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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属于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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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属于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52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 ( 试行) 水钢安全管理处 12月 日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 ]2号) , 提升我公司整体安全水平, 指导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切实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 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各二级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安全评价通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 4 管理要素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本规范由八个一级要素、 三十三个二级要素( 见表一) 组成。采用P( 计划) 、 D( 实施) 、 C( 检查) 、 A( 改进) 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 实现企业自主管理、 政府部门监督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 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汇总表》; 附件2: 《安全检查表》组成。 表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要素表 一 级 要 素 二 级 要 素 1 领导与责任 1.1 领导 1.2 方针目标 1.3 机构设置 1.4职责 1.5安全生产投入 2 危险辨识 2.1危险、 有害因素识别 2.2安全对策措施 2.3 危险信息更新 2.4重大危险源 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3.1 识别与宣传贯彻法律法规 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3 安全操作规程 3.4安全规程修订 4 培训教育 4.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4.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4.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4.4 其它人员培训教育 4.5 日常安全教育 5 生产设施完整性 5.1 生产设施建设 5.2 ”五基”设施管理 6 作业安全 6.1 作业证 6.2警示标志 6.3 直接作业环节 7 事故与应急 7.1事故报告 7.2抢险与救护 7.3事故调查和处理 7.4应急指挥系统 7.5应急救援器材 7.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 实施 8检查与绩效考核 8.1安全检查 8.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8.3隐患整改 8.4绩效考核 1 领导与责任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安全承诺, 制定文件化的安全方针和目标,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明确安全职责, 为本单位安全生产提供资源保障。 1.1 领导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工作中草药履行以下职责: 建立、 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方针目标 方针: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目标: 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重大操作事故为零; 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公司根据实际, 与各二级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 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并予以考核。各二级单位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 以保证安全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1.3 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以下简称安委会) , 设置安全管理处(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 , 配备8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中5人获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 各二级单位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形成横纵交织的安全管理网络。 1.4职责 1.4.1经理( 厂长) 1.4.1.1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 负全面责任。 1.4.1.2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检查同级副职及下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 1.4.1.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负责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1.4.1.4审定工程( 项目) 改造、 更新技术措施计划时, 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并确保落实。 1.4.1.5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4.1.6 切实贯彻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落实公司劳动力配置和管理, 确保劳动组织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1.4.1.7 按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 根据公司的实际审定公司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编制, 保证其人员素质和相对稳定。 1.4.1.8 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1.4.2副经理( 副厂长) : 1.4.2.1 按分工主抓安全生产, 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1.4.2.2 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 评比会议和季度安全例会, 及时分析公司人身伤害事故、 设备安全生产的趋势, 布置安全重点工作、 采取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顺行。 1.4.2.3 负责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安全生产( 工作) 问题, 落实整改措施。 1.4.2.4 领导、 督促安全、 生产、 机动、 保卫等部门有效执行公司各专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负责定期检查部门和下属单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指导、 督促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工作。 1.4.2.5 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1.4.2.6 按权限组织调查、 分析、 处理人身伤害和重大设备、 生产操作、 火灾、 爆炸、 铁路及交通事故, 制定改进措施, 并组织实施。 1.4.2.7 负责审定公司各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 维护、 检修规程。 1.4.3总工程师 1.4.3.1 负责组织公司新建、 扩建、 改建等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内容的可行性论证, 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标准要求。审批新建、 改建、 扩建( 大修改造) 工程时, 按国家规定实施工程项目安全、 卫生预评价和竣工验收评价工作。认真贯彻”三同时”原则, 落实职业安全、 卫生设施。 1.4.3.2 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 对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1.4.3.3 负责审定公司各单位工艺技术规程及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1.4.3.4 在组织科研、 技术攻关、 改造、 设计、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 按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法规、 标准, 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的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1.4.3.5 负责落实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工作, 确保职工技能和安全素质, 适应生产发展的要求。 1.4.3.6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 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并提出改进措施。 