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源分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119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安 源 分 公 司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设备管理制度目录
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 备件管理办法
3、 不合格物资处理规定
4、 物资库存占用资金考核办法
5、 润滑管理制度
6、 点检管理制度
7、 设备使用、 维护管理制度
8、 设备事故、 故障管理制度
9、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0、 能源管理制度
11、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2、 供用电管理办法
13、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办法
14、 机动车辆修理管理办法
15、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6、 炉窑管理办法( 修订)
17、 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18、 能源管理考核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分公司固定资产完整无缺不受侵犯, 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 划清固定资产范围, 明确管理责任, 促使固定资产合理使用, 妥善保管和正常维护保养, 防止损坏和丢失, 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一般标准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 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
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工具、 器具和物品, 一般都应作为低值易耗品。为了便于管理, 规定有些资产不论其价值大小、 耐用年限长短都列为固定资产或列为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各项固定资产都必须健全原始记录, 努力完善和建立准确的技术档案资料(其内容包括设备帐卡、 履历薄、 图纸、 合格证、 说明书), 及时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 价值、 质量、 能力、 运行等资料及技术状态。
第四条 每年全部清查核实一次固定资产, 对变动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 部门应每季进行清查核对, 以确保帐、 卡、 物三相符。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明细类别, 一律严格按分公司编制的目录分类进行。
第二章 管理与分工
第六条 分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 分类归口、 分级管理。分公司和设备使用厂两级相应建立以主管领导为首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体系和固定资产核算体系, 管理好和用好固定资产。
第七条 各级领导要经常教育职工爱护本企业财产, 保证本分公司固定资产不受损害和不丢失, 并有效合理使用。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认真审查固定资产的维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完好情况, 对固定资产管理成绩显著的, 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由于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 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者, 要在行政上、 经济上给予主管领导和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固定资产应严格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分类归口的原则, 分公司主管部门和各单位都应有明确的责任制度。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分类归口管理。
1、 生产部: 主管分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 侧重于工业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更新技术鉴定, 审查固定资产盈亏报废, 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 移动、 封存等签证手续, 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和会同有关部门参加新增固定资产验收, 根据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 合理掌握分公司大修资金的提存与分配; 经常检查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调拨各单位多余的和利用率不高的固定资产。
