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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重点罗列.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281234 上传时间:2025-03-19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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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具体形式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其他。 【注意】《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行政处分 对象 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违反会计法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1.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2.罚款(单位3000~5万元,个人2000~2万元) 3.给予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 2.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或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 3.不依法设置账簿。 4.私设账簿(账外账、小金库、两本账)。 5.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6.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7.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8.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和记账本位币。 9.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 【注意】与“税”有关的不属于违法会计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 行政责任 ⑴通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⑵罚款(单位5000~10万元,个人3000~5万元)。 ⑶给予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⑷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针对会计人员)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授意、指示、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 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 ⑵罚款(5000~5万元)。 ⑶给予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陷阱:恢复从业资格,恢复职称) 开立 核准制度: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验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多选)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生效日规定) 【注意1】不限制收款。 【注意2】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 变更 ⑴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⑵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撤销 法定情形:(多选) ⑴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⑵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⑶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与变更区分) ⑷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但一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单选)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单选,分清央行和商行) 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开户银行的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二)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单选) 违法单位 违法事项 处罚金额 非经营性存款人   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 变更 1000元 伪造、变造,开立、撤销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使用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银行 开立违规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使用违规(6条)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一、票据的概述 种类 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当事人 (多选)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注意】结合具体票据去理解 票据的权利 (判断、多选) 付款请求权 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票据追索权 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取得票据权利 一般情况: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注意】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 挂失止付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公示催告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普通诉讼 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票据权利的时效★★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②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④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⑤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④、⑤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票据的签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判断) 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的签章,可能导致票据无效或者该项票据行为无效。 【注意】并非一定是票据无效。   二、支票 种类(单、多、判) 现金支票 支取现金,不得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 转账,可以背书转让 普通支票 支取现金与转账 划线支票 只能用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 出票(多)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支票都为无效。 【注意】共六项,无“收款人名称”。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付款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办理要求 (★★★) 支票出票人的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注意】是“付款时”不是“出票时”“签发时”“开具时” 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三、商业汇票 种类 (多选) 商业承兑汇票 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 由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 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共七项,比支票多“付款人名称”) 承兑 (单、判)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 见票后定期付款——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注意】与支票进行区分。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且不得负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注意】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而非所附条件不具备票据上的效力。 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背书 背书应当连续。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责任。 汇票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注意】跟承兑附有条件区分,承兑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不得背书转让,否则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保证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票据上的保证均为连带责任。  四、银行汇票 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注意】共七项,比支票多“收款人名称” ;比本票多“付款人名称 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1个月 签发及使用规定 ⑴银行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给申请人 (2)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背书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⑶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五、银行本票 使用范围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绝对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注意】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无付款人,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无收款人。 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六、信用卡(多选、判断) 种类 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信誉等级分为白金卡、金卡和普通卡 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双币种卡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卡 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 相关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个人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2张。注意陷阱:不是全体公民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贷记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单选) 收单业务手续费: ⑴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⑵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七、汇兑(多选、判断) 种类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程序 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相关规定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汇款人申请退汇必须是该汇款已从汇出银行汇出。 【注意】转汇银行既不能受理撤汇也不能受理退汇。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及时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八、托收承付(新) 使用范围(三限)(★★) 主体限制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内容限制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金额限制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结算起点为1000元。 使用规定 双方必须签有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核心)、固定性(多选) 分类 (★) 征税对象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资源税 行为税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 工商税类 绝大多数 关税类 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税 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计税标准 从价税 增值税、营业税   从量税 耕地占用税   复合税 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一、增值税(★★★) 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多选、判断) 分类 生产型   收入型   消费型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单选) 一般纳税人 税率 17% 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的应税货物以及所有应税劳务 13% 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能源(多选、单选) 【注意】居民用煤炭、农机(选择) 零税率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改革 11%,6% 应纳税额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制) 销项税额 公式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   进项税额 可抵扣 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⑶购买“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 ⑷购买或销售货物时承担的运费可以按“运费+建设基金”金额和7%扣除率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 认定标准(单选) ⑴生产型——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⑵非生产型——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⑶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 征收率 3%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执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 含税销售额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方式 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 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代销方式 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 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的当天 先开发票的 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多、判) 委托加工——委托方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除外) 征税范围(多选)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共计14个税目 税率 比例税率 绝大多数 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三、营业税 概念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注意】该应税劳务为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不包括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税目(9个) 税率 提供应税劳务 交通运输业 3% 邮电通信业 建筑业 文化体育业 金融保险业 5% 服务业 娱乐业 5—20% 转让无形资产 5% 销售不动产 应纳税额 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额 包括价款和价外费用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期限 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地点 提供建筑业劳务 应税劳务发生地 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土地、不动产所在地 销售、出租不动产 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机构所在地 其他劳务 出租动产 四、企业所得税(★★★) 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是实际征税时适用10%。 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税率为20%。 【注意】非居民企业全部适用20%的低税率说法错误。 不征税 收入 ⑴财政拨款; ⑵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 免税收入 ⑴国债利息收入; ⑵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准予扣除 成本   费用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⑴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扣除。 ⑵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扣除。 ⑶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注意】分别计算,分别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损失 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不得扣除的项目 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⑵企业所得税税款; ⑶税收滞纳金; ⑷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注意2】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⑸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⑹赞助支出; 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⑻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个税项目计算 征税项目 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计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险一金”从工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年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20%比例税率   按次纳税特殊规定有: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略) 稿酬所得减征:实际适用税率14% 稿酬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 偶然所得 其他所得 发票开具要求(多选) ⑴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⑶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小规模纳税人如专用发票需作废或红冲,其已缴相应税款不退还,但可以在下次开票时抵减或在下月纳税申报时抵减当月税款。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用方式 供应商 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不特定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方式 投标邀请书随机邀请3家以上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谈判方式 通过谈判确定供应商不少于3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方式 直接采购1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询价方式 通过询价确定供应商3家以上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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