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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方案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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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方案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 57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现制定《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 实施期为 ~ 。 一、 产业现状 截至 , 全省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7家, 低速载货汽车生产企业6家, 专用车生产企业17家, 总成零部件企业400多家, 从业人员6.84万人。现车辆年生产能力约26万辆, 其中: 轿车、 轻型客车18万辆, 大、 中型客车3.6万辆, 大、 中、 轻型载货车2万辆, 各种专用车约2万辆。 , 全省各类汽车产量11万辆, 占全国的1.17%, 其中轿车30389辆、 客车41979辆、 载货汽车15501辆。当年汽车工业总产值402.5亿元, 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值245.7亿元, 占61%; 出口交货值61亿元, 其中零部件出口交货值44.4亿元, 占72.8%; 汽车工业实现利润16.35亿元、 税金11.07亿元。 在福州、 厦门汽车龙头企业的带动下, 产业初具规模, 福州、 厦门两地汽车产值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 福州地区以东南( 福建) 汽车工业公司和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为龙头企业, 周边集聚了100多家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 形成青口汽车工业园。东南( 福建) 汽车工业公司现形成年产15万辆轿车和轻型客车生产能力, 具备”三菱”、 ”克莱斯勒”和”东南”品牌共七大系列车型生产平台, 其技术研发中心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建成投产后, 具备年产4万辆轻型商用车的生产能力。正在修编的青口汽车工业园规划范围由33平方公里拓展为涵盖青口、 祥谦、 尚干三镇区域的56平方公里, 工业用地由11平方公里增至18平方公里, 同时配套建设学校、 医院等生活设施。 厦门市以金龙联合汽车公司和金龙旅行车公司为龙头, 形成大中型客车、 轻型客车等整车规模生产能力, 并具备车身、 车桥、 车架、 发动机、 轮毂、 活塞环与凸轮轴、 汽车空调、 座椅及内饰件、 汽车车灯等配套能力和技术研发、 模具、 汽车技术服务等。 金龙联合汽车公司( 含苏州金龙) 和金龙旅行车公司客车销量分别为29634辆和16218辆, 金龙联合汽车公司( 含苏州金龙) 的客车销量居全国第一。金龙汽车( 含苏州金龙) 销量占全国大中型客车的28.25%。”金龙”、 ”金旅”大中型客车均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厦门金龙股份公司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 厦门市已被确定为首批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 三明、 龙岩两地的新龙马汽车股份公司等企业生产重、 中、 轻型全系列载货车产品。三明市永安埔岭汽车工业投资区和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汽车生产集中区主要发展载货车、 专用车及其零部件。龙马环卫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洗扫路车等环卫车辆销量位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泉州市利用现有汽车零部件的产业基础, 正加快产品的改造升级。 从全国情况看, 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汽车产业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 , 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34.51万辆和938.05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5.21%和6.70%, 增幅分别比 同期回落16.81个百分点和15.14个百分点, 这是近十年来中国汽车产销增幅最低的一年。 我省汽车产销量也明显下降, 金融危机对东南( 福建) 汽车公司和厦门金龙汽车也产生较大影响, 其它整车、 专用车和部分零部件企业均遭遇市场萎缩的冲击。 当前, 我省汽车产业基础已初步形成, 但存在不少制约发展的问题。主要是: 整车总量规模小, 规模经济效益差; 新能源汽车研发刚起步, 小排量汽车空白, 发展后劲不足; 关键汽车总成零部件( 如发动机、 变速器等) 尚未形成配套; 企业产品定位不准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 二、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目标 ( 一) 指导思想 汽车产业是我省制造业中的重点产业, 发展汽车产业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五个突出”( 即: 突出站位、 突出优势、 突出重点、 突出创新、 突出服务) 的要求, 以闽台汽车合作、 国际汽车合作和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为着力点, 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 努力开拓市场, 重点发展福州、 厦门汽车龙头企业, 以带动我省汽车及零部件开发与发展, 鼓励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专用汽车, 努力提高我省汽车产业经济规模和核心竞争力, 促进全省汽车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结构调整。