2、 财务部: 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参与组织和掌握分公司固定资产的清点、 计价, 办理增减移动的签证, 会同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管进行监督检查。
3、 固定资产使用、 保管部门: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的完整负完全责任, 负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 技术鉴定、 维护检修、 保管等工作。
第十条 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对负责管理的固定资产要分类编号, 建立设备档案。设立帐卡, 及时记录变动情况。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维护、 保养、 检修规程。要加强技术培训, 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保证固定资产完好和安全运行。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更新、 改造、 大修、 调拨及零星设备的购置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 固定资产的取得, 其来源限于基本建设投资, 专用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按要求编制计划向分公司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审查, 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定, 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对固定资产的改造、 添置, 都要讲究经济效果, 工程(设备)成本, 凡是花了企业的钱没有效果的以及浪费企业资财的, 要追究经济责任, 各归口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 严防损失浪费。
第十三条 凡是基建、 改造、 扩建、 技措、 大修理竣工的固定资产, 主管领导及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及时组织验收, 并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 进库时都要验收。固定资产新增、 拨入接管规定职责如下:
1、 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 属基建、 扩建、 技措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 属大修或改造性大修项目, 由生产部负责组织, 参加单位有施工、 设计、 档案及产权使用等有关部门。
2、 验收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制”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单”, 提供固定资产明细表, 各项有关文件, 技术档案, 图纸资料及工程预算和决算, 按国家关于交收验收规定的程序办理, 经参加的各方面确认合格, 正式办完交接手续后, 方能由实物主管部门转入固定资产, 财务主管部门再签证入帐, 然后交使用单位转入正式投产使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固定资产转移, 一般设备根据生产需要, 由单位领导审定, 若主要生产工艺上用的主要设备转移, 则需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第十五条 本分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 因生产需要而互相调拨的, 固定资产一律实行无偿转移。固定资产的转移, 由归口管理部门批准, 填写分公司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调拨单, 办理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分公司内部调拨的设备, 均不许拆套, 对其附属设备以及该机专用机具、 备品、 配件一并给调入单位。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办理调拨时, 应将有关技术资料、 财务帐、 卡一并随资产移交调入单位, 属计价的技术资料, 对外应照章收费。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借用
1、 分公司内各单位需要借用设备, 由双方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借用协议书”, 经生产部签证后方可办理。外单位借用一律由生产部报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2、 固定资产实行有偿借用制度, 借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借用单位应支付该项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和大修折旧费以及该项固定资产原值1%的管理费, 按月收费。借用工具性设备, 由借用单位商得借出单位同意, 出具借条, 注明借用期限, 期满应立即归还。
第四章 固定资产封存
