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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设计(结构)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清单
工程名称: 专业:输电线路(结构) 编号: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7.0.7 66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 35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8.1.3 各类杆塔均应按以下三种风向计算塔身、横担、导线和地线的风荷载:
1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转角塔应按转角等分线方向。
2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成60°或45°。
3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同。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8.1.9 各类杆塔的运行工况应计算下列工况的荷载:
1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
2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
3最低气温、无风、无冰、未断线。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9.0.1杆塔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承载力、强度、稳定计算和基础强度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变形、抗裂、裂缝、地基和基础稳定计算,均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11.0.2基础应根据杆位或塔位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11.0.12基础上拔稳定计算的土重上拔稳定系数γR1、基础自重上拔稳定系数γR2和倾覆计算的倾覆稳定系数γs,应按表11.0.12采用。
表11.0.12 上拔稳定系数和倾覆稳定系数
钢塔类型
γR1
γR2
γs
直线杆塔
1.6
1.2
1.5
直线转角或耐张杆塔
2.0
1.3
1.8
转角或终端杆塔
2.5
1.5
2.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5.0.2基础设计方案,应根据塔位具体条件推荐“不等高基础”与铁塔长短腿 配合使用,并应考虑自然地貌恢复方案(见附录B)。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0.3基础型式选择,当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原状土(不含桩基础)基础。
铁塔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式基础或混凝土台阶式基础;运输或浇制混凝土有困难的地区,可采用装配式基础;当地质条件较差时可采用桩基础;电杆及拉线盘宜采用预制装配式基础。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5.0.4基础设计必须保证地基的稳定和结构的强度。对处于软弱地基的转角、 终端杆塔的基础应进行地基的变形计算,并使地基变形控制在使用的容许范围内。当地基土为砂类土时,计算荷载可取短期荷载标准值;当地基土为粘性土时,计算荷载可取长期荷载标准值。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0.11在河滩上或内涝积水地区设置塔位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基础主柱露出地面高度不应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高程。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5.0.14对大跨越杆塔及特殊重要的杆塔基础,当位于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且场地为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或对220kV及以上的耐张型转角塔基础,当位于地震烈度为8度以上时,均应考虑地基液化的可能性,并采取必要的稳定地基或基础的抗震措施。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7.3.1对某些有特殊变形要求的杆塔基础,基础的最大倾斜率不含基础预偏 值),当无资料时,应满足表7.3.1的要求。3挡土墙基底的埋置深度,应根据地基承载力、水流冲刷、季节性冻土深 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基底嵌入原状土内应大于500mm。4挡土墙每两平方米内应设置一个泄水孔。
表7.3.1地基变形允许值
杆塔总高度Hg
m
Hg≤50
501<Hg≤100
100<Hg≤150
150<Hg≤200
200<Hg≤250
250<Hg≤300
δ
0.006
0.005
0.004
0.003
0.002
0.001 5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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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4柱中纵向受力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d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5%;圆柱中纵向钢筋宜沿周边均匀布置,根数不宜少于8根,且不应少于6根。 2柱内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
3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侧面上的纵向受力钢筋以及轴 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中距不应大于300mm。
4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应互相错开一个(或几个)同一连接区段,根据接 头型式应满足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35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且不小于500mm的长度范围内。在同一连接区段内,对纵向受拉钢筋的焊接 接头面积百分比率不应大于50%。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比率可不受 限制。
2)绑孔接头:同一连接区段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且不小于300mm范围 内。在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的焊接接头面积百分比率:对于梁、板 类不应大于25%;对于柱类不应大于50%。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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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柱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柱中及其他受压构件中的周边箍筋应为封闭式。对圆柱中的箍筋,搭 接长度应满足9.11.2锚固长度,且末端做成135°弯钩,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 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也可焊成封闭环式。
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及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且不应大于15A d 为纵向钢筋的最小直径。
3箍筋直径不应小于d/4,且不应小于6mm。当柱的宽度不小于800mm 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d为纵向钢筋的最大直径。