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整合要素资源, 提高产业集中度; 工业生产与服务增值相结合, 实现制造与服务协调发展。 2.坚持突出重点。立足产业现有基础和优势, 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质的提升和量的扩张, 加快福州、 厦门汽车重点区域和重点骨干企业发展, 稳定和拓展消费市场保增长。 3.坚持突出创新。加强技术改造, 提高研发能力, 培育自主品牌, 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 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 三) 目标 到 , 全省汽车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00亿, 年均增长20%; 全省汽车年生产能力达40万辆, 其中轿车、 轻型客车25万辆, 大中型客车4万辆, 载货车( 含低速载货车) 7万辆, 专用车4万辆, 生产能力发挥60%以上。福州、 厦门汽车产业占全省总量70%以上; 自主品牌新能源客车销售量占客车总销售量5%以上。 三、 主要任务 ( 一) 加快结构调整, 促进产业发展 以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主线, 推进产业重组, 大力提高闽产汽车的市场占有率。 加大对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整合力度, 积极推动其与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合作, 经过兼并重组提升优势, 加快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和东南( 福建) 汽车公司发展。东南( 福建) 汽车公司经过引进和自主研发, 开发适应市场的产品, 适时开工建设三期乘用车项目, 争取 投产; 加快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轻型商用车项目建设, 尽快投产达产。 厦门金龙大中型客车继续提升品牌、 质量和市场占有率, 保持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位置, 加快研发混合动力客车等新能源汽车, 突破节能和新能源产业瓶颈, 降低制造成本, 实现规模化生产, 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整车生产企业。 龙岩、 三明等地汽车产业, 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 做好产品结构、 技术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促进载重车、 专用车等各具特色的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  ( 二) 加强闽台合作, 促进产业对接 加强两岸汽车产业设计研发合作, 积极推动台湾设计研发力量转移来闽。支持闽产汽车进入台湾市场, 鼓励我省客车生产企业到台湾设立总装厂。支持建立与台湾汽车产业配套以及大陆企业所需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集中区, 承接台湾汽车零部件( 含汽车电子、 车载资通讯) 的产业转移, 带动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整体提升。积极推进闽台两岸共同打造进军国际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市场的产业基地。 ( 三) 加强自主创新, 推进产业技术升级 落实科技扶持政策,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支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 加强产、 学、 研、 用联盟, 合力推进产业技术提升。 促进东南( 福建) 汽车、 福建戴姆勒汽车技术中心建设, 提高自主车型开发能力; 加快V3( 排量1.5升)  菱悦CVT车型的开发进度, 启动V4( 1.5升) 、 V5( 1.6升) 自主开发项目, 实现高功率、 低油耗、 低排放目标; 积极开发小排量乘用车产品; 在现有多个车型平台基础上, 加大与国内外相关产品设计( 开发) 公司合作力度, 加快系列化产品和改型改款开发速度。 厦门金龙汽车继续提升客车新技术研发能力, 重点研究开发全承载车身技术、 客车整车电子智能化控制技术、 节能减排领域技术( 如车型轻量化技术、 刹车节能技术、 发动机恒温控制技术) 等, 并研发和发展混合动力客车等新能源汽车。 ( 四) 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 提高配套能力 重点推动发动机、 变速器、 转向系统、 制动系统、 传动系统、 悬挂系统、 汽车总线控制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及提高配套能力; 推动新能源汽车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加快客车混合动力总成的产业化; 围绕”奔驰”和”三菱”品牌, 推进车辆零部件地产化工作, 提高省内配套率; 积极推进我省汽车零部件进入跨国公司采购体系。 ( 五) 完善汽车产业基地( 园区) 建设,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加大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提高园区环境配套、 管理和服务水平, 促进产业集聚, 争取列入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 加快推进厦门汽车工业集中区二期项目, 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合作, 积极引进零部件制造企业, 带动汽车产业链形成。推进园区现代物流业发展, 促进规划区内汽车物流配送、 汽车检测实验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完善园区道路、 交通以及污水、 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职工公寓、 商场、 学校和医院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营造园区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 六) 加快汽车产业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汽车生产性物流、 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 汽车租赁、 二手车交易、 汽车保险、 消费信贷、 停车服务、 报废回收等服务业, 建设汽车出口信息、 产品认证、 共性技术研发、 试验检测、 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 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 ( 七) 推进汽车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建设 重视引进汽车行业高级人才, 对优秀人才和来闽工作的外国专家, 在住房、 入户、 子女就学、 待遇等予以政策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引导汽车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 国外机构、 专家合作, 进行在职MBA、 汽车工程硕士等方面继续教育培训; 加大汽车产业人才培育力度, 在相关高等院校设立汽车专业,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 建立职业技术院校; 支持汽车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与有关职业技术学校合作, 加大产业技术工人的培养和职工岗前培训; 适时整合省内汽车产业教育资源, 建设汽车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四、 政策措施 ( 一) 拓展汽车消费市场 1.推动集团采购。鼓励各级公交、 旅游、 物流、 运管、 交警、 环卫、 城管、 医院、 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与汽车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 各级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纳入汽车定编管理的单位优先采购本省地产汽车, 政府相关部门优先办理支付财政资金、 政府采购、 车辆注册登记、 定编等手续。 省内汽车整车企业要加强与政府部门、 用户的联系, 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用户意见, 开发适应性强的产品, 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地产车和省内购买地产车的比例。 鼓励沿海城市先行列入国家新能源客车试点城市, 出台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 开拓新能源客车市场。 2.鼓励个人消费。引导汽车整车企业创造条件创办汽车金融公司, 开展汽车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并给予贷款利率等优惠。 ( 二)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 〕126号)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对基本面良好、 带动就业明显、 信用记录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 允许将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 帮助其渡过难关;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汽车金融服务水平, 支持重大汽车项目建设, 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建立省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制度, 对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 按其年度新增贷款额的5‰安排补偿金; 完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省级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金运行机制。 2.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建立汽车零部件行业信用担保机构, 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功能和省级再担保公司的信用增级、 分担风险功能,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公司互信合作, 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利率优惠; 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 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 其中为台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担保的按16‰比例补偿。 