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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测量设备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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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测量设备管理规范
SCETIA 301—
1 总则
1.1 本规范规定了测量设备的分类管理、计量确认、标识、档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称SCETIA)会员单位试验室,用于试验室建立基本的测量设备管理体系并控制其运作,并作为SCETIA对试验室进行能力评估/认可的依据之一。
1.3 本规范未涉及的测量设备的管理内容,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标准的有关条款: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 )
GB/T 19022.1—1994 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第1部分: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体系(idt ISO 10012:1992)
JJF 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F 1009—1987 容量、密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试行)
JJF 1021—199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用的术语和定义引用自JJF 1001—1998和GB/T 19000— ,但不完全等同。
注:术语和定义的解释见附录A。
4 分类管理
4.1 为对测量设备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管理方法,应将测量设备划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4.2 A类测量设备是下列须重点管理的测量设备:
—— 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检定者;
—— 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强制管理者;
—— 本单位的测量标准;
—— 位置或用途重要者;
—— 使用频繁,或稳定性差,或使用环境严酷者。
4.3 B类测量设备是下列进行一般管理的测量设备:
—— 对测量准确度有一定的要求,但寿命较长、可靠性较好者;
—— 使用不频繁,稳定性比较好,使用环境较好者。
4.4C类测量设备是下列可进行简要管理的测量设备:
—— 无准确度要求,或只用作一般指示者;
—— 准确度等级较低的工作量器;
—— 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 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注:测量设备的具体分类能够参考附录B。
5 计量确认
5.1 A类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间隔不得大于
—— 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
—— 校准单位的建议校准间隔。
5.2 B类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间隔能够根据下列因素自行确定:
—— 质量或可靠性;
—— 制造厂建议;
—— 以往的检定或校准记录获得的数据趋势;
—— 维修的历史记录;
—— 使用的频次;
—— 磨损趋势和漂移趋势;
—— 与其它测量设备核对,特别是与测量标准核查的频次;
—— 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振动等);
—— 所寻求的测量准确度;
—— 由于测量设备发生故障所造成的危害程度。
计量确认间隔可按检定/校准结果进行调整。一般首先由具有检测经验的人员对每台测量设备进行估计,确认一个能使测量设备大致保持在允许误差内的时间间隔作为最初的计量确认间隔。当测量设备按最初计量确认间隔进行检定/校准时,如果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可酌情延长随后的计量确认间隔,超出允许误差,则应缩短计量确认间隔。
测量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发生重大准确度变化的,应事先重新进行计量确认。
5.3 C类测量设备如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记(字母CMC),或经首次检定/校准,或经检验并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可使用至报废。
检验应有书面程序,并有检验记录。
不必或无法检定/校准的C类测量设备启用前应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标识。
5.4 无检定或校准服务提供单位的A类、B类测量设备应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F 1021—1990)附录2和附录3的规定自行进行校准。
5.5 应制定对计量确认间隔内的测量设备进行检查的程序,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
5.6 应制定A类和B类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的书面计划,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确保计划得以执行。
5.7 建设工程检测专用测量设备(见附录B黑体字部分)宜由本行业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通用计量器具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法定或授权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6 标识