1.4.3.7 负责分管部门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4.4总会计师 1.4.4.1 按审定的计划, 保证安全奖励、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和安全新技术推广应用的费用。 1.1.4.2 对审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费用不审批落实、 不监不论, 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而发生的伤害事故负责。 1.4.5 二级单位( 包括子公司、 厂、 部门、 分公司处, 以下同) 主要负责人职责 1.4.5.1 二级单位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 部门)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 部门) 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1.4.5.2 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负责组织实施, 并有计划地解决本单位内的重大事故隐患、 职业危害、 改进职工劳动条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4.5.3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工艺技术规程及设备操作、 维护、 检修规程, 负责初步审核把关上报公司审批, 对发生重大失误负责。 1.4.5.4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按权限主持轻伤及轻伤以下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按权限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5.5 审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 的表彰、 奖励和处分。 1.4.5.6 负责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 领导小组) 工作,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或主要安全生产会议, 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进行决策, 并组织实施。 1.4.5.7 按照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5.8 检查、 指导本单位副职、 安全部门以及车间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 1.4.5.9 定期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1.4.6二级单位负责生产、 安全的副职职责 1.4.6.1 协助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 1.4.6.2 按权限组织、 分析、 处理工伤事故, 拟定整改措施, 并组织落实。协助正职制定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6.3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及时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 1.4.6.4 及时传达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并贯彻落实, 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 政策和安全知识。协助正职制定、 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4.6.5 经常检查了解车间( 科) 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督促指导。 1.4.6.6 负责本单位危险源的监控、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6.7 组织车间及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 安全操作检查,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重大隐患, 或按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同时制定可靠临时性措施。( 5) 各级专( 兼) 职安全员、 安全工程师及技术人员; 1.4.7 班组长职责 1.4.7.1 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班组内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健康负责。 1.4.7.2 认真执行三级教育制度, 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 包括新工人、 临时工及改变工种、 岗位者) 必须进行现场实际操作教育, 对尚未熟悉班组工作环境的工人, 指派经验丰富、 安全意识强的职工负责其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的”联互保制、 确认制、 监护制、 检修挂牌”。 1.4.7.3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 工种) 危险辨识控制对策、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检查督促教育班组工人遵章守纪。发现违章, 立即制止。 1.4.7.4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 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1.4.7.5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每日开好班前会, 提出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1.4.7.6 认真组织开展班组建设工作。 1.4.7.7 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 并立即上报。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组织职工认真分析、 吸取教训, 提出防范措施。 1.4.8职工职责 1.4.8.1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 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增加自我防护能力。 1.4.8.2 职工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不违反劳动纪律, 不违章作业, 服从管理。 1.4.8.3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 工具及个体防护用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使用职责范围外或非本岗位的机械和设备。 1.4.8.4 精心操作, 严格工艺和设备纪律, 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对口交接安全情况。 1.4.8.5 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 及时处理报告。发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措施, 立即报告管理部门或领导干部, 并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意见。出现事故时, 要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1.4.8.6 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安全管理, 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 对她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1.4.8.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1.4.8.8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 1.4.8.9 自觉接受”三级” 安全教育及转岗、 复岗安全教育、 认真学习生产安全知识。 1.4.8.10 牢记本岗位( 工种) 安全操作规程, 熟练掌握本岗位( 工种) 危险辨识控制对策表。 1.4.8.11 遵章守纪、 反违章、 反陋习、 搞好”互保”、 做到”三不伤害”。 1.4.8.14 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活动, 参加事故救援演练、 演习, 不断提高预防事故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安全技能。 1.4.8.15 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4.8.16 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保护事故现场。 1.4.8.17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4.8.18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4.8.19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4.9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1.4.9.1 审议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以及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制度与事项。 1.4.9.2 负责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提出整改和改进意见。 1.4.9.3 每季度总结、 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研究安全生产对策, 指导安全生产。 