3.拓宽融资渠道。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发展各类以不动产、 动产、 权利为抵( 质) 押的信贷业务, 满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 优先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再融资或经过发行企业债券、 专项债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筹集发展资金。创办汽车金融公司, 发展汽车消费信贷, 提高汽车消费能力。 ( 三) 加大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入 1.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 对列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项目, 加强监督检查, 精心组织实施, 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2.整合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 按照”部门管理、 集中投入”的原则, 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技术改造: 支持经济型、 新能源汽车以及关键零部件等汽车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汽车工业集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技术创新: 加强闽台合作, 推进汽车电子项目成果产业化, 组织实施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 推进一批汽车零部件企业从维修市场向国际采购和整车配套市场转变; 支持产学研联盟体开展经济型轿车、 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联合攻关, 将关键汽车零部件列为省科技开发重大专项或行业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 四)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 引导民间资本投向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并购重组的优惠政策, 鼓励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对关联企业实施并购重组; 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加大对重组企业的信贷支持; 对重组企业的职工安置、 资产划转、 债务合并和处理、 财税利益分配以及技术创新、 技术改造等给予优先支持。支持企业经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 开发新产品。 政府创业投资资金经过阶段参股、 跟进投资等方式,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对汽车关键零部件投资项目在技术改造、 技术进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 五) 加强汽车产业园区服务平台建设 相关地方政府要加强辖区内的汽车工业集中区( 基地) 配套设施等服务平台建设, 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支持汽车工业集中区利用各种招商平台, 开展汽车项目的对外引资。 ( 六) 实行工业用地扶持政策 1.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 对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利用现有厂区、 厂房改造建设的项目, 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 经过财政预算支出全额返还给企业。 2.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项目用地, 实行最优惠的地价政策, 按我省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 适当放宽其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期限。 ( 七)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加强产业政策和信息引导; 帮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技术创新、 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 加强与台湾车辆同业公会的沟通联系, 搭建闽台合作”桥梁”; 组织省内外专家开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 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会; 协助企业开展品牌创立工作。 五、 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分工, 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建立部门信息联合发布制度。相关部门要建立总结和评估制度, 每年对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执行进展情况及其成效进行总结评估。 