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9213175 上传时间:2025-03-1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 立体停车场的意见》的通知 市交委、建委,市规划局、经贸局、市政园林局、物价局、质监局,市交警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停车场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解决中心XX县区停车难问题的工作方案》中关于制定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经营鼓励措施的工作要求,市交委起草了《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审定同意,现以指导性文件发布,由相关单位按照上位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 附件: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 XX市解决停车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 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 停车场的意见 为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特制定鼓励政策及措施如下: 一、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用地或自有产权车位,在符合规划和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将各类平面停车场改建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二、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予以免缴。 三、在政府规划的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可采用经营权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选择开发商,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在约定的期限进行经营。经营期限届满后,停车场收归政府。 四、对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可按照《XX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貸款贴息或补助。 五、列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可在规定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六、拟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单位和个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条件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察看现场,并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力度,在市区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逐步构建停车诱导系统,引导路面车辆合理停放、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八、塔式等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外立面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广告位置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我市户外广告位置拍卖范畴统一进行拍卖,其应得收入可作为停车场经营收入的一部分。 九、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停车需求不能达到基本饱和状态的,停车场周边3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已经设置的要逐步予以取消。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