第十九条 在用固定资产连续停止使用二年以上(不包括季节性的停产和大修中的固定资产), 可办理封存手续。固定资产封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封存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做好防蚀、 防锈、 防冻工作, 严禁挪用、 拆卸。封存设备要指定专人或专业组进行定期维护, 各单位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并分析封存设备的技术状况。
2、 对符合封存条件的设备, 由使用单位填报”固定资产封存计划表”, 报分公司主管部门审查, 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 严禁挪用封存设备。若遇特殊情况, 如抢险、 救灾、 临时急用时, 经分公司领导同意, 方可启用。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应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保管、 使用和调拨进行严格的监督。对违反固定资产规定, 不办财务手续, 擅自拆除、 拨出、 赠送、 外借、 变卖固定资产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予以制止, 并同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 不听制止的, 可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
第二十一条 遵照国务院对固定资产分类提取折旧基金的规定, 财务部门要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卡, 记录各种固定资产的类别、 名称、 规格、 型号、 编号、 原值、 重量、 使用年限、 折旧率、 折旧额以及增减变化等情况。要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 折旧基金、 大修理基金的提存与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盘盈、 盘亏和报废,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报经批准后, 相应地增减固定资产。凡经分公司审批后, 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盘盈、 盘亏和报废之固定资产应先入”待处理财产盘亏”科目中。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固定资产的价值, 根据原始价值或重置后的价值确定。
1、 基本建设及较大型的工程完工转入的固定资产, 应按交工验收规定验收后确定属固定资产的价值入帐, 未办交工验收手续的生产单位不应接用, 特殊需要运用的应先照施工单位的预算价入帐, 待确定价值后再予以调整。
2、 零星固定资产购置或其它费用中添置的固定资产按实际费用的全部支出入帐。
3、 在清查财产中, 发现帐外的固定资产, 应按重新购置这项资产的全部价值入帐。
4、 价值入帐的固定资产, 未经上级机关批准, 不准任意变动价值, 必须变动时, 应按下列原则执行: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2)由于技术更新, 改造增加其价值。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份拆除。
4)根据最后确定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帐有错误。
5、 固定资产折旧按每月初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总值和上级规定的折旧率, 按月进行提取; 未用、 封存设备和土地不提折旧。
6、 对已满使用年限又全部提取了折旧基金的固定资产, 仍能继续使用时, 由归口主管部门鉴定, 重估价值, 继续折旧。
7、 因技术改进或生产需要新添的附属设备装置, 应增加固定资产部分, 可增加其原有固定资产价值。
8、 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 应按规定的折旧率按月提取, 按季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报废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且磨损严重, 无继续使用价值者。
2、 型号过老, 主要结构陈旧、 破损严重, 经大修也不能恢复其工作能力或根本无修复价值者。
3、 残缺过甚, 无法修复或修复费高于新购费用者。
4、 属国家淘汰产品或规格特殊, 备件无法供应者。
5、 生产能力低, 能源消耗量大, 大修不能恢复原定能力, 且国内已有新产品替换者。
6、 经批准的生产工艺改进、 改建、 扩建而必须拆除, 拆除后其它单位又不能利用者。
7、 由于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破坏, 无法修复利用者。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必须由分公司”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及实物使用单位按照报废标准, 认真进行技术鉴定, 填写分公司统一规定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明细表”, 经分公司”资产报废领导小组”审核, 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 报股份公司审批。