1.4.9.4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1.4.10安全管理处职责 1.4.10.1 在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检查、 考核及督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4.10.2 监督检查公司各级、 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 法令、 规程、 标准和规章制度及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 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隐患, 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 1.4.10.3 负责组织制订、 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标准和监督有关部门制定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1.4.10.4 负责审查各二级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督促、 检查执行情况。 1.4.10.5 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问题, 有权下达行政指令, 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在生产施工过程中, 遇到重大险情时, 有权下令停止生产、 施工作业。 1.4.10.6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1.4.10.7 负责组织编制中长期安全规划, 及制定年、 季、 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并负责贯彻实施。 1.4.10.8 参加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的设计会审, 工程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 提出改进意见, 并督促整改。具体负责安全预评价和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1.4.10.9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 分析、 报告。参加重伤( 含) 以下及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察、 调查、 分析和处理。参与对工伤职工、 职业病人员的伤残鉴定工作。 1.4.10.10 负责做好职工工伤保险相关工作, 落实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1.4.10.11 负责对公司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1.4.10.12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10.13 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4.10.14 负责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发放、 使用情况。 1.4.10.15 负责防暑降温工作, 并督促检查计划的实施。 1.4.10.16 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 并如实反映情况。 1.4.11计划处职责 1.4.11.1 负责按规定组织有关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设计及项目的招标, 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标准规范, 并组织审查相关安全资质。 1.4.11.2 负责对技改等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施工质量的检查与督促及竣工验收, 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设计与施工应及时变更, 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符合”三同时”标准。对因建设项目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要求和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 规范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或其它不良后果负责。 1.4.11.3 负责对公司年度以及重大隐患治理等安全技措项目的及时立项, 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1.4.11.4 配合职能部门对建筑安装工程招投标的有关安全要求负责落实工作; 负责组织工程承包项目的立项、 评审, 同时评估职业安全健康的综合效果。 1.4.11.5 负责按规定对有关工程项目安全评价的立项, 并配合安全环保处组织实施。 1.4.12财务处职责 1.4.12.1 组织编制全面预算方案时, 负责把职业安全健康立项工程费用和安全教育费用列入全面预算。 1.4.12.2 按有关规定的标准,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防暑降温、 防冻保暖费用等的开支, 实行财务监督。 12.3 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 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监管不力、 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1.4.12.4 对公司下达的改进安全、 卫生条件及急需解决的隐患项目的资金, 应纳入财务计划, 确保费用落实 1.4.13生产运输处( 总调) 职责 1.4.13.1 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 同时布置、 同时检查、 同时总结、 同时评比; 1.4.13.2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隐患的紧急情况, 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 1.4.13.3 发生伤亡事故时, 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通知安全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 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协助指挥事故抢救工作。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 方可组织恢复生产。负责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 1.4.13.4 协助厂区道路、 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路外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4.13.5 按规定参加公司人身伤害、 重大设备、 生产操作、 火灾、 爆炸、 铁路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4.13.6 对由于生产组织和生产操作失误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1.4.14 机动处职责 1.4.14.1 在组织实施设备大、 中修项目时, 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核, 并督促实施。负责审查参与设备检修或抢修项目的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 1.4.14.2 对购置的设备及委托加工的设备、 备品备件的安全性能负责; 在签订特种设备购置、 安装、 大修改造等合同时, 进行安全资格审查, 合同中必须有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条款; 负责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取证及安全管理工作。 1.4.14.3 负责设备的点检、 运行的动态管理, 检查、 督促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和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完整、 可靠。 1.4.14.4 负责特种设备、 机械电气设备、 工业建筑等的安全管理, 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负责组织和监督特种设备、 动力管网进行检验、 预防性实验,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建立特种设备鉴定情况台账。 1.4.14.5 负责对运行设备存在的缺陷、 隐患进行跟踪管理, 并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隐患, 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对运行设备失修、 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装置不全和其它隐患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1.4.14.6 按规定参加公司人身伤害、 重大设备、 生产操作、 火灾、 爆炸、 铁路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4.14.7 负责制定公司重大设备、 危险源事件的应急预案, 并组织实施。 1.4.14.8 负责各二级单位设备操作、 维护、 检修规程审查, 并督促、 检查执行情况。 1.4.15生产保卫处职责 1.4.15.1 对因防火、 防爆管理制度不健全, 造成的火灾事故以及易燃、 易爆、 放射性物质、 剧毒物品、 火工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 造成的伤亡事故或不良后果负责; 对验收后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投入救险的情况负责。 1.4.15.2 负责公司消防安全专业管理, 制定与实施消防管理制度; 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负责防火器材的配备和管理; 负责消防安全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和验收。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禁火区域的动火审批管理和动火现场的消防监护。 1.4.15.3 负责对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的公司内部防火审核和竣工验收。 