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招标文件
46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
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
-工业电视监控及通讯系统
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 期: 6月30日
招标编号:1740STC20812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能源核字[ ]10号批准建设,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工业电视监控及通讯系统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 项目名称:
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工业煤气生物发酵法制燃料乙醇项目-工业电视监控及通讯系统
2. 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1套
大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2套
门禁、考勤、食堂售饭一卡通系统1套
电话及网络系统1套
3.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期自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
5.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该项目现场。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6.2 具备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证书,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 6月30日至 7月6日,每天9:00-16:00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7.3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同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月20日上午9:00
9.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1号楼7层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联 系 人:张艳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 系 人:韩帅文(发售文件)、樊虎、齐枫
电 话:(发售文件),,
传 真:
邮 箱: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 002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1
招标人:河北首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霞
电话:
2
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1套
大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2套
门禁、考勤、食堂售饭一卡通系统1套
电话及网络系统1套
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2具备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证书,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日历日)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附电子版一份,存放在U盘)
7
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1号楼7层会议室
8
投标截止时间: 7月20日上午9:00
9
开标时间: 7月2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宾馆1号楼7层会议室
10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5%。
一、总 则
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
(1)”招标人” 指”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指的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人”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4)”合格的投标人”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图纸及补遗文件。
(6)”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2. 招标内容
见本须知前附表。
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第3条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4.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4.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各部分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6.1招标人将物料、工况等资料提供给投标者参考,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设备选型,并对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等条件和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绝。
6.4为了简洁有效地说明本招标项目部分材料和设备部件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招标人列出了部分材料、设备部件的参考品牌,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本项目所用部分材料和设备部件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并不代表任何指定的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投标人应当参考技术文件中所列品牌,采购不低于所列品牌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如果投标人提供品牌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中所列品牌,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7.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人能够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内容及编写顺序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9.1 开标用信封
单独密封提交,应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支票原件、汇票原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退款开票信息(”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及相关附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
9.2 商务投标文件
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附件3:分项价格表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技术性能偏离表
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表后应附”投标人简介”以及”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简介:
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职工总数、设计与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资信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近3年( - ,下同)销售额与利税)以及有关能证明企业实力的文件、证书等。
(2)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个月之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3年(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和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是经过年检或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附件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9: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
9.3 技术投标文件(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10.2 投标报价指设备本体、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技术资料费、包装费、运杂费(含保险费)、各种税费及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分项价格表):
(1)设备费
(2)随机备品备件费
(3)专用工具费
(4)技术资料费
(5)安装、调试费
(6)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6)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包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7)单独提供两年内备品备件的报价清单,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投标人按招标图纸对招标内容进行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并根据主要原材料及配套件/外购件名称、数量、型号、材质、选厂、重量等说明价格构成。
10.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0.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0.6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0.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依然适用。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银行即期汇票、银行汇款、北京市转帐支票。
2) 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交,在开标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金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 0026
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果用北京市转帐支票、银行即期汇票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
4)为保证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料(见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9-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同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投标人还应提供有关银行退款信息。
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或发票开票延迟的,招标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12.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2.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12.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返还(含息)。
12.7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 投标答疑采用书面形式
13.1 投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3.2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13.3 答疑的内容,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数目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页小签或签署,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4.3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能够装订为一本或者分开装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 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支票原件、汇票原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退款开票信息(”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及相关附件、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在袋上标注:”唱标时启封”、”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等字样。
15.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5.3 所有密封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有关密封的印章。
15.4 如果密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注标志,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6.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17.2 招标代理机构能够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加写标志。
五、开 标
19. 开标
19.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19.2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除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签署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
19.3 将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开宣读有效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六、评 标
20. 评标原则
20.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0.2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0.3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和综合评价。
20.4 评委会按得分的高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
20.5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泄露。
20.6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1. 资格审查
21.1 评标时将审核投标人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21.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与本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
