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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一氧化碳窒息中毒应急预案应急方案.docx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252353 上传时间:2025-03-1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60.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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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一氧化碳窒息中毒应急预案 第一章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井下发生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局部瓦斯积聚可能造成窒息事故,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产生大量一氧化碳,造成大量人员中毒伤亡及财产损失。发生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可能会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1.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煤尘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永宏煤矿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煤矿救护小队、矿抢险救援等5个小组组成。 总指挥(矿长): 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副总指挥(技术副矿长): 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针对存在的危害,具体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救援小队工作。 副总指挥(安全副矿长)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后勤保障组 由矿财务科、供销科组成 事故调查组 由矿技术组、安全组和上级事故调查组组成 医疗救护组 由矿综合办公室组成 技术处理组 由各部门技术员 抢险救援组 由本矿救援小队和安全员、瓦检员组成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 3. 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 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 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救助支持。 6. 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2.2.2总指挥的职责 1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 领导应急救援指挥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矿长未到前,有带班领导负责指挥。 3、负责协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4、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2.2.3 副总指挥的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入井特别通行证”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 2.2.4 抢险救援工作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 成 员 由本矿成立的救援小队和安全员、瓦检员和矿山救护队组成救灾组职责 ①接到调度室指令后,立即抽调精干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护和事故紧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②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③对伤势较重的人员采取临时救护措施,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技术处理组 成 员 由矿采掘技术员、通风负责人、机电负责人组成技术处理组职责 ①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②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医疗救护组 成 员 由矿综合办公室组成 医疗救护组职责 ①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②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后勤保障组 成 员 由矿财务科、供销科组成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②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质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③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俩调配工作。 ④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工作。 5、事故调查组 成 员 由矿安全组、技术组和上级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职责 ①参加抢救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责任嫌疑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 3.1 危险源监测监控 1、调度监控中心负责通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部门。由调度室、通风部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 3、通风部门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巡回检查,对发现的一氧化碳、瓦斯异常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区队进行处理。 3.2 预防措施 1、通风部门应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杜绝风量不足及无风、微风作业现象。 2、通风部门应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掘进揭露老巷或过断层,采区开拓巷道第一次揭煤时,必须制定专项瓦斯管理措施。采掘作业期间,发现瓦斯或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异常涌出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通风部门应加强防灭火管理,杜绝自燃发火现象,防止因自燃发火导致一氧化碳超限。 4、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启封密闭,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管理措施,由救护队启封。 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监测井下相关地点瓦斯及一氧化碳涌出情况。 6、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3.3 预警行动 1、矿井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撤退并汇报矿调度室,并由矿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将现场情况汇报总指挥,并根据总指挥安排进行下一步工作。 2、矿井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后,指挥部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市煤炭管理局和矿山救护队。 第四章 信息报告程序 调度监测监控带班人员24小时值守,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 4.1 信息报告程序图 一氧化碳、瓦斯中毒地点、汇报人 报告人 调 度 当班安全员 总值班矿长 矿 长 立即通知受威胁区域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初步判断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故地点等情况汇报调度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 4.2 信息报告 1、重大险情或事故发生后,井下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通知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瓮安县矿山救护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带班领导、矿长、技术副矿长、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部门、矿抢险救灾小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3、一小时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瓮安县安监局、工信局。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响应分级:煤矿事故灾难可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把应急救援响应级别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响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1.1响应分级标准 Ⅳ级:一般事故,一次死亡1—3人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Ⅱ级: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Ⅰ级: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5.1.2应急响应分级衔接、决策的原则 瓦斯、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5.3 事故处置措施 5.3.1 采掘工作面瓦斯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撤离前必须按照调度室要求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因瓦斯异常涌出造成出现人员窒息、伤亡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搞好自救、互救。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急处置措施: ⑴立即通知可能受灾害影响范围内作业人员撤到采区进风大巷新鲜风流中。 ⑵通知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风部门负责人、矿带班领导、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同时通知矿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指挥小组成立后应急处置措施; ⑴根据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⑵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处置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需要调整通风系统时,由通风部门负责制定方案,通风部门、救护队负责落实。 4、救护中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应急处置措施; ⑴救护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赶到矿调度室。 ⑵简单了解事故发生地点、范围等现场情况。 ⑶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⑷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⑸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5、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⑴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 ⑵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内处理完毕,则必须在24h内对灾区进行封闭。 ⑶若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时,一并执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⑷独头巷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调度总指挥决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5.3.2 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瓦斯超限处置措施; 1.井下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达到1.5%时,安全监测系统必须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安全监测系统不能切断电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手动切断所有机电设备电源),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到采区主要进风巷中,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员立即通知通风部门下井查明原因,同时汇报矿带班领导、技术副矿长,通风部门人员未到达现场前,由瓦检员和安全员在现场监测瓦斯变化情况及撤人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查明原因后,应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通风部门组织制定处理措施。措施要汇报矿技术副矿长并经同意后,由通风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部门,安排瓦检员负责查明原因,瓦检员在查明原因后,应将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报矿调度室和通风负责人,由通风部门制定处理意见,并现场组织处理瓦斯积聚。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采区内所有作业人员撤至采区主要进风巷中,并汇报矿带班领导、矿技术副矿长、矿长。按照瓦斯事故处理措施,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矿山救护队立即赶赴现场查明原因。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报批。如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工作面。 4、井下发生瓦斯、一氧化碳中毒时的避灾路线: ① 1102回风顺槽掘进头→运输上山→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② 1102运输顺槽掘进头→运输上山→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③1101采煤工作面→运输上山→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5.3.3 主要通风机停风处置措施 1、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因通风机停风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由技术副矿长根据停风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3、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看管主扇人员要敞开防爆门,以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5.4 后期处置 1、安全、通风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后勤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六章 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保障 6.1 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1、供销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2、抢险救灾队 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3、办公室、供销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4、通风部门要备齐各水平消防材料库材料,需要使用时可以立即调用。 6.2 装备保障 1、本矿装备了KJ91NA型安全监控系统和KJ128人员定位系统,保证相关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2、通信与信息保障;本矿建立健全了全覆盖地面、井下各场所与矿调度的直通电话。实现了语音通讯保证。 3、应急队伍保障;本矿成立了应急救援小队,并与瓮安县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 4、技术保障;专家组、技术部门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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