第二十六条 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 鉴定时必须以实物为依据, 否则一律按短缺处理, 未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拆除, 极个别特殊情况需事先通知分公司实物主管部门征得同意后方可拆除。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 实物主管部门、 使用单位、 财务主管部门, 凭批复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明细表”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及其财务帐目。
第二十八条 对已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残体, 分公司实物主管部门要统一收其残值, 凡属有用部份(包括设备和零件), 无论调给本分公司内部或其它单位, 一律作价处理,
不得无偿调拨和冲减成本。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有关固定资产的专业报表各单位应按生产部和财务部的要求, 及时准确地送报。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废止。本制度如与下级有关规定有抵触的, 按本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归分公司生产部。
第八章 附件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目录(工业生产部分)见附件一; 低值易耗品主要目录(工业生产用)见附件二。
固定资产目录
(工业生产部分)
附件一:
固定资产类别
明 细 类 别
规 格
A房屋
厂 房
各类型
生产用房屋
配变电所
实验室
水泵房
机械操作室
生产办公共用房屋
其它各种生产用房
仓 库
设备仓库
各类型
备品仓库
车库
大型临时设施
大型临时设施
指砖木、 竹木混合结构50平方及以上者
B建筑物
运输建筑物
厂内外铁路
准 轨
厂内外柏油公路
厂内外水泥公路
厂内外碎石公路
固定性轻便轨道
水 鹤
铁道防护装置
固定资产类别
明 细 类 别
规 格
运输建筑物
铁道信号装置
闭塞装置
照明灯塔
其它建筑物
固定性坑道
固定性矿井
固定性水池
水塔
油池
矿槽
沉淀池
通廊
涵洞
浓缩池
沥青池
冷藏库
冷却池
过滤池
栈桥
烟囱
水沟
价 元以上者
水井
电缆隧道
排灌隧道
独立固定围墙
生产设备分( 十四) 类
( 一) 矿山设备
潜孔钻机
各种型号规格
冲击钻机
各种型号规格
牙击钻机
各种型号规格
地质钻机
各种型号规格
凿岩台车
各种型号规格
凿岩机
不包括价值 元以下
挖掘机
各种型号规格
( 1) 电铲
( 2) 柴油铲
( 3) 非矿山用
包括用于吊车
挖掘机
各种型号规格
推土机
推土机( 非采矿用)
各种型号规格
锻钎机
装岩机
装运机
抓岩机
固定资产类别
明 细 类 别
规 格
( 二) 卷扬设备
矿井提升卷扬机
各种型号规格
非矿山提升卷扬机
电扒绞车
( 三) 破碎设备
鄂式破碎机
各种型号规格( 非矿山使用破碎机要注明照类往下列)
辊式破碎机
旋回破碎机
圆锥破碎机
反击式破碎机
( 四) 研磨设备
球磨机
各种型号规格( 非矿山使用的研磨设备依类注明下列)
棒磨机
轮矿机
( 1) 干碾机
( 2) 湿碾机
( 五) 洗选设备
螺旋分级机
浮选机
磁选机
浓缩机
振动筛
过滤机
分级机
搅拌槽
( 六) 冶炼设备
高炉
各种型号规格
开铁口机
堵渣口机
泥 炮
上料设备
热风炉
转 炉
电 炉
( 1) 炼钢电炉
( 2) 铸造用电炉
( 3) 铁合金炉
电渣炉
焦 炉
( 1) 推焦机
( 2) 拦焦机
( 3) 装焦机
( 4) 熄焦机
离心机( 化产用)
不包括高压
压荼机
结晶机
焦油器
固定资产类别
明 细 类 别
规 格
冷凝器
饱和器
压滤机
沥青机
化工用槽
烧结机
各种型号规格
水泥竖窑
炭素回转窑
炭素倒焰窑
( 七) 轧机设备
热轧机
各种型号规格
冷轧机
加热炉
翻板机
剪板机
打印机
穿孔( 管) 机
轧管机
冷拨机
焊管机
( 八) 锻压设备
油压机
价值 元以上者
水压机
磨擦压力机
挤压机
( 九) 运输设备
固定式皮带输送机
移动式皮带输送机
板式输送机
螺旋输送机
架空索道
各种型号规格
翻车机
电机车
架线
蓄电池
铁路车辆
高边车
低边车
平板车
油罐车
蒸汽机车
冶金专用车辆
铁水车
各种型号规格
烧结车
渣罐车
各式矿车
U型矿车
1立方米以上者
固定资产类别
明 细 类 别
规 格
各式矿车
V型矿车
1立方米以上者
公路车辆
自翻车
各种型号规格
卡车
采矿用车要注明前列
油罐车
洒水车
其它用车
船舶
木船
各种型号规格
铁壳船
( 十) 起重机械
电葫芦
元以上者
桥式起重机
( 矿山用的要注明排各类机型前列)
门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
万能起重机
各种型号规格
悬臂吊
汽车吊
轨道吊
蒸汽吊
轮胎吊
( 十一) 动力设备
蒸汽锅炉
各种型号规格
发电机组
制氧机
( 1) 压缩机
( 2) 氧压机
( 3) 膨胀机
( 4) 分溜塔
空压机
价值 元及以上者
冷冻机
氨压机
风机
( 1) 主扇
( 2) 高炉风机
( 3) 烧结风机
( 4) 焦炉风机
( 5) 其它通用风机
煤气混合装置
煤气加压装置
煤气电除尘器装置
烧结电除尘器装置
工业泵
(1)水泵
进水口径50mm以上
(2)砂泵
进水口径50mm以上
(3)真空泵
价值 元及以上
固定资产类别
明 细 类 别
规 格
(4)旋涡泵
价值 元及以上
变压器
6千伏及以上
电炉变压器
价值 元以上
调压器
价值 元以上
电抗器
价值 元以上
断路器
价值 元以上
整流器
价值 元以上
控制器
价值 元以上
开关板柜
价值 元以上
电动机
交流16KW以上,直流16KW以上
硅整流设备
交换台机
调度总机
50门以上
热工仪表控制盘
包括盘上装置仪器仪表
校验用标准仪表
价值 元及以上
实验成份分析、 测绘用仪器仪表
价值 元及以上
电子计算机
( 十二) 机修设备
车床
普通车床
立式车床
落地车床