4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间距不应大于纵向受力钢筋最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搭 接长度应满足9.11.2锚固长度,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 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箍筋也可焊成封闭环式。
6柱中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 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当钢筋受拉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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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基础底板中的纵向受拉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11.9承受拉力的地脚螺栓,直径不应小于22mm,间距不应小于4倍的地脚螺栓直径。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11.1.3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桩基需进行下列计 算和验算。
1所有粧基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计算内容包括:
1)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进行桩基的竖向(抗压或抗拔)承载能 力计算和水平承载能力计算;
2)对桩身、连梁及承台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粧身露出地面或粧侧为可液化土、极限承载力小于50kPa (或不排水剪强度小于l0kPa) 土层中的细长粧尚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验算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粧基应验算整体稳定性;
5)按DL/5092—1999规程应进行抗震验算的桩基,应验算抗震承载力。 2下列桩基应进行抗裂和裂缝宽度验算:根据使用条件要求混凝土不得出
现裂缝的桩基应进行抗裂验算;对使用上需限制裂缝宽度的桩基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11.2.1桩、承台及连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11.2.2灌注桩使用螺纹钢筋时清孔后泥浆比重不应大于1.15,使用光面钢筋时不应大于1.25。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2005
6.4.4混凝土或砂浆的浇灌应符合下列规定:
3对浇灌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检验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基取一组。
《士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5—2010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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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7.1.2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 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为设计强度的70%。
《士800kV及以下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L/T 5235—2010
3.0.1铁塔组立有多种施工方法,不论选择何种方法,在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设计、编制作业指导书,经试点后再推广应用。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3.0.7分解组立铁塔的抱杆应验算其强度及整体稳定性,抱杆承压时的稳定安 全系数应不小于2.5,屈服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1。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4.0.2抱杆拉线、承托绳、固定腰环绳等与铁塔的连接,应避免钢丝绳直接缠 绕铁塔主材或辅材。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5.1.3内悬浮抱杆分解组塔布置应遵循下列规定:
6地锚设置应根据受力及土质条件选用直埋钢板地锚、圆木地锚、螺旋地 钻或铁粧等。采用地钻或铁桩时每处不得少于两只,且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拉力试验。两只地钻或铁粧间应用可调工具和钢丝绳套连接牢固。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3.2吊点绳的V形套应由两根等长的钢丝绳通过卸扣与起吊滑车组相连接。 两吊点绳与被吊构件的合力线应位于被吊构件的中心,两吊点绳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5.3.3当吊件离地后应暂停起吊,由现场指挥检查各部受力情况。检查无误后, 缓松控制绳,使吊件继续起吊。在提升塔片的过程中,指挥员应站在有利于准确观测吊件状态且安全的位置,密切关注吊件与塔身的距离,指挥协调吊件提升及控制绳的松出。当吊件到达就位高度时,停止牵引,缓慢、平稳松出控制绳,使低处主材先就位,高处主材后就位。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5.3.5在起吊过程中,抱杆四根外拉线及地锚应设专人监视。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5.4.2提升抱杆前的准备工作:
2为了防止抱杆倾倒,抱杆应设置两道腰环,并收紧固定在四根主材上。 两道腰环的垂直间距不宜小于6m。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5.4.3抱杆提升过程中,外(内)拉线应随之缓慢松出,使外(内)拉线处于 松弛状态,但不得完全解开,应有专人监视腰环对抱杆提升有无阻碍。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5.4.4 外(内)拉线未受力前,腰环不应松弛;外(内)拉线受力后,腰环应呈松弛状态。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7.1.4吊装作业中,当外拉线与被吊构件可能有交叉时,应预先采取避让措施, 不应在吊装中调整外拉线。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8.0.7组立塔腿以上各段塔体时,抱杆在塔体内应设置不少于两道腰环加以固 定,腰环之间应不大于10m,且上道腰环应位于已组塔体上平面有水平材的节点处。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9.0.1抱杆的技术参数选择应与现场吊装实际相符。严禁超重起吊。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项目名称
强制性条文内容(包括相关规程规范)
执行情况(包括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结果
9.0.3凡与构件相连接的各种吊装用绳,必须使用钢丝绳或专用吊带,严禁使 用麻绳、尼龙绳等易损绳。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9.0.4禁止使用木抱杆组立铁塔。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9.0.6提升抱杆时,外拉线严禁用人力直接松出。
《750kV架空送电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工艺导则》DL/T 5342—2006
说明:“检查结果”符合打√ , 不符合打× 。
检查人: 年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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