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潭区东城小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完善制度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文件精神,规范和指导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东城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龙潭区东城小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完善制度方案》。
一、考核制度原则
(一)坚持用以致学,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坚持整校考核,重在达标,发展为本。将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与学校信息化教学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结合,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
1.根据学校研修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自主选学,观看3个能力点对应的网络课程,至少完成25学时的课程学习,从而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教学能力;
3.积极参加校本研修活动,将所学知识运用于课堂教学实践;
4.学以致用,完成培训实践任务,提交能力点对应的研修成果。
四、考核细则
本次培训考核成绩为100分,80分以上合格, 最终学员认证等级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具体考核细则如下表:
评价维度
评价指标
任务
考核
观看课程25分
观看3个能力点对应的网络课程,至少完成25学时的课程学习,最高可得25分
校本活动10分
参加本校组织的校本研修线上活动,每个2.5分,满分10分
提交成果15分
提交能力点对应的研修成果,每个成果5分,最高可得15分
实践
测评
互学互评10分
学员对平台推送的相同能力点的其他成果进行互学互评,最低互学互评3个,此项满分10分
成果认证30分
学员研修成果由学校管理员和专家双重审核打分后方可获得成绩,此项满分30分
校本实践10分
学校管理员结合学员的校本研修情况对学员进行打分,此项满分10分
五、考核方法和措施
依据《龙潭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标准》,配合区提升工程考核领导小组对全体教师进行全面考核。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采用“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的路径进行综合测评。校本自测由学校提升工程领导组依据学校规划进行测评;教师互学互评以线上学习为主,对作品进行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由区级提升工程考核组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全面测评。
六、保障及管理
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以教学校长、教导主任为组员的考核管理小组。以校本应用考核为契机,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学校要做好教师校本应用考核工作。重点做好教师学习记录与评价、校本自测、 教师互学互评工作;要加强教师校本应用考核与所选课程模块的一致性管理,确保有效选学;要以制度建设为手段,通过校本研修活动设计,督促不同年龄、不同水平的教师信息技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升,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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