铣床
万能铣床
立式铣床
靠模铣床
工具铣床
刨床
牛头刨床
龙门刨床
单臂刨床
磨床
内园磨床
外园磨床
平面磨床
导轨磨床
工( 刀) 具磨床
曲轴磨床
无心磨床
珩磨床
插床
( 十二) 机修设备
拉床
镗床
卧式镗床
镗缸床
钻床
摇臂钻
立钻
多刀钻
台钻
15毫米以上
齿轮加工机床
滚齿机床
插齿机床
刨齿机床
剃齿机床
人字齿轮机床
伞齿轮机床
齿轮倒角机床
专用机床
轧辊车床
轧辊磨床
轧辊铣床
光电加工机床
液压机床
电子程序控制机床
螺纹加工机床
切断机床
其它专用机床
剪板机
卷板床
联合冲剪床
热处理设备
高、 中、 工频电炉
箱( #) 式电炉
盐容炉
退火炉
锻造炉
化铁炉
淬火炉
锻锤
空气锤
蒸汽锤
( 十二) 机修设备
弹簧锤
夹板锤
( 十三) 传导设备
固定高压架空线路
电压380伏及100米以上者
固定高压地下电缆线路
电压380伏及100米以上者
固定低压架空电气线路
电压380伏及100米以上者
摩电线路
电压380伏及100米以上者
动力配线
电压380伏及100米以上者
电讯网路
长度100米元以上( 价值 元以上)
固定的给排水管网
同上
固定的煤气管网
同上
固定的压缩空气
同上
插齿机床风管
同上
固定的产品管网
同上
( 十四) 其它类
工程专用设备
打桩机
价值 元以上
压路机
混凝土搅拌机
灰浆搅拌机
混凝土喷射机
振捣器
钢筋弯曲机
钢筋切断机
木工机械
木工园锯机
木工带锯机
木工压刨机
木工平刨机
木工开榫机
印刷机械
印刷机
打样机
铸字机
铸报机
切纸机
其它设备
低值易耗品主要目录
( 工业生产用)
附件二
资产名称
单位
标准
列低值易耗品理由及管理范围
铁水罐罐体
只
各种规格
属设备易损部件
渣罐罐体
只
各种规格
属设备易损部件
钢水罐罐体
只
各种规格
属大型工具范围
氧气瓶
个
各种规格
属大型工具范围
阀门
只
各种规格
属设备部件范围
轧辊
根
各种材质
属设备易损部件
导卫
只
各种材质
属设备易损部件
钢锭模
只
各种规格
属大型工具范围
锰铁模
只
各种规格
属工具型易损件
矽铁模
只
各种规格
属工具型易损件
减速器
台
各种型号规格
属设备部件范围
瓦斯切割机
台
各种规格
属大型工具范围
机械动力头
台
各种规格
属大型工具范围
台钻
只
15毫米以下者
生产使用频繁价值较低划入大型工具范围
砂轮机
台
各种材质
属设备易损部件
矿车
台
各种规格
属大型工具范围
各种风动凿岩机
台
各种规格
不包括钻头∮100毫米以上
离心式通风机、 鼓风机
台
各种规格7.5KW电机以下, 不包括7.5KW
使用频繁,易损坏
轴流式通风机
台
同上
同上
酸泵、 碱泵
台
各种型号规格
易腐蚀耐用年限低
其它泵类
台
配套电机10KW以下
易损坏
柴油机
台
20HP以下
易损坏
交流电动机
台
16KW及16KW以下
易损坏
直流电动机
台
16KW及16KW以下
易损坏
齿轮油泵
台
各种型号规格
属设备部件范围单独的列入大型工具
各种干燥箱烘箱
台
600×600毫米以下
易损坏
高压油断路器
台
价值 元及以下者
价值较低列主体设备附件
高压兆欧表
台
各种型号规格
使用频繁属备件范围
避雷器
台
各种型号规格
易损坏耐用年限低
起动变阻器( 油浸)
台
各种型号规格
属动力设备备件范围
稳压器
台
各种型号规格
价值较低
量具
台
各种型号规格
属工具范围
天平
台
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易损坏
资产名称
单位
标准
列低值易耗品理由及管理范围
马福炉
台
移动频繁, 易损坏
电视机
台
各种型号规格
属工具范围价值较低
帆布蓬
顶
各种规格
移动性大
卡尺、 方水平、 千方垫
个
各种规格
属工具范围价值较低
各种仪器仪表
只
室内 元以下, 在线8000元以下
易损坏
磅秤
台
5吨及5吨以下
易失精度
各种化工用槽
个
各种规格
价值较低
各种油槽
个
5吨以下
易损坏
木、 土用各种锯刨床
台
扣除电机价值在 元以下, 不包括 元
使用频繁易损坏
各种风扇
台
同上
小型空压机
台
1m3/8kg以下, 不包括1m3/8kg
移动频繁, 易损坏
螺旋千斤顶
台
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 易损坏
油压千斤
台
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 易损坏
手动葫芦
台
各种材质
使用频繁, 易损坏
混凝土振动器
台
携带式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 易损坏
集装箱
台
专用包物装
防爆起动器
台
易损坏
综合起动器
台
易损坏
电阻控制器
台
易损坏
各种干式除尘器
台
8000 m3/时以下
易损坏
各种湿式除尘器
台
8000 m3/时以下
易损坏
各种消音器
台
各种规格
易损坏
乙炔发生器
台
3 m3以下
易损坏
料斗( 不含架子)
只
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 易损坏
浇钢底盘
只
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 易损坏
砂箱
只
使用频繁, 易损坏
结晶器
只
使用频繁, 易损坏
风铲锤
只
使用频繁, 易损坏
风镐
只
使用频繁, 易损坏
钢筋切割器
台
使用频繁, 易损坏
交流电焊机( 不含自动焊接)
台
500A以下, 不包括500A
使用频繁, 易损坏
整电机
100KW以下
使用频繁, 易损坏
资产名称
单位
标准
列低值易耗品理由及管理范围
变频机
台
7.5KW及7.5KW以下
使用频繁, 易损坏
直流电焊机
不包括交直流两用电焊机
使用频繁, 易损坏
功率放大器
7.5KW及7.5KW以下
使用频繁, 易损坏
变压器
10KVA及10KVA以下
划线平台
各种规格
使用频繁, 易丧失精度
电子秤
5吨及5吨以下
易损坏产品易淘汰
卷扬机绞车
个
1吨及1吨以下
移动频繁易损坏
搅拌机
个
200立升以下
移动频繁易损坏
鄂式破碎机
250×400m/m不包括250×400m/m
轻便铁道
非标准轨距
进出口径
200m/m以下
