监理工程师的进度控制实务工作起着具体的指导作用。
(二) 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我公司向业主建议采用一个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需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 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2) 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3) 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4) 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5) 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
(6) 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
(7) 业主应提供的场地条件及原材料和设备,特别是国外设备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衔接;
(8) 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9) 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
如果我方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会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会及时向业主汇报。如果最终业主不是选定一家总承包单位,则要我方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充分协凋的基础上,编制总的施工进度计划,以此控制各施工单位的进度。
(三) 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在按计划期编制的进度计划中,监理工程师着重解决各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包括资金、设备、机具、材料及劳动力)保障计划之间及外部协作条件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从而作为承包单位近期执行的指令性计划。
(四) 下达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和业主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的发布,要及时,因为从发布工程开工令之日算起,加上合同工期后即为工程竣工日期。如果开工令发布拖延,就等于推迟了竣工时间,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单位的索赔。
为了检查双方的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有业主和承包单位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提醒业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用地。同时还应当完成法律及财务方面的手续,以便能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款。承包单位应当将开工所需要的人力、材料及设备准备好,同时还要按合同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各种条件。
(五) 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单位予以解决,特别是承包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六) 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这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杜绝虚报现象。
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进度偏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分析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七) 组织现场协调会
(1) 签于本工程的重要性监理工程师每周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在每月召开协调会上通报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事项,协凋其后果处理,解决各个承包单位之间以及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在每周召开的协调会上,通报各自进度状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的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配合问题。包括:各承包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问题;工作面交接和阶段成品保护责任问题;场地与公用设施利用中的矛盾问题;某一方面断水、断电、断路、开挖要求对其他方面影响的协调问题以及资源保障、外协条件配合问题等。
(2) 在平行、交叉施工,单位多,工序交接频繁且工期紧迫的全面安装阶段,现场协调会每日召开。在会上通报和检查当天的工程进度,确定薄弱环节,部署当天的赶工任务,以便为次日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3) 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或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可以通过发布紧急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
(4) 在监理工程师每次组织现场协调会之前,监理工程师将要求与业主代表举行一个预备会议,以便与业主予告就某些需要在协调会上解决的问题取得一致,以提高现场协调会的效果。
(八) 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质量监理人员通过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九) 审批工程延期
造成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一是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前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期延误;而后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期。
(1) 工期延误。当出现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实际进度没有明显改进,仍然拖后于计划进度,而且有显然将影响工程按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同时,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向承包单位进行工期或费用索赔。
(2) 工程延期。如果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新的合同工期应等于原定的合同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工程延期之前,会与业主充分协商。
(十) 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我方监理工程师会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每月向业主提一份进度报告。
(十一) 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十二) 审批竣工申请报告、协助组织竣工验收
当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在自行预验基础上提交的初验申请报告,可以受业主委托组织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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