1.4.15.4 负责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专业管理, 负责对生产区道路作业审批, 负责交通事故转报工伤的工作; 负责厂区公路交通安全标志牌的设立和更新;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 做好公司内部驾驶员的年审、 安全教育和考核及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年检工作; 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公司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1.4.15.5 负责公司生产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管理, 制定与实施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做好易燃易爆、 剧毒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它危险物品的安全防范管理。 1.4.15.6 按规定参加公司人身伤害、 火灾、 爆炸、 铁路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因消防交通、 生产要害部位等专业安全管理失误, 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和不良后果负责。 1.4.15.7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公司重大事故危险源的应急预案。 1.5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提取安全基金,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企业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包括: ( 1)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 2)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 3) 安全设施, 如: 安全连锁、 报警装置、 安全通讯设施、 防触电设施、 防噪声和粉尘设施、 防灼伤冲淋设施、 员工洗浴和休息设施、 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 4) 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 5) 安全风险抵押金; ( 6) 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 7) 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 ( 8)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 9) 为从业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 企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危险辨识 2.1危险、 有害因素识别 2.1.1装备或装置的危险的害因素识别 2.1.2作业环境危险、 有害因素的识别 2.1.3运输过程危险、 有害因素识别 2.1.4建筑和拆除过程危险、 有害因素识别 2.1.5生产过程危险、 有害因素识别 2.2安全对策措施 2.2.1安全对策措施要求 2.2.1.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 有害; 2.2.1.2处理危险和有害物, 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2.2.1.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 危害; 2.2.1.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产生; 2.2.1.5发生意外事故时, 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2.2.2制定安全对策措施的原则 2.2.2.1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 2.2.2.1.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2.2.2.1.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2.2.2.1.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2.2.2.1.4若间接、 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不能避免事故、 危害发生, 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防、 减弱系统的危险、 危害程度。 2.2.2.2根据安全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 2.2.2.2.1消除 2.2.2.2.2预防 2.2.2.2.3减弱 2.2.2.2.4隔离 2.2.2.2.5连锁 2.2.2.2.6警告 2.2.2.3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2.2.2.4对策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 标准及设计规范的规定。 2.2.3安全对策措施的内容 安全对策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 厂址及厂区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 防火、 防爆对策措施; 电气安全对策措施; 机械伤害对策措施; 其它安全对策措施( 包括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安全色、 安全标志、 特种设备等方面) ; 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 包括尘、 毒、 窒息、 噪声和振动等有害因素的控制对策措施) ;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2.3危险信息更新 企业应不间断地组织危险辨识工作, 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 定期检查危险控制结果。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 企业应及时进行危险辨识: ( 1) 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 2)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 3)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改项目; ( 4) 有因事故、 事件或其它来源的新认识; ( 5)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4重大危险源 2.4.1重大危险源划分 按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 博宏公司乙炔厂; 煤焦化分公司精制区域;2万m3民用煤气柜; 3万m3转炉煤气柜; 15万m3焦炉煤气柜;动力厂1-8号余热锅炉站;博宏公司金河余热发电锅炉站。 2.4.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4.2.1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消除事故苗头。 2.4.2.2范围: 全公司 2.4.2.3职责 2.4.2.3.1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2.4.2.3.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 评估, 登记建档。 2.4.2.3.1.2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 督查的职责。 2.4.2.3.2车间 2.4.2.3.2.1车间主任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生产装置部分) ; 2.4.2.3.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 操作) 规程》、 《安全技术规程》、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 《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4.2.3.2.3根据需要配置应急器材。 2.4.2.3.2.4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4.2.3.3每年举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 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2.4.2.3.4车间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2.4.2.3.4.1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2.4.2.3.4.2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并做好记录。 2.4.2.3.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安全管理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2.4.2.3.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 经现场查看、 验收合格, 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 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 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2.4.2.3.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 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 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2.4.2.3.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进入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2.4.2.3.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2.4.2.3.