6.1 所有的测量设备必须带有唯一性标识,如果可能,还应带有计量确认标识。
6.2 唯一性标识
6.2.1 测量设备的唯一性标识即为其管理编号或出厂编号,一个单位内的管理编号不得重复。
6.2.2 唯一性标识是永久性标识,能够按下列方式进行编号标识:
—— 体积较大的测量设备,能够采用金属铭牌固定在测量设备上,或用耐水涂
料喷印、书写的方法;
—— 体积较小的测量设备,用刻字机刻写在测量设备上;
—— 易磨损、易污染的测量设备,用钢印敲打在测量设备上;
—— 玻璃体的测量设备,可采用吊牌,或其它方式进行标识。
6.3 计量确认标识
6.3.1 计量确认标识表明测量设备所处的计量确认状态,以防止错用。
6.3.2 计量确认标识是非永久性标识,应采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样式的不干胶纸签,常见纸签有以下三种:
a) 合格证(绿色),应用于
—— 经计量检定合格者;
—— 校准后经确认符合要求者;
—— 不必检定或校准,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 无法检定或校准,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b) 准用证(黄色),应用于
—— 多功能测量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测量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
格者;
—— 测量设备某一量程准确度不符合要求,但测量所用量程的准确度符合要
求者;
—— 降级使用者。
c) 停用证(红色),应用于
—— 测量设备损坏者;
—— 经检定不合格者;
—— 校准后经确认不符合要求者;
—— 经比对或鉴定不适用者;
—— 测量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 超过计量确认间隔者。
6.3.3 应正确填写纸签上的规定内容,以使这些内容可追溯到相关的记录。
6.3.4 在纸签左上角用英文大写字母印章盖上分类管理状态:A类测量设备盖”A”,B类测量设备盖”B”,C类测量设备盖”C”。
6.3.5 纸签应
—— 张贴在测量设备上不影响示值读数的明显位置;
—— 无法张贴纸签的测量设备,可张贴在器具盒上,或对应支架上,或
集中张贴在镜框内并悬挂在测量设备附近的墙面上;
—— 如果对某些测量设备采用上述方式不适用或不适当,应制定有效的
代用程序并形成文件。
6.3.6 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
—— 防止有意或无意地错用标签;
—— 保持标签的完整和清晰;
—— 计量确认状态改变后,及时更新标签。
7 档案
7.1 应建立测量设备档案,保存每一台测量设备的记录。
7.2 所记录的信息应包括:
—— 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如果有);
—— 制造商名称;
—— 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如果有);
—— 管理编号;
—— 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 接收时的状态(例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附件名称及数量);
—— 当前放置地点(如果适用);
—— 完成每一次计量确认的日期;
—— 检定证书或校准报告(历次);
—— 检验及检查记录;
—— 对校准结果的判断(如果有);
—— 安装、调试和维护记录;
—— 损坏、故障、改装和维修记录;
—— 设备使用记录(如果必要);
—— 负责信息记录的人员的标识。
7.3 C类测量设备的记录信息能够适当减少。
7.4 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保证记录不因疏忽而被毁掉。
7.5 档案应保存至不再有参考价值为止。
8 管理人员
测量设备的管理工作应由取得测量设备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来承担,并有人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术语和定义
A.1 测量
以确定量值为目的一组操作。
A.2 测量仪器
计量器具
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仪器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A.3 [测量]标准
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A.4 测量设备
所有的测量仪器、测量标准、参考物质和辅助设备以及进行测量所必须的资料的总称。
注:
1. 本办法只涉及测量仪器和辅助设备;
2. 本办法中,辅助设备包括试验设备。
A.5 [计量器具的]检定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识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A.6 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 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 校准也可确定其它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3. 校准结果能够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A.7 测量准确度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注:准确度是一个定性概念。
A.8 测量仪器的准确度
测量仪器给出接近于真值的响应能力。
A.9 准确度等级
符合一定的计量要求,使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以内的测量仪器的等级、级别。
A.10 稳定性
测量设备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注:
1. 若稳定性不是对时间而是对其它量而言,则应明确说明。
2. 稳定性能够用几种方式定量表示,例如:
