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融·嘉能公司股权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清算报告书
特别提示:本报告所载有关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资料,由受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进行收集、整理、披露。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根据与贵方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华融信托[2010]集信第24号)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已于2011年7月21日到期。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资金进行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一、信托计划成立日:2010年7月21日
二、信托计划资金规模:80,600,000.00元
三、受托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融信托)
四、委托人:自然人客户34名
五、受益人:自然人客户34名
六、信托专户:0200 0200 2920 1004 503
七、信托财产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第二部分 信托财产的运用与管理
一、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于2010年7月5日开始募集资金,信托资金于7月21日募集完成,信托计划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当日,华融信托将信托资金80,600,000.00元划入信托财产专户。
二、信托资金的管理
按照《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我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银行专用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对项目进行专职跟踪管理。
第三部分 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的回收
一、信托本金和收益的回收
截至信托计划结束,本项目共实现信托收入88,954,987.39元(含孳息);信托本金和利息分别80,600,000.00元、8,354,987.39元。
二、信托费用
截至信托计划结束,信托费用共计1,105,042.94元,其中:
1、银行保管费41,419.44元;
2、银行结算手续费856.40元;
3、法律服务费用30,000.00元;
三、受益人信托收益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7,249,944.45元,其中A类信托收益2,106,944.45元,B类信托收益5,143,000.00元。
第四部分 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及分配
一、信托计划终止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11年7月21日终止,受托人及时对信托收益、信托报酬进行了分配,并于2011年7月22日对信托专户销户时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分配了剩余资金,该项目全部结束。
二、分配方式
依照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下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均在规定的时间以货币方式分配到受益人指定的账户中,信托存续期间累计分配信托收益7,249,944.45元,信托本金80,600,000.00元,信托专户于7月22日销户。华融信托对上述信托收益以及本金已按照信托合同以及其他信托文件的约定完成分配。
第五部分 披露方式
一、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在受托人对其制作的各信息披露文件和各信托事务报告审核无误后,受益人同意受托人依合同约定将应批露的信息在公司网站(网址:)以公告方式向受益人披露。
二、欲详细了解本次信托收益分配的情况,可直接向华融信托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10-59618819,联系人:熊亚平。
第六部分 声明
截至2011年7月22日,华融信托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与委托人、受益人签署的《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完成了信托计划的运作管理,尽职履行了受托人义务,实现了信托目的。
依据信托文件约定,自本清算报告在公司网站公布之日起10日内,委托人/受益人如未提出书面异议,华融信托将就本清算报告所列内容解除责任,特此声明。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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