23.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而且纠正这种无显著差异或保留,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人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或提供的原件不齐或无效;
3)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未逐页小签;
5)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说明哪一个有效,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特别是主要工艺技术性能参数(加注”★”的技术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经核实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4. 算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的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3条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评分标准如下:
评议
内容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商务部分(10分)
投标人业绩
8
1月1日年至今投标人参与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安防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两项得5分,每增加一项增加3分,满分8分
投标人财务状况
2
提供近3年( -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签字盖章,利润都为正值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及
服务部分
(60分)
对技术规格书响应程度
25
完全满足得25,每有一项负偏离(非加注”★”的技术性能参数偏离)视重要程度和影响情况扣1-2分,扣至0分为止
产品先进性
15
投标产品主要性能指标以及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相对比较,投标产品先进的得11~15分,一般的6~10分,较差的0~5分
供货安装工期及保证措施
5
编制的设备生产、运输、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工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工期保证措施,措施科学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较差的0~1分
质量保证措施
10
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具体,有质保体系,良好的得7~10分,一般得3~6分,较差得0~2分。
售后服务及承诺
5
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且能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满足且安排合理得5分,一般的得3~4分,较差的得0-2分
价格评分
(30分)
30
1、确定评标价
根据招标文件供货范围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调整。以各投标人的调整后的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价格无算术修正和供货范围偏离调价,则直接作为评标价格进行价格评审打分。
2、价格评分的计算
以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①若正好相等得20分、②每低1% 加1分、③每高1%减1分;加(减)分最多为10分。计算公式如下:
(I) 偏差率=(评标基准价-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偏差率超过±10%时,按照±10%核算。
(II) 投标人价格得分=20+偏差率/1%*1
七、授予合同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办法由评委会推荐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26.2 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利。
27. 中标通知书
27.1 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7.2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和第30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
28. 合同的签署
28.1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28.2 若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另一投标人签订合同。
28.3 若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8条和第29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形式,经过转账或银行汇票的方式缴纳。
29.2 如果中标单位违反合同中任一条款,招标人可撤回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并按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29.3 在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发出验收单后,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招标人退还。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857号及【 】534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20%计取。下浮后的分段费率参见下表,服务费总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分段费率
0-100
1.20%
100-500
0.88%
500-1000
0.64%
1000-5000
0.40%
5000-10000
0.20%
10000-50000
0.04%
……
…
31.其它
31.1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31.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以下条款为招标人与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所必须具备的条款(投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1. 招标人负责内容及接点:
1.1 负责设备基础建设;
2. 投标人负责供货内容:
2.1招标设备及工程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2 供货内容: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1套
大屏幕显示及控制系统 2套
门禁、考勤、食堂售饭一卡通系统 1套
电话及网络系统 1套
上述系统的设备、安装材料采购,包装运输、成套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维护,直至达到满足使用要求的全部功能。
3. 合同价款:
完成招标范围规定的所有内容,中标价作为合同固定不变价。
4. 合同价款的支付:
4.1货款支付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生效后十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 万元作为预付款;
(2)设备出厂前,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人民币 万元整;
(3)现场安装、联调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4)装置运行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5)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计人民币 万元整;
4.2 发票开具:
发票按支付进度(定金支付后开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后办理相应付款手续;
投标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投标人不得虚开发票或者有其它形式的税务违法,投标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本合同立即终止,没有支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3 支付方式: 电汇、网银或银行票据 。
5.交货进度:
5.1 开始时间
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时间。
5.2 交货期要求:
初步资料(供设计审查及总院进行设计用):合同生效后15天(日历日);
最终版资料:合同生效后45天(日历日);
供货周期:设备设计、制造、运输至现场、安装、调试至交付,总周期为60天(日历日)。
6.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性能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合格率100%,并满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当中的承诺值,否则,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总交货期不予顺延。
7.性能考核:
详见技术规格书
8.质量保修期:
8.1 保修期限:装置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2 投标人应提交保修期间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内容、承诺。
8.3 在设备整体供货周期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一律由投标人负责。
8.4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任何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如有必要需在24小时内赶赴招标人现场解决。
9.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9.1 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2 所有外购设备的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能签订采购合同。
9.3 投标人保证采购及供应的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优质的,并按采购批量提出材质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书。
9.4 对设备及结构防腐处理及使用周期应做出承诺。
10.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11.已完工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完工成品未交付招标人之前,投标人负责合同内供货设备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内若发生损坏,投标人负责修复。招标人未经投标人同意提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则由招标人承担。已完工成品经验收交付招标人后,由招标人负责合同的成品保护工作。
12.专利权
如果属于下列情况,那么,对于因侵犯专利权、已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标名、或者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索赔,投标人应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招标人中试工厂所形成的试验数据也在招标人专利范围内;
索赔或诉讼是起因于本工程的设计。
13.保险
13.1 投标人应对自身的实物财产和人员进行保险,保险范围应包括可能由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对实物财产或人员造成的损失、损害、死亡或人身伤害,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13.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14.保密
14.1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15.其它: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厂容、厂规、安全以及防火、防爆、防盗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办理必要手续。
(2)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各项现场施工管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的指令。
(3)投标人到场的人员及技术装备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按时到场。否则,将承担诚信损失责任。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招标文件提供的规定格式,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
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附件3:分项价格表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技术性能偏离表
附件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8: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件9: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
附件1: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 的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承担该项目,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 %的履约保证。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天(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四、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向贵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
投标人:(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电话:
传真: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投标声明
(优惠或折扣)
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应按照投标须知16.1条的规定,连同投标保证金(支票原件、汇票原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退款开票信息(”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及相关附件、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一份,用于开标时的唱标,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附件3: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价格(元)
备注
1
设备费
详细分项报价
2
随机备品备件费
3
专用工具费
4
技术资料费
5
安装、调试费
6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
7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包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8
……
总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 本表总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
附件3-1:设备费分项价格表
设备费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及品牌
型号规格、详细技术参数、性能描述
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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