相关设区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 任务和政策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确保取得实效; 要将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及时报送省经贸委和发展改革委。 附件: 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 附件: 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 编号 项目或产品名称 规格和等级 一 电动汽车及部件 1 利用现有能力生产纯电动汽车改造项目或动力模块建设项目 最高车速≥100km/h; 续驶里程≥200km; 动力电池等主要部件使用寿命≥10万公里; 车载充电≤5h( 0~100% SOC) ; 快速充电≤0.5h( 0~80% SOC) 提供各种车辆标准法规的检测报告或者上公告目录 2 利用现有能力生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改造项目或动力模块建设项目 纯电动模式行驶续驶里程: ≥100km( 乘用车, 60km/h匀速) ; ≥50 km( 城市公交客车, 40km/h匀速) ; 主要部件使用寿命: ≥10万公里( 乘用车) ≥8万公里( 城市公交客车) ; 提供各种车辆标准法规的检测报告或者上公告目录 3 先进动力电池系统 工作温度: -20 ℃~55℃; 储存和运输温度: -40 ℃~80℃; 能量密度≥90Wh/kg( 以电池包总体计) ; 最大放电倍率10C; 最大充电倍率5C; 循环寿命≥ 次; 4 电池管理系统 工作温度: -40 ℃~125℃; SOC估算精度偏差<8%; 具备电池状态检测、 绝缘检测、 电池功率计算、 电池热管理、 电池故障检测、 电池安全保护、 OBD、 CAN网络信息交互等功能, 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 电机及驱动系统 电机比功率(以定转子重量计): 乘用车≥2kW/kg, 客车≥1.5kW/kg; 系统的高效区( 效率>80%) ≥50%; 速度控制精度: 基速以下±50r/min, 基速以上1%; 扭矩控制精度: ±5%; 系统工作环境温度﹣40℃~125℃; 扭矩响应时间: 额定扭矩阶跃响应时间≤10ms; 电磁兼容性满足国家标准。 6 电驱动变速系统 可实现自动换档, 换档动力中断时间客车<1.2s, 乘用车<0.9s; 变速器传动效率≥94%; 具备CAN总线通信功能、 自动换档功能、 故障诊断功能、 故障安全功能、 下线调整( EOL) 功能、 换档及故障显示功能; 系统可靠性>10万km。 7 电动车用大功率电子器件 电压等级≥600V; 电流≥300A; 工作环境温度: ﹣45℃~150℃; 耐振动10g; 寿命> 。 8 车用DC/DC 输入工作电压范围: 100 V~400V; 输出电压可设定; 输出功率≥1.0kW; 效率≥85%; 工作环境温度: ﹣40℃~125℃; 具有过电流、 短路、 欠压、 过热、 过载、 漏电等保护功能, 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9 车载充电机 额定输入电压: 单相220V±15%; 功率因数≥0.85; 充电效率≥85%; 输出电压: 280﹣400VDC; 输出功率≥3.3kW; 工作环境温度: ﹣20℃~65℃; 提供12V DC电源( ≥150W) ; 具有CAN总线接口, 充电模式可智能化自动控制; 具有过电流、 短路、 欠压、 过热、 过载、 漏电等保护功能, 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0 混合动力汽车专用动力耦合及传动装置 电机、 差速器、 减速器、 变速器和离合器集成设计, 支持纯电动和混合动力驱动模式, 机械传动效率>92%, 具有全自动控制无级变速功能。 11 乘用车用空调电动压缩机 额定输入功率≥2kW; 压缩机转速控制范围0~9000r/min, 转速能够实现无级可调; 工作电压范围: 200V~400V; 制冷能效比≥2.0; 噪声≤70dB(A)( 10点平均值, 1000 r/min, 吸气压力300kPa, 排气压力1.5MPa) ; 有过热保护、 过压过流保护以及故障诊断功能; 电磁兼容性满足国家标准; 工作环境温度: ﹣40℃~125℃。 二 发动机 1 自主知识产权电子控制系统的汽油发动机升级 升功率≥50kW/L 排放满足国Ⅳ要求。 2 自然吸气1.5L以下汽油发动机 升功率≥55kW/L; 排放满足国Ⅳ要求。 3 非直喷增压汽油发动机 升功率>70kW/L; 升扭矩>140Nm/L; 全负荷状态下燃油消耗率指标≤260g/kWh; 4 缸内直喷汽油发动机 排放满足欧V要求; 升功率, 非增压>60kW/L; 增压75kW/L; 升扭矩, 非增压>100Nm/L; 增压>160Nm/L; 比油耗: 非增压355g/kWh( r/min) ,2bar;         增压365g/kWh( r/min) , 2bar。 5 汽油机增压器 最高涡前温度1000℃; 涡轮效率≥78%或增压器总效率≥0.55; 装机全速全负荷500h耐久性考核无故障。 6 汽油机用催化剂 低贵金属含量催化剂: 对适用于排量≤1.6L的汽油机, 前、 后级催化剂贵金属含量≤3.6g/L、 1.5g/L; 对适用于排量>1.6L的汽油机, 前、 后级催化剂贵金属含量≤5g/L、 1.8g/L; 起燃温度≤250℃( 新鲜) 、 310℃( 老化后) 。装车排放和耐久试验满足欧Ⅴ要求。 7 自主知识产权共轨系统的柴油机升级 排放达到国Ⅳ标准; 3L以下柴油机: 升功率≥40kW/L, 最低燃油耗<210g/kWh; 3L以上柴油机: 升功率≥30kW/L, 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5 g/kWh(3~8L); 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0 g/kWh(8L以上)。 8 3L以下柴油发动机 升功率≥45kW/L; 最低燃油耗<210g/kWh; 排放达到国Ⅴ标准。 9 3L以上柴油发动机 升功率≥35kW/L; 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5 g/kWh(3~8L); 外特性最低燃油耗<190 g/kWh(8L以上); 排放达到国Ⅴ标准。 