调度总机
50门以下
移动式皮带机
500×15m以下
移动频繁易损坏
交直流发电机组
7KW以下
移动频繁易损坏
吸铁盘
专用工具
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备件管理, 达到减少库存、 降低消耗、 保障生产正常、 经济运行、 促进生产的目的,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参与生产流程的各种机械设备, 为补偿其有形磨损和缩短修理停歇时间而事先准备好替换的各种零、 部件, 统称备件。备件计划的申报不包括滚动轴承、 紧固件等通用技术标准的材料。
第三条 备件按使用寿命分:
(一)易耗备件: 使用寿命三个月以内;
(二)常换备件: 使用寿命在三个月以上1年以内;
(三)非常换备件: 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
(四)事故备件: 使用寿命较长, 正常情况下不易磨损, 但一旦损坏将严重影响生产, 必须立即更换的关键备件。
第四条 备件按用途分维修备件和工艺备件, 以生产部界定为准。
第五条 备件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备件进行计划管理、 采购管理和仓储管理, 其中包括定额管理、 小机修备件管理、 备件修复管理、 备件验收管理、 备件的报废管理及备件的统计管理等。
第二章 职 能
第六条 生产部为备件管理的主管部门: 1、 负责制定和修改《备件管理办法》。2、 负责对备件计划的审核。3、 督促和协调各部门做好备件管理工作。4、 对各部门备件管理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提出指导性意见。5、 组织对各单位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并作出考核通报。
第七条 物资公司负责对备件进行采购管理: 1、 负责全公司的备件采购工作。2、 负责备件定额的制订和修改。3、 负责控制物资库存管理: 将库存金额分解到各计划员和各用户单位。4、 对备件周转状况和库存变化进行分析处理, 对相关单位在定额管理和库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进行考核。5、 对存在质量异议的备件, 迅速作出相应处理, 以满足用户要求。
第八条 物流中心负责备件的仓储管理: 1、 负责对物资公司采购的备件进行验收。2、 负责对仓储物资进行检查、 盘点和定期保养。3、 负责对反应各单位备件库存和消耗报表的整理, 报生产部和物资公司。4、 根据用户要求, 及时组织备件配送。
第九条 各使用单位负责对备件进行计划管理: 申报计划应严肃、 科学、 合理, 对因备件计划不妥造成的备件积压和报废承担全部责任, 在备件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异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生产部反映, 由生产部牵头处理。
第三章 定额管理
第十条 定额管理是备件管理的基础工作, 是编报备件计划和进行备件采购的依据。
第十一条 备件定额包括消耗定额、 储备定额和资金定额。
(一)消耗定额是指备件在指定时期内( 一般指一年) 规定的消耗数量。
(二)储备定额是保证备件正常供应而规定的合理储备量, 分为正常、 最高、 最低储备等。正常情况下按最低储备定额储备。
(三)资金定额是按备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核定的备件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 备件定额的编制
(一)编制备件定额要从调查研究入手, 掌握备件的磨损规律, 做好下列工作:
1、 统计分析历年来的备件消耗情况和备件使用寿命的变化规律。
2、 结合本单位设备维护、 修理和备件加工水平。
3、 考虑备件的修旧利废及参照同型设备的台数、 订货周期等因素。
4、 收集设备说明书及有关单位的定额资料。
(二)备件储备定额由物资公司根据生产单位提供的消耗定额和备件的采购周期制订初稿, 经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再由物资公司确定, 并由物资公司输入KRM物资管理系统, 备件储备定额作为申报备件计划和进行备件采购的主要依据。
3 (三)备件定额应随着设备状况的变化和备件的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 并每年作一次全面修订。
4
第四章 备件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备件计划的编制必须以备件定额、 生产情况、 设备的技术状况、 设备检修情况、 备件的修复、 备件的储备、 采购周期等为依据。
第十四条 备件计划由各单位备件员编报, 经单位主管工程师、 主管厂长审核签字后, 转生产部审核。
第十五条 生产部对各单位的备件计划进行审核, 审核原则:
(一)固定资产、 材料不能列入备件计划中申报;
(二)生产单位自己有能力加工的不得外报;
(三)分公司有能力加工的不得外购;
(四)根据备件储备定额对备件计划的品种及数量进行控制。
(五)事故备件应专项申报, 注明使用地点、 主机名称、 金额大小, 由生产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后报物资公司采购。
第十六条 备件计划申报时间每月22日前报生产部, 非标件必须提供一式三份图纸, 经生产部审核后于25日前交物资公司。物资公司收到计划, 平衡库存后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 每月临时计划及急件维修厂不得超过5项次, 其它单位不得超过3项次( 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否则生产部将按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各单位所申报备件计划采用责任追究制管理: 由于备件计划申报原因, 造成备件积压或超过库存定额的, 将追究计划申报单位主管厂长、 主管工程师和备件员的责任, 通用件追究物资公司责任。
