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产留给谁》教学设计
随县高城中心学校 卢宏亮
【课题名称】《财产留给谁》
【教学目标】
1、 知识目标: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探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
2、 过程与方法: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权,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为以后合法继承奠定基础;
3、 情感价值观: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美德。
【教学重点】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如何依法维护继承权。
【教学难点】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教学方法】“1132”知识树课堂教学法
【教学过程】
(一) 导入课题:用多媒体呈现课题,展示本节课三维目标。
(二) 讲授新课(体现三个交流:生本交流、生生交流、师生交流):
1、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情境材料1:案例探究
材料:王老汉与李老太结婚40余年,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王老汉爱好广泛,尤其爱好文学,曾写过两本书,其中《生日》和《我的经历》两本书在他去世时还未出版。王老汉上有老母,下有二子二女,虽然大儿子王大是领养的,但一直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两老由大儿子照料;亲生儿子王二因贪污被判3年有期徒刑;大女儿王三因病过世,大女婿继续尽到赡养的义务;小女儿王四虽有一个和睦的家庭,但对二老的生活起居不闻不问. 王老汉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已是肺癌晚期,且病情迅速恶化,不久便卧床不起。这时,王老汉的母亲、妻子、儿女都在谈论财产继承问题,声称自己都有继承权------
想一想:
王老汉尚未过世,其财产能继承吗?
阅读教材76页,思考
(学生分组讨论)
教师讲述:公民在世时拥有的个人财产不是遗产,因而不产生继承问题。公民来路不明的财产不是合法财产,也不能继承。那么,什么是遗产呢?
(1)遗产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成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遗产必须具备的打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注意两点: 一、王老汉遗留的财产是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必须先分出一半。
二、摩托车是不合法财产,不能继承。
(2)继承权
情境活动2:王老汉病故后,家中为遗产发生了争执:王四说:“王大是领养的,没有血缘关系,他没有继承权。”王三的丈夫(大女婿)说:“我尽了赡养义务,我也有继承权。”王大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没有继承权;王二是罪犯,他无权继承。”李老太说:“我是他的妻子,我也有权继承。”王四说:“继承是儿女的事,长辈无继承权。王老汉的弟弟王二汉也参与到继承的队伍中来了------
讨论:①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学生阅读教材P77页)
相关知识:在此案中,涉及几个概念,继承人、继承权。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小结: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三、课堂小结
引导学生总结,同时评出优秀陪审团。
四、师生共绘本节课知识树
(三)板书设计
(四)巩固练习
(五)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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