10 柴油机电控系统 12V和24V供电; 软件可实现柴油机和车辆在各工况下稳态和瞬态控制功能; 满足国IV以上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 OBD) 要求;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1 柴油机共轨电控系统 控制器采用32位微处理器; 兼容12V和24V供电; 软件除实现柴油机和车辆在各工况下稳态和瞬态控制功能外, 具有程序下载, 下线调整等功能; 具备5次以上喷射能力; 支持四到六缸机使用; 满足国Ⅳ以上排放标准及车载诊断( OBD) 要求。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2 高压共轨系统 共轨压力≥1600bar; 容积效率>80%; 可实现每循环5次以上喷射; 喷油器喷油开启延时≤500μs; 喷油一致性误差<±2%(怠速点<±8%.) , 轨压波动范围<2 MPa;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3 柴油机用高速电磁阀 工作温度﹣40℃~120℃; 工作电压100V; 响应时间<0.3ms; 电阻0.6Ω±0.01(20℃时); 电感0.6mH。 满足相应机型的可靠性要求; 满足EMC试验要求。 14 柴油机排气净化控制系统 满足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要求, 自主知识产权的控制策略及软硬件实现, 包括: 针对SCR的尿素喷射量控制功能( 控制误差<1%) , 针对DPF的再生控制功能, EGR控制; 与后处理相关的OBD诊断功能。 15 柴油机排气后处理装置 具备以下特征之一, 满足HJ451要求, 整机( 车) 排放满足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要求的柴油机排气后处理装置。 1) 柴油车用氧化型催化器( DOC) : 贵金属含量<2g/L; 对THC、 CO的最高转化效率≥90%, 颗粒物过滤效率≥25%, 起燃温度≤200℃; 老化后劣化率≤10%; 2) 颗粒捕集器( DPF) : 颗粒物过滤效率>90%; 再生效率≥90%; 载体最大压差<20kPa; 老化后劣化率≤10%; 对CDPF, 贵金属含量<2g/L; 3) 选择性还原催化器( SCR) : 起燃温度<220℃; ESC循环NOx还原效率>90%; ETC循环NOx还原效率>80%; NH3平均溢出浓度<5ppm, 瞬态溢出浓度<10ppm。 16 柴油机废气再循环( EGR) 电动式; 排温800℃; 具有位置闭环反馈功能; EGR率控制误差<5%; 具有阀门积碳自行清除功能。 三 变速器 1 乘用车六档以上手动变速器 前进档传动效率≥95%, 倒档传动效率≥93%; 质量扭矩≥5.5Nm/kg。 2 乘用车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 档位数≥6; 传动效率≥95%( 60km/h) 横置重量在65kg以内、 纵置在90kg以内; 噪声( 1m) ≤65dB(A)。 3 乘用车无级自动变速器 传动效率≥95%( 80km/h) ; 手动模式下档位数≥7; 质量≤65kg。 4 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 选换档和离合器执行机构为气动执行机构、 并实现平台化; 能适应公路车辆、 工程车辆及特种车辆使用; 整车燃油经济性比装同档数手动变速器提高至少5%; 不带副箱最长换档时间0.9s, 带副箱最长换档时间≤1.5s; 具备手自动一体的模式; 噪音( 1m) 在85dB(A)以下。 5 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 工作温度﹣40℃~150℃, 抗自动变速器油腐蚀, 电流范围0~1.5A, 泄漏、 响应时间、 迟滞等指标和国际同类产品相当。 6 液力缓速器 最大缓速力矩>3800Nm( 2800r/min) , 能承受传动轴花键端轴向力>30000N, 允许经过的驱动力矩>30000Nm, 比缓速力矩>50Nm/kg, 独立总成轴向安装长度<260mm; 适用于N3类和M3类汽车, 并同时考虑和变速器集成方案的通用化、 系列化。 7 电涡流缓速器 电压24V, 额定扭矩650~3300Nm。 8 变速器电控单元( TCU) 控制器采用16或32位微处理器, 防护等级IP66/IPX9K; 软件具备自动换档功能、 手动升/降档功能、 平稳起步功能、 发动机通信功能、 故障诊断功能、 故障安全功能、 下线调整( EOL) 功能、 换档及故障显示功能。 四 汽车电子控制系统   1 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TPMS) 各车轮压力独立显示; 报警时间≤6s; 系统寿命≥ 或30万km。 2 车载故障诊断仪( OBD) 应具有故障信息的检测和记录, 动作测试, 数据流的读取, 故障冻结帧输数据读取, 在线标定, 参数配置, 车辆相关信息的读取和软件升级等功能。 车载故障诊断仪支持: k诊断通信协议; CAN诊断通信协议, 兼容标准ID和扩展ID; 自动搜索诊断通信协议功能。 3 发动机锁止防盗系统 钥匙、 防盗锁止器和发动机控制器组成三位一体系统, 应具有完善的加密算法, 可实现多层次的密码验证, 具备防泄密自我保护功能。与发动机控制器的通讯经过CAN、 LIN或K线方式实现, 具备完善的自诊断和刷新功能。 4 车身总线控制系统 采用低速CAN/LIN总线实现车身电子系统智能化、 人性化控制; 实现车身系统门锁、 玻璃升降器、 后视镜、 后备箱等的网络化控制; 具备车窗防夹功能; 具备加密遥控防盗功能, 具有反扫描、 自学习等功能; 具备故障诊断功能, 诊断协议要求符合EOBD或OBDII相关标准; 具备网络管理功能, 实现网络监控识别、 节点自监控、 软件在线更新和标定等功能; 具备电源管理功能; 具备网关功能, 实现高低速网络的信息交互。 系统休眠电流<10mA; 系统工作范围﹣40℃~85℃。 