第十九条 易耗件三个月不出库列为积压, 常换件六个月不出库列为积压, 非常换件一年不出库列为积压。
第五章 备件的修复管理
第二十条 生产单位需外委修复工艺备件必须申报计划, 由生产部负责安排修复。
第二十一条 维修厂的外委修理业务自行负责。
第六章 小机修备件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维修厂应建立和健全小机修管理制度, 并在每月5日前向生产部报上月小机修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三条 生产部安排给安源维修厂的备件加工或修理任务, 维修厂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不得推委和拒绝。
第七章 备件仓储及验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资公司采购备件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 向物流中心开出检验单, 物流中心按有关物资进库验收管理制度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资的检验。验收合格的两天内输入KRM系统。
第二十五条 物流中心备件库要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做到各种原始凭证齐全, 台帐完整, 做到帐、 卡、 物相符, 准确经过KRM网络向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提供库存动态。
第二十六条 物流中心对库存备件要定期进行检查、 盘点及保养, 对库存物资的保管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同一物资, 物流中心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物资出库后当天内输入KRM系统。
第二十八条 维修厂对于需要经过组装或生产试用才能检验出质量的重要备件, 按《”不出库备件”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进行质量检验。生产单位领用的生产工艺备件由生产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以便及时发现备件质量问题, 确保质量合格备件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 不合格备件的处理: 1、 物流中心根据合同、 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对出现的不合格物资出具不合格报告, 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物资公司传递。2、 物资公司接到不合格报告后, 三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给物流中心。3、 物流中心对每月开据的不合格报告进行汇总, 并向生产部及物资公司报送。4、 生产部按《安源分公司不合格物资处理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第八章 备件报废
第三十条 备件的报废由各单位及物流中心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 经公司鉴定、 审核后, 按有关规定对报废备件进行处理。生产部按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凡进行设备( 工艺) 技术改造或新产品、 新材料试用, 会使原有库存备件失去使用方向的, 事前都必须填写”技术改造申请表”, 由相关部门组织论证, 论证经过后方可进行技改。否则造成的库存备件报废由技改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主机设备调出或报废, 其库存备件应随机一起处理。
第九章 备件的统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 物流中心应在每月3日前向生产部编报上月度备件库存与消耗情况报表及不合格品的检验报告汇总表。
第三十四条 备件管理各项指标由生产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上报。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生产部。
附件:
备件管理指标及计算公式:
本期备件总消耗( 元)
1. 千元产值备件消耗= 元/千元
本期企业总产值( 千元)
本期平均备件库存金额( 万元)
2. 库存备件资金周转天数= *报告期天数
本期备件总消耗金额( 万元)
本期平均库存金额( 元)
3. 百元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备件储备= 元/百元
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原值( 百元)
本期修复备件折算金额总计( 万元)
4. 备件修复率 = *100 %
本期消耗备件总金额( 万元)
本期季修复轧辊折算金额总计( 元)
5. 轧辊修复率 = *100 %
本期消耗轧辊总金额( 万元)
不合格物资处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不合格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