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经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 公司将给予奖励500—1000元, 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 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 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3.1识别及宣传贯彻法律法规 3.1.1识别: 经过购买资料、 免费网站、 收费网站、 中介服务机构, 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标准及其它要求的制度, 并定期进行更新。 3.1.2宣传贯彻: 经过日常安全管理如制定水钢规章制度, 监督各二级单位严格按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标准, 进行宣传、 培训, 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 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主要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劳动防护用具( 品) 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3安全操作规程 各二级单位根据生产工艺、 技术、 设备特点和原材料、 辅助材料、 产品的危险性, 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控制风险, 避免事故的发生。 3.4 安全操作规程修订 新工艺、 新技术、 新装置、 新产品投产前, 要求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现有规程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并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版本。 4 安全培训教育 定期组织培训教育, 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 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所需人员、 资金和设施, 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其它管理负责人( 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 基层单位负责人) 、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 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 国家安全方针、 法律、 法规、 制度和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职责; 3、 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 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4.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并定期参加复审。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对新从业人员, 进行厂( 公司) 、 车间( 工段、 区、 队) 、 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 (1) 有关的安全卫生法律、 法规; (2)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 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4)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 有关事故案例等。 (6)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7)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 8)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 9) 岗位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设备、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 10) 安全装置、 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 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 ( 11) 岗位事故预防措施, 事故案例等。 4.4 其它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转岗、 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 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对外来参观、 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进入作业现场前, 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4.5 日常安全教育 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做好基本功训练。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 科学性, 做到经常化、 制度化、 规范化, 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有领导、 有计划、 有内容、 有记录。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签字。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 1) 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2)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安全通报( 《安全水钢》) 、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 3)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 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 4) 开展防火、 防爆、 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 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 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比武活动; ( 6) 开展查隐患、 纠违章活动; ( 7)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 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 8)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 防范措施; ( 9) 其它安全活动。 5生产设施建设 5.1 生产设施建设 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 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 ”三同时”) 生产和使用。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 基础设计审查、 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积极采用先进的、 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和新材料, 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 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2 五基设施管理 企业建立五基设施台帐, 对五基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 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 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 挪用或弃置不用, 因检修拆除的, 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6 作业安全 6.1 作业证 动火作业、 停送煤气作业、 停送电作业、 爆炸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实施许可确认制度, 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6.2警示标志 在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在检维修、 施工、 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 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后果、 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3 直接作业环节 动火作业、 停送煤气作业、 停送电作业、 爆炸作业、 大型吊装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危险辨识, 制定控制措施, 配备、 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配备监护人员, 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7事故与应急 7.1事故报告 发生工伤事故后, 受伤人或现场人员立即向上级领导、 水钢总调度室和安全管理处报告。 7.2抢险与救护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积极抢救, 妥善处理, 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发生重大事故时, 企业领导应直接指挥, 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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