5 随动前照灯系统 系统能够根据车速、 车辆转角、 载荷及车辆行驶环境状况等实时调整前照灯光轴的照射角度及范围, 提前照明增加驾驶员反应时间, 提升照明效果; 系统具有失效保护功能, 在系统失效的情况下能保证基本的照明要求; 前照灯光轴角度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可调: 水平方向: 向外侧旋转角度≥15°, 向内侧旋转角度≥8°; 垂直方向: 向上旋转角度≥3°, 向下旋转角度≥4°; 系统休眠电流≤10mA; 工作温度﹣40℃~90℃。 6 汽车LED前照灯 光色色温≤6000K 近光50R≥12Lx, 75R≥12Lx, B50L≤0.4Lx; 远光灯最亮点240 Lx≤Emax≥48 Lx; LED模块目标光通量≥1000Lm; LED光源模块功率: 远光≤45W, 近光≤40W; 工作温度: -40℃~90℃ 7 数字化仪表系统 对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数字化显示; 具有CAN总线接口, 实现与总线网络通讯; 具有网关功能, 实现高速总线网络与低速总线网络信息交互及网络协议解析; 具有综合信息显示屏: 对平均车速、 平均油耗、 瞬时油耗、 累计里程、 续航里程、 车辆保养信息等进行提示; 可选择扩展功能包括: 具有与娱乐、 空调系统的接口, 可显示相应信息; 具有与TPMS、 OBD、 ABS、 安全带、 安全气囊等安全系统的接口, 可对其状态进行显示、 报警; 具有卫星定位导航、 摄像头后视、 蓝牙通讯等功能; 工作温度: ﹣40℃~85℃; 其中综合信息显示屏工作温度: ﹣30℃~75℃。 8 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质量≤2.6kg 闭环均匀换道时的横摆角速度增加不超过7度/秒, 后轴侧偏角变化率增加不超过7度/秒; 分离路面方向盘修正应在±50º之间; 开环匀速圆周行驶, 汽车平移<0.5 m; 匀速、 加速、 制动情况都能拥有转向性; 9 驱动力分配系统 前后轮驱动力分配应在7: 3~3: 7之间连续可调; 后轴的左右轮驱动力分配在1: 0~0: 1之间连续可调; 结构形式: 车载ECU主动控制; 单偏置最大布置角度: 30度; 总重( 含油) : 35kg; 最大扭矩容量: 5110Nm; 控制方式( 电子/液压) : 高精度动态电子控制执行器。 10 制动力分配系统 在不平路面, 汽车减速度<0.2g 时不应干预; 车辆方向盘不修正, 不能偏离轨迹; 工作期间, ABS液压泵不能干预; 应具有均匀的车体减速度, 波动范围≤0.1g。 11 防抱死制动系统 在均匀路面上制动, 应具有中性转向特性; 在干沥青路面上, 制动初速度50km/h, 最大抱死时间<200ms; 在不平路面, 汽车减速度<0.2g时不能干预; 在干沥青路面上紧急制动, 方向盘修正范围≤±20º; 在分离路面上, 车辆能保证连续稳定制动, 最大允许方向盘修正<90度/s。 12 电子驻车制动系统 如果保持车辆停止所需的制动力不足, 驻车制动系统能够主动进行增压; 在行车制动15分钟后, 自动由驻车制动系统接管; 驻车制动时间上没有限制。 13 自动避撞系统 具备停/起特征的ACC功能, 系统检测准确率〉85%, 单目标探测精度: 距离0.5m、 速度0.15m/s、 角度1º, 多目标辨别精度: 距离2.5m、 速度0.5m/s、 角度5º。 五 其它关键零部件   1 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 适用于低地板客车要求的驱动车桥 2 空气悬架 能实现悬架刚度的控制和车身高度的调节; 车身调节范围≥90mm; 满载固有频率≤1.6Hz; 单位质量储能量≥3.3×105Nm/kg; 疲劳试验寿命≥400万次; 前轴空气悬架: 额定载荷为5t/7t; 后轴空气悬架: 2气囊/4气囊空气悬架系统, 控制形式分为机械式和电控式, 额定载荷>7吨。 3 吸能式转向系统 满足GB11551, 或ECE R12或FMVSS203要求。 人体模块以24.1~25.3km/h的相对速度撞击转向操纵装置时, 转向操纵装置作用在人体模块上的力不得超过11123 N; 撞击头型以24.1km/h的相对速度冲击转向操纵装置时, 作用在该撞击头型上的减速度超过80g的累积作用时间不≤3ms, 且最大减速度≤120g。 4 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 满足大中型客车空调系统要求 5 高强度钢车轮 屈服强度≥500MPa, 抗拉强度600~700MPa, 延伸率≥22%。 6 电动助力转向系统 1) 电机 噪声≤68dB(A); 非工作状态空载转矩≤3Nm, 波动量≤0.05 Nm; 助力电机正反转扭矩Ti特性曲线对称度≥98%; 电磁兼容达到A级。 2) 控制器 工作电压9.6~16V( 12V电压) , 过载16V时自动保护; 输出控制信号波动量对称度≥95%; 具备起动自检、 报警、 电流反馈、 故障代码存储等功能。 3) 系统性能 助力电流特性曲线有明显收敛性, 对称度≥85%; 助力曲线迟滞<1.3Nm; 耐冲击试验时电流响应时间≤10ms、 转向盘转角≤3°。 六 其它   1 汽车整车企业( 集团) 之间兼并重组的结构调整项目 公告内整车企业之间并购、 重组所需的结构调整项目 [重点是《规划》重点任务( 二) 中的项目] 2 第三方汽车及零部件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 排放检测能力建设: 具备满足轻型汽车欧Ⅴ和重型车用发动机的国Ⅴ或欧Ⅴ排放标准检测能力; 具备基于整车转毂法进行重型商用车( 含混合动力) 排放和能耗测试的试验检测能力; 电磁检测能力建设: 具备基于整车转毂法的十米法半电波暗室进行重型商用车车辆辐射及抗扰测试的试验检测能力; 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具备行人碰撞保护试验检测能力; 具备基于液压伺服模拟碰撞系统的汽车安全部件动态冲击性能检测能力; 变速器检测能力建设: 具备自动变速器的试验检测能力。 3 产品开发能力建设项目 《规划》重点任务( 三) 中的项目 4 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产、 学、 研”相结合的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中心建设 注: 1.优先支持上述领域产品的合作生产 2.本目录将根据需要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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