用计量特性变化某个规定的量所经过的时间;
用计量特性经规定的时间所发生的变化。
A.11 工作量器
具有一定容积的计量器具。
A.12 计量确认
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注:
1. 计量确认一般包括:校准或检定、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检定或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
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2. 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3. 预期使用要求包括:量程、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
A.13 漂移
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慢变化。
A.14首次检定
对未曾检定过的新计量器具进行的一种检定。
A.15 周期检定
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
A.16 计量特性
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可区分的特征。
注:
1. 测量设备一般有若干个计量特性。
2. 计量特性可作为校准的对象。
A.17 文件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A.18 记录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附 录 B
(提示性附录)
建设工程检测常见测量设备分类参考
B.1 由于测量设备在各检测单位的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的不同,以下具体分类仅作示范参考。
B.2 带*号的测量设备应有使用记录。
B.3 黑体字的测量设备为本行业校准实验室能够提供校准服务的专用测量设备。
B.4 A类测量设备
*压力试验机、*拉力试验机、*抗折试验机、*万能材料试验机、*非金属超声波检测仪、台称、案称、*经纬仪、*水准仪、天平、游标卡尺、热变形仪、*非金属薄板抗折机、*氙灯型长寿命老化仪、*数字测力计、*紫外辐照计、*智能化伽玛辐射仪、*便携式X—r剂量率仪、*超声波测厚仪、*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环境测试舱、酸度计(环境检测用)、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测汞仪、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氡气测定仪、*各类冲击试验机、兆欧表、*塑料管材耐压测试仪、*声级校准器、火焰光度计、*耐压测试仪(0~6kV)、*直流微电流高阻测量仪、电容传声器、*建筑声学分析仪、声级计、光谱分析仪、引伸仪、力传感器、X射线衍射仪、电子能谱仪、碳硫分析仪、螺栓轴向力测试仪、扭距校准仪、X射线荧光分析仪、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X射线探伤仪、射线黑白密度计、磁粉探伤仪、涡流探伤仪、声发射探伤仪、微波探伤仪、*基桩低应变测试仪、*基桩高应变测试仪、*基桩静载测试系统、*混凝土回弹仪、*混凝土抗渗仪、预应力张拉设备、水泥胶砂试模、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养护箱、水泥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水泥抗压夹具、*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雷氏夹、*液塑限测定仪、连续式钢筋标点机、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钢筋拉拔仪、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沥青针入度仪、沥青延度仪、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仪、贝克曼梁路面弯沉仪、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沥青软化点测试仪、弹性模量测试仪。
B.5 B类测量设备
高精密玻璃水银温度计、台式测厚仪、*直流数字电压表、单管高温定碳炉、电导率仪、自动电位滴定仪、晶体管恒电位仪、数字式离子计、最低成膜仪、酸度计(非环境检测用)、旋转式粘度计、斯托默粘度计、氧指数测定仪、反射率测定仪、白度仪、测色色差计、比长仪、数显光泽度仪、*盐雾试验箱、*耐磨试验机、*洗涤试验机、*CM型无釉砖耐磨试验机、*釉面砖耐磨测定仪、*抗拉拔/抗剪试验装置、*轴力试验装置、巡回数字温度记录仪、表面张力仪、漆膜附着力测定仪、漆膜冲击试验器、*阳光型长寿命老化仪、低电势直流电位差计、*钢轮式耐磨试验机、数字式木材测湿仪、紫外老化箱、初期干燥抗裂性试验仪、刮板细度计、光学变形仪、灰卡、离子活度计、*幕墙空气流量测试系统、*门窗空气流量测试系统、*道瑞式耐磨仪、物镜测微尺、渣球含量测定仪、热荷重收缩试验装置、硬泡塑料垂直燃烧测定仪、硬泡塑料水平燃烧测定仪、*砂石碱活性快速测定仪、霰弹袋冲击试验装置、玻璃应力仪、保护热平板导热仪、各类硬度计、*单平板高温导热仪、*双平板导热仪、疲劳试验机、折弯试验机、扭转试验机、比重计、测量显微镜、电子探针、沸煮箱、*透气法比表面积仪、水泥流动度跳桌、、砂浆稠度仪、砂浆试模、*砂浆抗渗仪、砂浆回弹仪、混凝土标准振动台、混凝土试模、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维勃稠度仪、混凝土凝结时间测定仪、试验筛、土壤密度计、应变式无侧限压缩仪、泥浆比重计。
B.6 C类测量设备
钢卷尺、钢直尺、寒暑表、干湿计、低准确度玻璃量器、普通水银温度计、水平尺、跌落试验架、憎水测定仪冷冻箱、加湿器、脱模机、破碎机、砂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含水率试验用干燥箱、重复弯曲试验机、环刀、击实仪、振筛机、压碎指标值测定仪、针片状规准仪、砂浆分层度仪、金属容量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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